中标
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正版软件信息安全产品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极限参数检测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警务通终端双系统警务终端平台接入服务基础通话服务警务通专用流量服务全国人口机动车信息查询公安交警集成指挥平台E治安APP核查录入日常盘查核查功能各资源数据核查数据警务综合平台身份证号查询警务助手疫情查控人员进行排查疫情相关人员比对身份证扫描移动警务通身份证信息智能终端现场笔录笔录文书制作语音视频笔录转写人员身份核查办案时限提醒智能处罚分析法规安全搜索现场违章处理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查询基础信息采集人员身份核实治安要素信息查询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零部件备品备件附件工具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产品安装咨询技术支持维修维护软件升级残疾人福利网站恢复产品
金额
157.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312022ccs00116
预算金额160.05万元
招标公司沁源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55-3727223
中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15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312022CCS00116
二、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报价:1575000(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 长治市高新区太行北路189号 | 91140000741095553D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 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 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满足国家、省、市等相关行业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丽君,苑宁,张云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沁源县公安局
地 址:沁源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355-7845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西大街280号北楼三层
联系方式:0355-372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5-3727223
附件信息:
警务智能管理平台磋商文件.docx警务智能管理平台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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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沁源县公安局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4312022CCS00116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1404312022CCS00116一、项目基本情况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目录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5、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160.053万元2、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备注 |
1 | 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元):03、方式:在线获取2、地点:线上1、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三、获取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1、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地点:线上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名称:沁源县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355-3727223地址:长治市西大街280号北楼三层名称: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5—7845176地址:长治市沁源县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5-3727223项目联系人:张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2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通知》长财采[2022]4号,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通知》长财采[2022]4号,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通知》长财采[2022]4号,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9、本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0、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3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实施方案业绩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自行设计格式)说明:(1)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务、技术等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2)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4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收取。开户名称: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西关支行账 号:0505009509200099078注: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供应商须知) |
5 | 响应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
6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7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160.053万元 |
8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或不召开) |
9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
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PDF电子印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点击“供应商登录”登录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
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以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磋商供应商。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9.3保证金9.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六条规定执行。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序号3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9.1.2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9.1.1报价一览表在技术应答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不再另行制作,无需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同时上传。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以PDF格式上传。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采购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登陆“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在合同签订模块下填写相关信息,生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表”并加盖采购人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收到采购人加盖电子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表”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9.3.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9.3.1.2磋商供应商在交付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名称。9.3.1.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解密/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采购邀请)。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规定。
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9.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5天内未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收到采购人加盖电子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表”的,将在第35天自动退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9.4.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4.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4.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磋商报价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11.响应有效期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报价无效。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
五、磋商采购程序14.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4.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5.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5.成立磋商小组
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响应文件审查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17.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7.4.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中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磋商
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系统内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18.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8.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提出。18.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进行提交。18.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18.13条要求进行审查。18.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19.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进行,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最后报价
