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购置2023-2024年度通用电气类零配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购置2023-2024年度通用电气类零配件”的答疑发布如下:
问题一:2、纸质合同及结算发票金额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统计交易额为准 请问是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或是以开的发票日期为准?
答:合同履行期(或服务期)时间及结算发票时间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问题二:2、纸质合同及结算发票金额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统计交易额为准 请问是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或是以开的发票日期为准?
答:合同履行期(或服务期)时间及结算发票时间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3)商务部分 类似业绩“2、纸质合同及结算发票金额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统计交易额为准。”中,1、本项目销售业绩进行排名是指以类似本项目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从高到低进行排名;2、合同履行期(或服务期)时间及结算发票时间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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