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干粉砂浆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光磊152562969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谈判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 谈判文件 谈判组织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3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及采购依据 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单位 3.采购物资、包件划分和要求 4.供应商资格 5.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二、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11.谈判保证金 12.谈判报价 13.采购物资结算价格模式 15 14.谈判有效期 1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谈判 18. 谈判 18.1谈判时间和地点 18.2谈判小组 19.谈判原则 20. 谈判办法 六、授予合同 21.履约担保 22.签订合同 七、重新谈判 23.重新谈判 八、纪律和监督 24.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5.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6.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投诉 2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1.谈判报价记录表 第二部分谈判办法 谈判办法前附表 1. 谈判方法 2. 谈判小组 3.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4.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附件2:成交通知书 附件3:确认通知 附件4:成交结果通知书 附件5: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6:问题的澄清 第三部分合同文件 第四部分物资需求一览 第五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六部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附表1:物资报价表 附表2:物资描述表 附表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附录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附录2:供应商资格声明 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附录3:供应商声明 附录4:谈判承诺书 附录5 :月生产供应能力分析表 附录6: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附录7:近三年内是否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 附录8: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 附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 附表5: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河新区B3-02地块工程项目经理部干粉砂浆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 1.项目介绍: 1.工程概况 廊坊银河新区B3-02地块项目,项目位于瑞丰道以南,南龙道以北,永兴路以东,长青路以西。项目总建筑面积88494.53㎡,有1#2#6#11#四栋住宅楼及底商、地下车库构成。 本工程结构形式:地下车库框架结构、住宅楼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其中1#2#楼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地下防水等级一级。6#11#楼为一类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一级地下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地下防水等级一级。采购内容见附表1。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划分及售价(详见附表1),文件售后不退。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谈判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谈判采购物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企业未在所在地工程建设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未被清退出中铁市场,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参与谈判供应商未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与谈判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 3.2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 3.6不接受被中国中铁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列为采购人所在单位黑名单或不合格供方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7成交能能力限制: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售价详见附表1,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谈判文件的获取:请于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找到本次谈判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点击“响应”。 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请保管好;开标前后供应商必须使用该密码进行有关操作。待注册认证完毕后,再进行“响应”操作;请确保开标前注册认证完成,否则无法参加谈判环节,因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下午15:00前;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河新区B3-02地块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按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CG://www.crecgec.com。 8.采购人信息 8.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路777号中铁上海局子分公司办公楼B座 联系人:光磊15256296988 电子邮箱:crecshjzgswsb@163.com 8.2采购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河新区B3-02地块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嘉苑二区西门对面中铁上海局项目部 联系人:刘贺加 电话:17601079111 9.附表 附表1.物资分包情况及售价 附表2.谈判申请表 2023年5月22日 附表1.物资分包情况及售价
附表2: 谈 判申请表 采购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及采购依据 1.1项目概况(略) 1.2.采购依据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本采购项目施工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公开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单位 采购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河新区B3-02地块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采购物资、包件划分和要求 3.1本次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第四部分《物资需求一览表》,《物资需求一览表》中规格型号如有变化,以答疑书为准。 3.2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除采购人另有指定外不允许对谈判物资进行生产转包、违法分包。 4.供应商资格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5.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5.1所有物资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合格的供应商,并且提供的物资应符合或优于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5.2供应商应提供供应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它相关的义务。 二、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6.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谈判办法 第三部分合同文件 第四部分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五部分技术规格书 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7.2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澄清应不迟于2023年5月30日18:00前(过期采购人将不授理)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以传真或扫描方式发送至采购组织单位邮箱。 7.3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2023年5月30日18:00前,以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并传真至采购组织单位。对于供应商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供应商提供资料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7.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人可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在第二次报价前对有关采购条件进行修订或修改。 8.2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9.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只可采用胶订方式,不得采用平订、线装、活页装订等其他方式,否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9.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1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供应商须按照第10.1、10.2、10.3款的顺序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建立目录。 10.1 第一部分 报价文件 10.1.1采购物资报价表(附表1); 10.1.2采购物资描述表(附表2); 10.1.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附表3); 10.1.4谈判保证金的扫描件; 10.1.5付款方式的优惠条件及承诺。 10.2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10.