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机房电源四门网络门禁控制器消防子系统空调及新风子系统空调配电箱监控室交流配电箱电气及防雷接地子系统机房专用机柜子系统网络设备硬件集成运行维护UNIX服务器数据处理和存储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涉密网络机关办公网络办公电脑打印机值班值守系统设施设备8路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FC交换机光纤交换机FC磁盘阵列IP磁盘阵列硬件负载均衡政务外网边界路由器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内网核心交换机外网出口路由器外网核心交换机外网楼层交换机人社专网路由器WIFI无线AC控制器WIFI行应用控制网关WIFIIMC软件内网千兆防火墙网闸内网IPS内网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主机加固系统内网行为审计系统防病毒软件杀毒软备份一体机安全管理平台网络准入外网防毒墙外网防火墙外网网页防篡改综合运维管理系统其他办公设备机房利旧服务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服务器感烟探测器柜式七氟丙烷感温探测器探测器接线底座紧急启动/停止按钮声光报警器气体释放指示灯切换模块输入输出模块气体灭火控制盘风机控制配电箱七氟炳烷灭火剂手提式灭火器泄压口轴流风机防雨百叶常闭防火阀止回阀静压箱双电源转换柜塑壳断路器自动式双电源切换关浪涌保护器熔断器UPS输出柜电流互感器电流表电压表小型断路器UPS列头柜分励脱扣器自动式双电源切换开关网络UPS配电箱信号灯UPS主机模块机蓄电池组精密空调新风机组工业空调柜式空调应急空调综合布线系统服务器机柜网络机柜工业连接器机房综合布线机房网络布线数字式多电脑切换器机架式控制台单门网络门禁控制器读卡器磁力锁开门按钮高清网络球机彩色半球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电视墙支架液晶拼接屏拼接控制器视频矩阵接入交换机管理PC电量检测仪智能电量仪电池检测仪霍尔传感器绝缘电池夹电池温度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接点式漏水控制器引出线漏水感应绳监控主机门禁系统硬盘主机红外报警报警主机红外探头UPS系统机房空调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政府购买服务计算机设备维护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维护网络维护安全维护机房环境维护日常值班维护运维工具IT运维管理系统软件IT运维管理软件人工费运输费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c01216
预算金额78.42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旭63001988
中标公司重庆汉光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9月14日
一、项目号:
21C01216 采购执行编号:
21C012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汉光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科园一路73号渝高商务大厦F座24层
中标(成交)金额: 77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 | 对机房电源、门禁、消防、新风、空调、监控、防雷、机柜等子系统设施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网络驻场运行维护;涉密网络及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机关办公网络和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驻场运行维护;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等。 | 对机房电源、门禁、消防、新风、空调、监控、防雷、机柜等子系统设施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网络驻场运行维护;涉密网络及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机关办公网络和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驻场运行维护;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等。 | 1年 | 对机房电源、门禁、消防、新风、空调、监控、防雷、机柜等子系统设施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网络驻场运行维护;涉密网络及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机关办公网络和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驻场运行维护;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喻世祥、张有卓、谭清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158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谭老师
采购人电话:88953756
采购人地址: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向旭
代理机构电话:6300198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旭