2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2.评审复核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2.2磋商小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E、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
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磋商保密I、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H、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G、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5.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4.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六、签订合同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5.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7.服务费七、服务费26.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6.签订合同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保密八、保密和披露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31.质疑30.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0.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0.询问九、询问和质疑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函内容包括:
3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二处项目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3.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31.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F.提出质疑的日期。
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最高限价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1.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实质性要求7.履约保证金:无6.电子签章: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有效签章5.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4.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3.服务地点:长治市沁源县
采购清单详见清单四、服务内容及要求质量承诺:满足国家、省、市等相关行业要求,合格。三、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技术规范等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警务通终端双系统服务 | 套 | 123 | 警务终端平台接入服务满足定制警务终端(支持基于芯片集成安全模块的警务通加解密服务,并实现证书远程管理功能;主屏尺寸:≥6.5英寸;后置摄像头≥48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800万像素;电池容量:≥4000mAh;运行内存不低于8G,机身内存不低于128G,支持外部扩展NM存储卡)通过省级公安部门安全认证服务,能够由专用流量通道访问统一登录门户,并完成授权认证,与警务智能管理平台进行安全可靠的数据交互。 | |
2 | 基础通话服务 | 人 | 480 | 基础通话服务,国内主叫≧1000分钟/月、流量≧20G/月、集团内主叫≧1000分钟/月。 | 24个月 |
3 | 警务通专用流量服务 | 人 | 107 | 警务通专用流量服务:≧50G/月 | 24个月 |
4 | 省公安厅警务通平台对接、调试、维护 | 月 | 24 | 支持全国人口和机动车信息查询。支持公安交警集成指挥平台APP。支持E治安APP。(1)核查录入:为各警种日常盘查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核查功能,可以实时在线比对各资源数据。核查数据包括全国人口,全国在逃,全国违法犯罪,全国涉毒,全国机动车,省机动车,盗抢车辆,省重点人口,省工作对象,省上访人员,警务综合平台常口、暂口等信息。支持身份证号查询,姓名+出生日期组合查询。(2)FK警务助手:反恐部门授权,公安部反恐应用,使用范围山西全省反恐部门。(3)疫情查控:对人员进行排查,疫情相关人员比对。(4)身份证扫描:用于移动警务通拍取扫描身份证信息。(5)山西公安智能终端现场笔录:法制部门授权,支持智能终端现场笔录,集成笔录文书制作、语音视频笔录转写、人员身份核查、办案时限提醒、智能处罚分析、法规安全搜索等功能。(6)交警集成指挥平台:交警部门授权,现场违章处理,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查询采集。(7)E治安:治安部门授权,支持基层民警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人员身份核实、治安要素信息查询等移动警务应用。包括:身份证核查、全国人像比对、重点人比对、车辆核查、人口关联查询、一人一档、重点人管控和核查日志等功能模块。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复印件,且要清晰、有效; | |
2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备注: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将作无效处理 | |
6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提供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 | |
7 | 磋商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明 | 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 |
说明 | 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3、资格检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 |
序号 | 内 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4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5 | 采购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响应性有效期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7 | 总报价 | 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 |
1、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 |
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7.4条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合同草案(二)评分细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等因素量化指标对磋商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见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一)评审原则和方法
序号 | 类 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和方法 |
1 | 商务部分 | 业 绩 | 20分 | 供应商近3年内每承担过一项与采购项目类似业绩,得基本分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加 3分,加满20分为止。说明:1、以提供项目合同为准。2、近3年内,指2019年11月至磋商截止日 |
2 | 技术部分 | 履约能力 | 1分 | 实质性响应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履约承诺。 |
3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 20分 | 实施方案总体全面、合理、完整,符合采购方要求,各项措施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联系紧密,安排有序。 |
4 | 技术部分 | 产品描述 | 15分 | 产品选型、配置、技术参数、性能等内容。 |
5 | 技术部分 | 质量控制 | 5分 | 包括质量控制的内容、目标、依据、方法、措施、关键部位的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
6 | 技术部分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 4分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
7 | 技术部分 | 进度控制 | 5分 | 包括进度控制的内容、目标、依据、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
8 | 价格部分 | 报 价 | 3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合同标的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编号:的项目招标结果和磋商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采购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乙方:甲方: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人民币元) | 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元整 |
1.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乙方将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若甲方因条件未准备好需延期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完工时间)。三、供货期限、交付地点、交付方式2.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时,向甲方提供合同款项全额的国家正式发票。1.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协商支付。二、付款方式: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本身价、包装费、仓储费、标的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保修期内维修及各项税金等;在合同执行期间,此价格不受任何因素影响。
4.风险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负责卸货并安排原厂工程师进行安装、调试,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备件、图纸、使用说明书及相关的资料。(1)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包装、开箱清点并做详细记录(若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开箱、清点,乙方必须对记录结果予以认可)。3.交付方式: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3.乙方应提供适当的运输方式,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破坏或变质。由于运输、装卸过程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运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①设备名称;②收货人;③收货单位;④项目编号及合同号;⑤设备件数;⑥发货单位及地址。2.包装标识要求:乙方包装标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在包装明显位置标注,未按要求标识存在被拒收货物的可能。1.乙方应提供适当的包装方式,以保护货物免受破坏或变质。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的产品损坏、变质和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四、包装及运输
2)所有随货物的零部件、备品备件、附件、工具等齐全;1)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品牌、数量、型号与订货要求一致,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询;(1)硬件产品:2.验收标准:货物到达甲方后,由乙方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设备试运行,完成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和乙方共同验收,以合同、技术协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出厂技术标准和检验报告、装箱单、赠送物品承诺等有关的最高要求为准。1.验收依据:
3.验收应在乙方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后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凭证。7)极限参数检测正常。6)设备运行正常,功能满足用户需求;5)进口产品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出厂合格证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4)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无表面划损、无磕碰锈蚀、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所有随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合格证、说明书和其他图纸、技术资料等有关单证等齐全,其中,用户手册及安全须知等资料须有中文说明;
4.货物原厂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优于本合同要求的,以货物原厂承诺为准。3.乙方对所供的硬件产品提供自验收合格日起年免费保修、免费维护,保修期内非人为造成的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如遇问题,乙方必须在小时响应;小时到达现场,日内完成修复。保修期内货物质量问题在二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运行的,能保证予以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货物。保修期外不收维修费,只收零部件成本费。2.乙方提供硬件产品(包括零部件)必须是原厂最近个月内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保证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可靠优良的原料、一流的工艺进行设计和制造,在质量、性能等方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时,进口设备还应符合相应的国际质量标准,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负责。1.乙方向甲方保证合同项目下供应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严格一致,并且设计、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本合同所有标的物自验收合格甲方付款之日起,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3.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由于战争或其他军事行动、地震、水灾、火灾、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合理预防或改变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对方,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1.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七、变更与解除(1)。5.特别承诺售后服务条款: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及技术协议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偿付上限为欠款总额5%。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货物,致使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1.双方不得因主体变更而违反合同约定。八、违约责任4.因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等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合同的,供需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有歧义时,以有利于甲方的利益为准;九、争议解决8.乙方提供的设备引发知识产权、设备质量安全隐患等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逾期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技术支持、维修、维护、软件升级)时,每逾一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偿付上限为货款总额5%。逾期提供售后服务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除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6.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一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偿付上限为货款总额5%。逾期交货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5.乙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
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技术协议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其他5.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甲方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的结果为准。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可共同签署修改、补充条款;
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其效力相同。十一、生效4.未尽事宜,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提供货物范围有进口设备的必须在供货前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的代理授权书。
账号: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响应函……………………………………………………………………………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目录资格证明部分
10、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9、基本存款账户信息………………………………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提交PDF格式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第包: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通知》长财采[2022]4号,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通知》长财采[2022]4号,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格式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通知》长财采[2022]4号,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违法记录声明(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黑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山西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十)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九)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
1、实施方案(格式自拟)…………………………………………………………………目录商务技术部分(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说明:商务技术文件按此目录内容排序6、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若有的话提供,没有可不提供)………………………5、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自行设计格式)……………………………………………4、报价一览表………………………………………………………………………………3、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2、业绩(若有的话,以项目分别填写)…………………………………………………
(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此表后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若有的话,以项目分别填写)供应商自行编制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实施方案
序 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五)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自行设计格式)(四)报价一览表
3、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2、技术应答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报价一览表,无需另行制作。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1)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六)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若有的话提供,没有可不提供)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第包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3.…………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包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2)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3)《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
正版软件承诺(4)正版软件承诺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人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1、边界安全 | 1)防火墙 | 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 |
1、边界安全 | 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 | 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 |
1、边界安全 | 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 |
2、 通信安全 | 4)安全路由器 |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 |
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 | 5)智能卡COS | 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 |
4、数据安全 | 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 |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
5、基础平台 | 7)安全操作系统 | 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
5、基础平台 | 8)安全数据库系统 | 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 |
6、内容安全 | 9)反垃圾邮件产品 | 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0)入侵检测系统(IDS) |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2)安全审计产品 |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 |
8、应用安全 | 13)网站恢复产品 | 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 |
(6)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非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响应。(五)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声明
年月日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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