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1); 10.2.2供应商资格声明(附录2); 10.2.3供应商声明(附录3); 10.2.4谈判承诺书(附录4); 10.2.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书、信誉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开采许可证等(扫描件); 10.2.6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附表4); 10.2.7“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有关业绩; 10.2.8 月生产供应能力分析表(附录5); 10.2.9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附录6); 10.2.10近三年内是否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附录7); 10.2.11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文件; 10.3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10.3.1谈判简介及供应能力的说明; 10.3.2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附录8); 10.3.3供应物资技术规格书; 10.3.4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附表5); 10.3.5“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检测报告; 10.3.6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技术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施工特点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10.3.7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11.谈判保证金 11.1供应商应出具谈判保证金,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谈判保证金采用现款,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前将保证金交到采购组织单位指定银行帐户。 11.3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否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1.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在谈判结果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向未被计入成交候选人名单且未出现11.4(1)情况的供应商一次性退还谈判保证金。成交人及其他成交候选人谈判保证金在该包件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一次性退还。 12.谈判报价 12.1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物资的工地交货价(不含税落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价、运输费、装卸费、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包装保护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单价内。 12.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物资描述表(附表2),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1)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附表3),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填写“免费”。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供应商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该充分考虑采购人项目所在地有关政策调整带来的运输费用的增加;供应商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12.3报价方法:到站单价(含税)=出厂价+运杂费。 1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12.5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物资结算价格模式 采购物资结算价格模式为固定价结算,合同结算到场单价(简称“M”)实行以成交到场单价(简称“A”)为基础的动态管理。但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采购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2)结算单计价方法 计算方法如下: 到站单价(含税)=出厂价+运杂费(散装)。如袋装则在散装基础上+袋装费进行确认。 13.1合同结算单价公布确定后,成交人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结算。 13.2结算货币:人民币。 1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13.4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谈判有效期 14.1自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4.2在上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供应商拒绝延长要求,则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失效,但该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1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5.1供应商在提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及一份U盘电子版。 15.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15.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同一包件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与“副本”样)装在同一个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16.2密封件之二:申请人应将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采购物资报价表另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与电汇谈判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标明“报价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 16.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电子版U盘及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开启密码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开锁之用”字样。报价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单独列出。 ★16.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16.1项、16.2项、16.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递标的时限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7.2未按规定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17.3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条和第10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谈判 18. 谈判 18.1谈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18.2谈判小组 18.2.1谈判小组共5人,主要包括工程、经济、技术、检测试验等方面专家。 18.2.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或竞争性谈判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9.谈判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 谈判办法 谈判小组按照第二部分“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部分“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谈判依据。 六、授予合同 21.履约担保 21.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0万元的履约担保。 21.2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 22.签订合同 22.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但不超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接洽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重新谈判 23.重新谈判 23.1谈判截止时间止,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谈判。重新组织谈判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以直接进行谈判。 八、纪律和监督 24.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5.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项目,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项目;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26.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 27.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28.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谈判办法 谈判办法前附表