项目联系人电话:63001988
十、附件
磋商文件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定稿.doc
磋商文件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定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013790525331124224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1C01216
项目名称: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民政局的委托,对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78.4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认证(ITSS)成熟度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工商注册地在重庆的供应商,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工商注册地不在重庆的供应商,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9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五)磋商文件发售、报名
1.发售及报名期限: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9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必须是供应商户名)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号:123906511610606
4.报名方式:
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见现场大屏幕)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9月13日北京时间9:3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十)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磋商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 | 78.42 | 1.3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8895375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旭
电 话: 6330198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二、磋商项目服务需求
(一)需要维护设备清单
(二)服务内容
1. 驻场对采购人机房基础环境设施运行维护,主要包括中心机房的消防系统、电气及防雷接地子系统、空调及新风子系统、机柜、KVM、综合布线子系统、监控室监控及机房基础环境检测预警配套子系统;涉密机房的门禁和视频监控报警子系统、UPS子系统、空调系统、机柜和综合布线系统、消防报警系统。
2. 驻场对采购人硬件集成维护设备清单中所涉及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网络运行维护;
3. 驻场对采购人涉密网络及设备运行维护;
4. 驻场对采购人机关办公网络和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维护。
★5. 供应商需提供信息安全设备中主要设备千兆防火墙、网闸、安全审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制造商出具的重庆本地备品备件库证明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6. 每日对采购人数据中心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排除故障隐患。每半月至少1次对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进行仔细排查,对配置参数信息、设备性能、系统应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7. 对采购人的整体网络架构、数据中心架构、业务系统架构进行调研,结合每月统计的用户应用状态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变更,提供优化的架构和解决方案,每季度为采购人提供一份总结报告,每年为采购人提供一份规划方案和详细优化报告。
8.值班及日常管理:
★8.1维护范围:负责采购人维保清单内设备的日常运维,包括防火、防盗、温度、湿度、供电等相关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日常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信息化设备的故障维护。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 |
01 | 账号 1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00181 | |
01 | 账号 2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
01 | 账号 2 | 账 号 | 6228400477034474269 | |
01 | 账号 3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 |
01 | 账号 3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49242 | |
