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警用装备采购、派出所搬迁配套被褥窗帘、标识牌、厨具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LZC-YL2024-1126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派出所搬迁配套被褥窗帘、标识牌、厨具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51,80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4,73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54,73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械设备 | 警用装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4,737.00 | 1,154,73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完毕
合同包2(派出所搬迁配套被褥窗帘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3,3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3,3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窗帘及类似品 | 被褥窗帘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3,390.00 | 333,3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完毕
合同包3(派出所搬迁配套标识牌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4,26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4,26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用具 | 标识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4,269.00 | 484,26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完毕
合同包4(派出所搬迁配套厨具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40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9,40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厨卫用具 | 厨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409.00 | 379,40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派出所搬迁配套被褥窗帘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派出所搬迁配套标识牌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派出所搬迁配套厨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派出所搬迁配套被褥窗帘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派出所搬迁配套标识牌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派出所搬迁配套厨具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不见面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联系电话:0912-34521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溪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0912-3856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天正略企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500号佳和中心B座26层3号
联系方式:029-89660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工
电话:029-89660303
陕西中天正略企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