1. 谈判方法 1.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成交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谈判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2谈判分三个阶段进行(分两次报价)。第一阶段公开报价,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及参与谈判的所有供应商均参加,并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公开宣读;第二阶段单独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第二阶段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要求各供应商报出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报价结束后对各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进行公开宣读。谈判小组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推荐前1-3名候选人。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人。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注:以上两次报价除纸质版以外,还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价。 2. 谈判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共5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检测试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谈判小组负责整个谈判工作。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谈判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资料按作废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供应商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谈判资料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供应商是否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谈判资料是否实质性地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3.3.3报价评审 3.3.3.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谈判响应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3.2谈判价的评定 (1)本次谈判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谈判价分析:谈判小组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谈判小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报价评审办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他条款。 3.4谈判资料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谈判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资料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资料的组成部分。 3.4.3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谈判资料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谈判资料应按作废处理。 3.5谈判资料的拒绝 谈判小组对谈判资料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资料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争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未通过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的; (3)供应商相互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 3.6谈判结果 3.6.1推荐成交候选人:除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供应商外,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3名的成交候选人。 3.6.2成交能力:对于同一供应商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小组应根据该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成交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成交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供应商最大成交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3.6.3完成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按有关规定编制谈判报告,对于需要向成交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6.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谈判小组根据经评审的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排名第1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7拒绝所有谈判资料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谈判小组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谈判资料: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谈判小组证实供应商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谈判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谈判开始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谈判小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谈判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谈判资料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谈判资料作废。 4.5谈判工作结束后,与谈判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谈判资料、谈判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附件1.谈判报价记录表 (物资类别/名称)谈判报价记录表 采购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采购人代表:记录人:唱标人: 年月日 附件2: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谈判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提供的采购人的联系方式,与(施工单位)洽谈及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月日 附件3: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贵公司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成交通知书,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成交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4: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成交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竞争性谈判日期)所递交的(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响应文件,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年月日 附件5:问题澄清通知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争性谈判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地址)。 评审委员会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问题的澄清 问 题 的 澄 清 编号: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谈判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三部分合同文件 编号:(单位名称或项目经理部名称缩写-买卖-年份-编号) 工程 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地点:省 市 县(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干粉砂浆买卖合同 甲方:中铁 项目经理部 乙方: 根据于年月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由取得采购编号为中包件物资招标采购的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干粉砂浆买卖及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 银行账号:;户名: 。 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的税务相关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要求
1.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在暂定数量范围内,乙方应无条件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暂定数量向甲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 2.表中单价均为货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但不限于货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保护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单价内。 3.采购物资结算价格模式为固定价结算,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采购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2)结算单计价方法 即结算单价=成交单价=到站单价(含税)=出厂价+运杂费(散装/袋装)。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须注明袋装价格,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4.表中单价包含乙方无偿提供全自动搅拌机或圆盘搅拌机,以及相应除尘防护措施等费用。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货物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1符合《预拌砂浆》(GB/T25181-2010、DG/TJ08-502-2012)的要求。 2.乙方水泥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应保证干粉砂浆质量的稳定性。 第四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按《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交货时出具质量证明书,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责任。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交货时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性能说明、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与各种外加剂的反应及处理。 