01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
01 | 账号 4 | 账 号 | 8301098922250 |
8.2维护内容:
★8.2.1每天派专人值守,对采购人机房基础环境设施及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排除故障隐患,确保机房基础环境及信息系统设备安全运行。派驻值守的人员在工作时段应不低于3人(可由负责上述维护工作的人员兼任),并按职责不同具备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小型机维护、数据库维护、日常维护等相应技能,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所有岗位配备AB角; 在正常工作日驻场人员提供8小时驻场服务(需3人驻场值班),在节假日和周六周日驻场人员提供24小时驻场服务(至少保证1人驻场值班)
★8.2.2配备必要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测试工具等维护设备,提供网线、电话线、入门级交换机等耗材,用于信息系统、互联网网站、网络系统等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理;
★8.2.3接听7×24小时业务咨询和故障报修电话并记录,报告采购人相关人员处理并回复问题;在每月月末形成故障总结报告和常见故障解决方法,并提交报告;
8.2.4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9.工作要求
供应商须遵循“技术维护、业务保障”的原则,接受采购人日常管理和监督,服从和服务于民政业务应用和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采购人各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
9.1遵守国家和民政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9.1.1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每年对维护人员组织不低于2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年签订保密协议,对工作涉及的民政业务数据或信息严格保守秘密。
★9.1.2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无前科及违法犯罪记录,严守民政工作秘密,对知悉的事项及信息予以保密。
★9.1.3所有资料、技术文档、业务信息数据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拷贝、修改、删除,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一旦发生,依法追究公司及个人相关法律责任。
★9.1.4供应商要熟知并严格遵守民政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一机两用”违规外联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9.2根据维护要求和工作内容,提供优质技术支持和服务
9.2.1制定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现场值守、资料管理、岗位责任等相关制度,统筹规划,规范管理,高效服务;
9.2.2加强后台技术支撑力量,提高现场驻扎维护技术人员的维护能力,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派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迅速响应;
9.2.3组建专职的硬件维护组,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操作流程和设备的管理规程;
9.2.4在实施对采购人正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服务工作时,尽量安排在夜间或业务空闲期间进行,并尽量缩短停机时间,实施前做好周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9.2.5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运维人员,如需更换时必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后才可更换,以确保运维队伍的稳定及整体运维质量。
9.2.6对采购人的其他合理需求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9.3建立专业培训工作机制
9.3.1定期对维护队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维护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必须结合采购人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加强对运维人员的服务、责任、保密意识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9.4专项调研
根据系统日志、软件监控及日常维护等记录的信息数据,分别针对后台设备、业务信息系统、网络、机房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全面分析研判和专项调研,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调研报告,就整体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解决方案、后期发展规划等提出详细建议。
