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体检项目(项目编号:ZWZX-F-2024038)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6.9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zx-f-2024038
预算金额116.98万元
招标联系人-230229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晶022-232500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体检项目 (项目编号:ZWZX-F-202403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体检项目 (项目编号:ZWZX-F-202403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4年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体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ZX-F-2024038
项目名称:2024年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986万元
最高限价:116.98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9.06 59.06 体检服务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拟采购每年组织进行的在职职工例行体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57.926 57.926 体检服务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拟采购每年组织进行的退休职工例行体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任何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23022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联系方式:022-2325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晶
电话:022-23250010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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