2.1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12 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乙方对其供应货物质量终身负责,并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货物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权的转移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六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6.1交货方式:工地交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运输、装卸等货物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6.2交货地点: 河北 省 廊坊 市 安次 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 项目经理部工地甲方指定地点。 6.3交货时间:分期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根据甲方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随时做好货物生产和供应的准备。每次需货前,甲方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等方式通知乙方,如计划变更,甲方应于变更计划到货时间前8小时通知乙方。 6.4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姓 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结算以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均无效。 6.5乙方指定联系人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第七条 时间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7.1汽车运输,货物的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一切风险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7.3乙方应在货物装车前24小时之内将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运输工具名称、车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 第八条 检验标准、地点、方法及期限: 8.1货到甲方工地后,甲方现场取样初步抽检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水泥或挤塑板无条件退场并补充同等数量且质量符合标准的水泥或挤塑板,因此而产生或增加的检验费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初验结果、投入使用等并不免除乙方质量保证责任,如甲乙双方或本工程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由甲方送双方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或质检部门进行鉴定。如鉴定结果已达到设计要求,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鉴定结果未能达到设计要求,给甲方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和因此发生的鉴定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结算及付款: 9.1本合同无预付款。 9.2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月计量结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将该结算周期供应的货物经甲方有权收料人签收的发货单数量汇总报甲方审核;双方在结算当月的30日前按该结算周期内发货单上签认的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以确认书(或结算单)形式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汇总核实,在结算当月的月底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供货完毕后,双方对历次供货和付款进行核实汇总,办理最终结算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合同最终价款以末次结算为准;同时,双方以最终结算为准进行合同封账并签订《封账协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9.3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期结算后7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当期结算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 ),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甲方已收到建设单位付款,甲方于收到乙方发票后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 65 %, 90 日内支付 85 %,供货结束后 18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款的 100 %。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甲方开票信息: 名 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30886263499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顾新东路5号临四幢-1035 电 话:021-8027717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31001519300050047576 如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9.4合同结算金额中不少于40%的部分,甲方可以选择 12 个月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云链、E点通、E信通等,乙方贴息,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甲方主管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开具)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银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银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执行中因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额外银行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鉴于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甲方已告知乙方业主、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具体支付比例,业主、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按照建设单位拖欠数额相应比例和拖延的时间相应顺延。此种情形下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顺延期间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 (需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写:“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并自愿接受”,并签名) 9.5本合同实行一票制结算。 第十条 履约担保方式: 10.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甲方同意乙方以前期同等金额的货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3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1.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双方另签补充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11.2除法定未经双方协商或本合同约定外,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11.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1乙方供应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经甲方提出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11.3.2 乙方供应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不符合要求,经甲方提出后,乙方供应或重新供应的货物仍不能满足甲方通知要求的; 11.3.3 乙方送货时间严重滞后(超过甲方通知要求的到货时间24小时)或者送货时间经常滞后(一个结算周期内,滞后次数达到3次)的; 11.3.4甲方工程因设计变更、取消或减少了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导致合同约定货物不需要或数量减少,甲方可就不需要或减少的货物部分解除合同。 11.3.5 如乙方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2)合同解除; (3)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2.1.1 因甲方通知错误,造成乙方已经运至甲方工地指点地点的货物与甲方需要的货物不符的,或甲方无理由拒绝接受乙方货物的,甲方承担乙方因该次货物而造成的损失。 12.2 甲方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额时,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应根据所欠结算款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结算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但在甲方支付欠付款项的当天,乙方未书面主张该欠付款违约金的,则视为乙方放弃要求甲方承担该欠付款部分产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时间从甲方实际违约且乙方书面主张之日起计算。 乙方对上述违约责任约定的合理性有充分理解,并承诺在甲方违约以后,放弃请求人民法院调整违约条款增加赔偿损失。 (需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写:“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并自愿接受”,并签名) 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总包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发生上述情况时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仍履行合同义务。 12.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2.2.1 乙方供应货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要求的货物;如乙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已卸车或入模,乙方应在48小时内自费将货物清理出甲方工地现场,当乙方不按时清理时,甲方有权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 12.2.2 因乙方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工程出现事故或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经济损失。 12.2.3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如不能按时按量供应货物,应按未及时送达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期供货三次或者拒绝供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征金(或保函)。