★9.5因供应商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以下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5.1设备巡检不仔细或误操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的;
9.5.2发现故障故意隐瞒不及时修复,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的;
9.5.3机房因防火、防盗、供电等安全检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
9.5.4因技术保障不力造成不能及时有效履行维护承诺的;
9.5.5信息系统故障后,未及时修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9.5.6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进行与维护内容无关活动的;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重庆市民政局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项目 | 对机房电源、门禁、消防、新风、空调、监控、防雷、机柜等子系统设施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网络驻场运行维护;涉密网络及设备驻场运行维护;对机关办公网络和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驻场运行维护;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等。 | 1年 | 78.42万元 |
9.5.7因违反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造成未按要求完成维修维护工作内容、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的;
9.5.8 供应商造成采购人工作秘密泄露的。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位 | ||
硬件集成 | |||||||
一 | 数据处理和存储设备 | ||||||
1 | UNIX服务器 | HP Integrity rx9900 | HP | 2 | 台 | ||
2 | UNIX服务器 | HP RX7640 | HP | 1 | 台 | ||
3 | 8路服务器 | FusionServer RH8100 V3 | 华为 | 4 | 台 | ||
4 | 机架式服务器1 | RH2288H V2 | 华为 | 16 | 台 | ||
5 | 机架式服务器2 | RH2288H V2 | 华为 | 16 | 台 | ||
6 | FC交换机 | OceanStor SNS2224光纤交换机 | 华为 | 2 | 台 | ||
7 | FC磁盘阵列 | OceanStor S5800T V2 | 华为 | 1 | 台 | ||
8 | IP磁盘阵列 | OceanStor S5600T V2 | 华为 | 1 | 套 | ||
8 | IP磁盘阵列 | OceanStor S2200T | 华为 | 1 | 套 | ||
10 | 硬件负载均衡 | 深信服 AD-2200 | 深信服 | 2 | 台 | ||
二 | 网络设备 | ||||||
11 | 政务外网边界路由器 | 华为路由器NE20E-X6 | 华为 | 2 | 台 | ||
12 | 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 华为交换机S12712 | 华为 | 2 | 台 | ||
13 | 内网核心交换机 | 华为交换机S7706 | 华为 | 2 | 台 | ||
14 | 内网5F机房服务器接入交换机 | 华为S8505 | 华为 | 1 | 台 | ||
15 | 内网其他区域接入交换机 | S5700-24TP-SI | 华为 | 1 | 台 | ||
16 | 内网楼层接入交换机1 | HUAWEI S5710-52C-EI | 华为 | 2 | 台 | ||
17 | 内网楼层接入交换机2 | S5720-56PC-EI-AC | 华为 | 2 | 台 | ||
18 | 内网楼层接入交换机2 | S5700-28C-SI | 华为 | 3 | 台 | ||
19 | 外网出口路由器 | 华为路由器NE20E-S4 | 华为 | 2 | 台 | ||
20 | 外网核心交换机 | 华为交换机S7706 | 华为 | 2 | 台 | ||
21 | 外网服务器区域接入交换机1 | 华为交换机 S5700-28C-SI | 华为 | 1 | 台 | ||
22 | 外网服务器接入交换机2 | 华为交换机S5710-52C-EI | 华为 | 1 | 台 | ||
23 | 外网服务器接入交换机3 | 华为9303 | 华为 | 1 | 台 | ||
24 | 外网楼层交换机 | 华为S5700-28C-SI | 华为 | 11 | 台 | ||
25 | 外网5F机房服务器接入交换机 | 华为S5700-28C-SI | 华为 | 1 | 台 | ||
26 | 人社专网路由器 | 锐捷RSR20-24 | 锐捷 | 1 | 台 | ||
27 | WIFI无线AC控制器 | H3C S5800-32C加AC卡 LSW1WCM20 | H3C | 1 | 台 | ||
28 | WIFI行应用控制网关 | H3C ACG1000-T | H3C | 1 | 台 | ||
29 | WIFI IMC软件 | IMC | H3C | 1 | 台 | ||
30 | WIFI AP接入POE交换机 | H3C S5110-28P-PWR | H3C | 4 | 台 | ||
31 | WIFI AP | WA4320i-X | H3C | 24 | 台 | ||
32 | WIFI AP | WA4330-ACN | H3C | 1 | 台 | ||
33 | WIFI AP | WA2610H-GN | H3C | 1 | 台 | ||
三 | 信息安全设备 | ||||||
34 | 内网千兆防火墙 | 天融信 NGFW4000-UF | 天融信 | 7 | 台 | ||