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具体供应时间;如欠供数量达到当批次甲方需求数量的20%及以上或甲方的计划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应时间,甲方有权另选厂家供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 12.2.4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出其在甲方工地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12.2.5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发票不能抵扣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含税部分)的20%的违约金。 12.2.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12.2.7在涉及到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12.2.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约定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如发生欠款纠纷时,乙方应先与甲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乙方应向公司层面进行投诉,投诉方式 ,公司在收到投诉后应在30 日内予以协调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应向集团公司层面进行申诉,申诉方式 ,集团公司收到申诉后应在 30日内予以协调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或其他外部投诉方式。 乙方未经协商、投诉及申诉程序,即采用诉讼、仲裁或其他外部投诉方式的,甲方及其上级单位有权将乙方列入限制交易名录。 第十四条 合同数量: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条其他约定事项: 15.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7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相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5.3甲、乙双方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按照该地址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乙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嘉苑二区西门对面中铁上海工程局项目部 ;联系人: 李安宁 ;电话: 19966506746 。 乙方地址: ;联系人:;电话:。 15.4为了双方日常经营生产的资金周转,甲乙双方承诺发生纠纷一方诉至法院或申请仲裁时,双方自愿放弃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的权利,不得向法院申请对另一方及其关联单位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扣押等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措施。 (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写:“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并自愿接受”,并签名) 15.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部分物资需求一览表
注:以上包件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按买方施工图计算的实际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第五部分 技术规格书 1.基本要求 1.1干粉砂浆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当有其他特殊设计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1.2当干粉砂浆需同时满足几种类型砂浆的要求时,其相同技术指标应以要求较高的指标为准。 1.3干粉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1.4干粉砂浆细集料的最大粒径应根据使用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5干粉砂浆的拌和用水量应由供方确定。 1.6干粉砂浆拌合料的凝结时间由供方按一般情况在产品设计中确定,需方亦可在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时向供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1.7干粉砂浆的性能指标中,干粉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吸水率和收缩率等;干粉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时间等;干粉砂浆干混料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外观。 1.8.干粉砂浆必须满足GB/T25181-2010、DG/TJ08-502-2012等标准,还需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2.普通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2.1干粉砌筑砂浆 2.1.1干粉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5,M7.5,M10,M15,M20。 2.1.2干粉砌筑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砂浆的稠度宜由需方根据砌体类型和施工工艺通过试验并和供方协商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参照下表要求。 干粉砌筑砂浆的稠度
2.1.3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应符合下表中要求。 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
注:当干粉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砌体时,应提供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的有关规定。 2.2干粉抹灰砂浆 2.2.1干粉抹灰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5,M7.5,M10,M15,M20。 2.2.2干粉抹灰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 2.2.3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
注:当干粉抹灰砂浆无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在7%~18%之间;当干粉抹灰砂浆有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小于7%。 2.3干粉地面砂浆 2.3.1干粉地面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 2.3.2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2.4干粉防水砂浆 2.4.1干粉防水砂浆抗渗等级分为:P8,P12。 2.4.2当干粉防水砂浆使用于抹灰、地面工程时,其稠度、保水性、抗压强度、含气量等应与相应的抹灰砂浆或地面砂浆一致,同时尚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干粉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注:干粉防水砂浆在用于地下防水工程时其吸水率应≤3%,使用于其他工程时,其吸水率应≤5%。 3.特种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1界面处理剂的性能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
注: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Ⅰ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3.2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
注:Y型为一般型腻子,N型为耐水型腻子。 3.3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
注:P型为普通型外墙腻子,R型为柔性外墙腻子。 3.4干粉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干粉饰面砖粘结剂性能指标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1原材料 4.1.1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 4.1.2胶凝材料 4.1.2.1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4.1.2.2石膏 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 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4.1.3矿物掺合料 4.1.3.1干粉砂浆所用的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199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4.1.3.2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储存于专用的仓罐内。 4.1.3.3矿物掺合料应按批量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划分。 4.1.3.4矿物掺合料的掺量由干粉砂浆生产厂家经试验确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1.3.5矿物掺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 4.1.4细集料 4.1.4.1砂 1)干粉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 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批量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批。 4.1.4.2其他矿物细集料 当使用其他矿物细集料时,细集料不应妨碍胶凝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细集料的掺入不应降低干粉砂浆的质量。 4.1.5外加剂 4.1.5.1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4.1.5.2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4.1.5.3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1.5.4外加剂的掺入不得对砂浆耐久性有害。 4.2 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4.2.1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中的试配强度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的规定执行。 4.2.2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后,应经试配调整,其结果用质量比表示。 4.2.3生产厂家应根据产品用途和试验结果,明确产品拌和用水量范围。 4.2.4不同种类干粉砂浆用砂的颗料级配应通过实验确定。 4.3 生产控制 4.3.1烘干 细集料必须经烘干处理,烘干后细集料的含水率应小于0.5%,含泥量应小于1%。 4.3.2筛分与储存 4.3.2.1细集料应经过分级筛分,把细集料筛分成不同粒级,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 4.3.2.2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储存在专用筒仓内,并标记清楚。 4.3.3配料 4.3.3.1干粉砂浆的配料应采用计算机配料系统。 4.3.3.2计量应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下表中的规定。 原材料计量允许误差