35 | 网闸 | 天融信 TopRules 8000 | 天融信 | 2 | 台 | ||
36 | 内网IPS | 绿盟 NIPS NX3-N1000A | 绿盟 | 1 | 台 | ||
37 | 内网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 | 天融信 TopAudit-DB | 天融信 | 1 | 台 | ||
38 | 漏洞扫描系统 | 绿盟 RSAS-NX3-S | 绿盟 | 1 | 台 | ||
39 | 主机加固系统 | 天融信 TopDesk | 天融信 | 20 | 套 | ||
40 | 内网行为审计系统 | 深信服 AC-3300 | 深信服 | 1 | 台 | ||
41 | 防病毒软件 | 瑞星杀毒软件网络版 | 瑞星 | 400 | 个 | ||
42 | 备份一体机 | 天融信 TDSM-SBU | 天融信 | 1 | 台 | ||
43 | 安全管理平台 | 天融信 TopAnalyzer | 天融信 | 1 | 套 | ||
44 | 网络准入 | 奇安信WS-NAC-1000BX-N-PA | 奇安信 | 1 | 台 | ||
45 | 外网防毒墙 | 瑞星 RSW-1800L | 瑞星 | 1 | 台 | ||
46 | 外网防火墙 | 天融信 NGFW4000-UF | 天融信 | 2 | 台 | ||
47 | 外网IPS | 绿盟 NIPS NX3-N1000A | 绿盟 | 1 | 台 | ||
48 | 外网网页防篡改 | 天融信网页防篡改系统 | 天融信 | 2 | 套 | ||
49 | 外网SSL VPN | 网御power v-vpn-v2230 | 网御 | 1 | 台 | ||
四 | 综合运维管理系统 | ||||||
50 | 综合运维管理系统 | 网强 NetMaster | 网强 | 1 | 套 | ||
五 | 其他办公设备 | ||||||
51 | 办公电脑 | 300 | 台 | ||||
52 | 打印机 | 180 | 台 | ||||
53 | 其他办公设备 | 150 | 台 | ||||
八 | 机房利旧服务器设备 | ||||||
54 |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服务器 | 联想 | 联想 | 6 | 台 | ||
55 | KVM | 1 | 台 | ||||
中心机房 | |||||||
一 | 消防子系统 | ||||||
1 | 感烟探测器 | GY601 | 国泰怡安/中国 | 11 | 只 | ||
2 | 感温探测器 | GW601 | 国泰怡安/中国 | 13 | 只 | ||
3 | 探测器接线底座 | GT600 | 国泰怡安/中国 | 24 | 只 | ||
4 | 紧急启动/停止按钮 | GM622M | 国泰怡安/中国 | 4 | 只 | ||
5 | 声光报警器 | GM633 | 国泰怡安/中国 | 8 | 只 | ||
6 | 切换模块 | GM613 | 国泰怡安/中国 | 2 | 只 | ||
7 | 输入输出模块 | GM613 | 国泰怡安/中国 | 12 | 只 | ||
8 | 气体释放指示灯 | LW5606 | 国泰怡安/中国 | 4 | 只 | ||
9 | 气体灭火控制盘 | GK652B/1区 | 国泰怡安/中国 | 2 | 个 | ||
10 | 风机控制配电箱 | 按需定制 | 国产/中国 | 1 | 项 | ||
11 | 柜式七氟丙烷 | QF-2.5-120 | 力杰/中国 | 2 | 套 | ||
12 | 柜式七氟丙烷 | QF-2.5-150 | 力杰/中国 | 1 | 套 | ||
13 | 柜式七氟丙烷 | QF-2.5-90 | 力杰/中国 | 2 | 套 | ||
14 | 七氟炳烷灭火剂 | / | 蓝天/中国 | 423.3 | KG | ||
15 | 手提式灭火器 | MF/ABC6 | 国产/中国 | 6 | 提 | ||
16 | 手提式灭火器 | MF/ABC4 | 国产/中国 | 2 | 提 | ||
17 | 泄压口 | FXYJ-1 | 实益/中国 | 3 | 个 | ||
18 | 轴流风机№2.5 | 按需定制 | 力达/中国 | 3 | 台 | ||
19 | 防雨百叶 | ¢400 | 定制/中国 | 5 | 个 | ||
20 | 280℃常闭防火阀 | ¢400 | 力达/中国 | 2 | 个 | ||
21 | 280℃常闭防火阀 | 400×200mm | 力达/中国 | 2 | 个 | ||
22 | 止回阀 | 400×200mm | 力达/中国 | 1 | 个 | ||
23 | 静压箱 | 400×200X1000 | 国产/中国 | 1 | 个 | ||
二 | 电气及防雷接地子系统 | ||||||
1 | 双电源转换柜 | 塑壳断路器:T6N630 TMA 3P 630A*2; 自动式双电源切换关:OTM600E8D83DC*1; 浪涌保护器:RAYN-CP GX40KA/4P*1; 熔断器:RD-5*5; 多功能数显表*1; 母线框*4;端子*20; | ABB/中国 | 1 | 套 | ||
2 | UPS输出柜 | 塑壳断路器:T5N400 TMA 3P 400A*2 电流互感器:BH-0.66 400/5*3 塑壳断路器:T1N160 TMD 3P 40A*2 塑壳断路器:T3N250 TMD 3P 200A*5 电流表:42L6-A*3;电压表:42L6-V *1 | ABB/中国 | 1 | 面 | ||
3 | UPS机房空调配电箱 | 塑壳断路器:T1N160 TMD 3P 50A*1 小型断路器:S203-C16*4 | ABB/中国 | 1 | 套 | ||
4 | UPS列头柜 | 塑壳断路器:T3N250 TMD 3P 200A*1; 电流互感器:BH-0.66 *3; 小型断路器:S201-C16*21j; 小型断路器:S201-C32*10; 小型断路器:S201-C40*5; | ABB/中国 | 2 | 面 | ||
5 | 1号信息机房双电源转换开关柜 | 塑壳断路器:T3N250 TMD 3P 200A*2 塑壳断路器:T1N160 TMD 3P 32A*1 分励脱扣器:T1N100 配套*1 自动式双电源切换开关:OTM400E8D83DC*1 小型断路器:S203-C63*5 | ABB/中国 | 1 | 套 | ||