4.3.3.3所有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4.3.3.4在配料前所有原材料的温度应低于65℃。 4.3.4搅拌 4.3.4.1干粉砂浆的生产线应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 4.3.4.2干粉砂浆的生产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应参照搅拌机的技术参数,并通过试验确定。 4.3.4.3品种更换时,搅拌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 第六部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河新区B3-02地块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竞争性谈判 谈判响应文件 物资名称: 采购编号: 包件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编制顺序: 1 第一部分 报价文件 1.1采购物资报价表(附表1); 1.2采购物资描述表(附表2); 1.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附表3); 1.4谈判保证金的扫描件; 1.5付款方式的优惠条件及承诺。 2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附录1); 2.2供应商资格声明(附录2); 2.3供应商声明(附录3); 2.4谈判承诺书(附录4); 2.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书、信誉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开采许可证等(扫描件); 2.6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附表4); 2.7“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有关业绩及用户联系方式(扫描件)。 2.8月生产供应能力分析表(附录5); 2.9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附录6); 2.10近三年内是否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附录7); 2.11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文件 参与谈判供应商未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与谈判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谈判响应中附网页查询截图) 3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3.1供应商简介及供应能力的说明; 3.2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附录8); 3.3供应物资技术规格书; 3.4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附表5); 3.5“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检测报告。 3.6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技术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施工特点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3.7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以上附录、附表均应按给定格式如实编写,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同时应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编入响应文件。 附表1:物资报价表 物资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包件号:
到站价合价总计(大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说明:1.单价保留一位小数,第一位之后的小数舍去,不进行四舍五入; 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附表2:物资描述表
附表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供应商名称:包件号:
备注:1. 供应商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水运等)和运输里程。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录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填写租赁活动名称)(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包件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 附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附录2: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3)邮编:电话: (4)成立或注册日期:年月日 (5)注册资金: (6)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 (7)企业性质: (8)职工人数: (9)2022年12月底资产负债情况(人民币万元) ①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②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生产/销售此投标物资的年平均生产能力(数量、单位): 3、近三年此采购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4、近三年此采购物资的营业额:
5、供应商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 6、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采购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职务: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代理商名称: (2)地址: (3)邮编:电话: (4)成立或注册日期:年月日 (5)注册资金: (6)主管部门或主要股东: (7)企业性质: (8)职工人数: (9)2022年12月底资产负债情况(人民币万元) ①资产总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②负债合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2、生产/销售此投标物资的年平均生产能力(数量、单位): 3、近三年此采购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4、近三年此采购物资的营业额:
5、供应商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 6、代理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采购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理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职务: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致: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编号)竞争性谈判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谈判资料共同和分别承担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附录3:供应商声明 供应商声明 致:(采购人) 贵方发布的(填写采购活动名称) (租赁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作为供应商已熟知并愿意参加本次采购物资的竞争性谈判,保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到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已经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全部提供。 我们作为供应商保证正在生产的和将要提供给采购人的物资,不涉及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及诉讼。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录4:谈判承诺书 谈判承诺书 致:(采购人) 关于贵方(填写采购活动名称) (租赁编号:CRECSHJZGS-WZCG((2023)013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作为供应商已熟知并愿意参加第包件物资的竞争性谈判。如我方最终成交,对供应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作如下承诺: 1、我们将根据需要及时提交谈判小组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我们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对供应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3、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以及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发运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我们保证生产供应物资所用的原材料是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录5 :月生产供应能力分析表 月生产或供应能力分析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录6: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附录7:近三年内是否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附录8: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 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制造设备及试验质检仪器设备表
注:供应商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
注:如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商务条款,可写“无”;如不响应有关条款需写明有关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5: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 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
注:如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技术条款,可写“无”;如不响应有关条款需写明有关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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