6 | 网络UPS配电箱 | 塑壳断路器:T1N160 TMD 3P 32A*1 小型断路器:S201-C10*5 小型断路器:S201-C16*6 小型断路器:S201-C32*1 小型断路器:S803S-C80*1 小型断路器:S204-C40*1 浪涌保护器:RAYN-CP GX40KA/4P*1 | ABB/中国 | 1 | 面 | ||
7 | 网络机房空调配电箱 | 塑壳断路器:T1N160 TMD 3P 63A*1 电流互感器:BH-0.66 60/5*3 信号灯*1 小型断路器:S203-C16*1 小型断路器:S203-C32*3 小型断路器:S204-C32*1 浪涌保护器:RAYN-CP GX20KA/4P*1 | ABB/中国 | 1 | 套 | ||
8 | 监控室交流配电箱 | 塑壳断路器:T1N160 TMD 3P 40A*1 电流表:42L6-A *1; 电压表:42L6-V *1; 信号灯*1 小型断路器:S203-C16*3 小型断路器:S203-C20*1 小型断路器:S204-C32*1 浪涌保护器:RAYN-CP GX20KA/4P*1 | ABB/中国 | 1 | 面 | ||
9 | UPS主机 | 100KVA 英威腾模块机 | ABB/中国 | 1 | |||
10 | 蓄电池组 | 12V200AH密封铅酸电池,每组采用为32只 | ABB/中国 | 2 | 组 | ||
三 | 空调及新风子系统 | ||||||
1 | 精密空调 | ASD461A | 世图兹/德国 | 台 | 3 | ||
2 | 精密空调 | ASD251A | 世图兹/德国 | 台 | 2 | ||
3 | 新风机组 | X-15G | 天方/中国 | 套 | 1 | ||
4 | 工业空调 | 5P | 海信/中国 | 台 | 2 | ||
5 | 柜式空调 | Kfr-72LW | 格力/中国 | 台 | 1 | ||
6 | 应急空调 | 格力5P柜式 | 格力/中国 | 台 | 2 | ||
四 | 机柜、KVM、综合布线系统 | ||||||
(一) | 机房专用机柜子系统 | ||||||
1 | 服务器机柜 | 尺寸:2000×1000×600;黑色; | 博信/中国 | 个 | 21 | ||
2 | 网络机柜 | 尺寸:2000×800×600;黑色; | 博信/中国 | 个 | 6 | ||
3 | PDU | C13插座;输出单元:10位 | 鑫盈科/中国 | 个 | 54 | ||
4 | 工业连接器 | 32A工业连接器 | 国产/中国 | 个 | 54 | ||
6 | 机房综合布线 | R45机房网络布线 | 国产/中国 | 项 | 1 | ||
(二) | KVN子系统 | ||||||
1 | 数字式多电脑切换器 | IP型KVM,32端口 | ATEN/中国 | 台 | 2 | ||
2 | 服务器接口转换模块 | 与切换器统一原装配套 | ATEN/中国 | 块 | 64 | ||
3 | 机架式控制台 | 三合一控制台(键盘、鼠标、LCD) | ATEN/中国 | 台 | 1 | ||
五 | 门禁、监控及机房基础环境检测预警配套子系统 | ||||||
(一) | 门禁子系统 | ||||||
1 | 四门网络门禁控制器 | 四门网络门禁控制器 | 中控 | 台 | 1 | ||
2 | 单门网络门禁控制器 | 单门网络门禁控制器 | 中控 | 台 | 2 | ||
3 | 读卡器 | 读卡器 | 中控 | 个 | 6 | ||
4 | 磁力锁 | 280KG磁力锁 | 中控 | 把 | 6 | ||
5 | 开门按钮 | 开门按钮 | 中控 | 个 | 6 | ||
(二) | 视频监控子系统 | ||||||
1 | 高清网络球机 | 720P,不小于200万像素,自动变焦镜头,支持双码流,含支架 | 海康威视 | 台 | 2 | ||
2 | 彩色半球摄像机 | D1半球式彩色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台 | 6 | ||
3 | 硬盘录像机(含3T硬盘) | 8路NVR存储,含6块3T硬盘 | 海康威视 | 台 | 1 | ||
4 | 电视墙支架 | 按需定制2*3支架及面板装饰 | 国产/中国 | 套 | 1 | ||
5 | 46寸液晶屏 | 3×2 超窄边液晶拼接屏,单块规格46英寸,双边总拼缝≤6.0mm,屏幕比例16:9,像素≥1920×1080。 | LG/中国 | 台 | 6 | ||
6 | 拼接控制器 | 8进6出(含视频解码功能) | 海康威视 | 台 | 1 | ||
7 | 视频矩阵 | 8进6出 | 海康威视 | 台 | 1 | ||
8 | 接入交换机 | 8端口100M电口 | H3C/中国 | 台 | 1 | ||
9 | 管理PC | HP ProDesk 400 | 国产/中国 | 台 | 1 | ||
(三) | 机房基础环境检测预警 | ||||||
1 | 电量检测仪 | 智能电量仪(LCD) | K5 | 个 | 2 | ||
2 | 电池检测仪 | 电池检测仪 | K5 | 台 | 2 | ||
3 | 霍尔传感器 | 霍尔传感器 | K5 | 个 | 2 | ||
4 | 绝缘电池夹 | 绝缘电池夹 | K5 | 个 | 65 | ||
5 | 电池温度传感器 | 电池温度传感器 | K5 | 个 | 1 | ||
6 | 温湿度传感器 | 温湿度传感器 | K5 | 个 | 11 | ||
7 | 接点式漏水控制器 | 接点式漏水控制器 | K5 | 台 | 3 | ||
8 | 4米引出线 | 4米 | K5 | 根 | 3 | ||
9 | 7米漏水感应绳 | 7米 | K5 | 根 | 4 | ||
10 | 监控主机 | 实现集中监控管理,提供以上设备需要的接口,声光报警器及显示器 | K5 | 台 | 1 | ||
11 | 机房集中监控管理平台 | 具有以上各系统管理模块,可实现电话语音通知功能、远程IE浏览、短信通知等功能 | K5 | 套 | 1 | ||
涉密机房 | |||||||
一 | 门禁、视频监控报警子系统 | ||||||
1 | 门禁系统 | 5F机房门禁 | 国产/中国 | 套 | 1 | ||
2 | 硬盘主机 | DS-7804N-FI | 海康威视 | 台 | 1 | ||
3 | 红外报警 | 1个报警主机、2个红外探头 | 国产/中国 | 套 | 1 | ||
二 | UPS系统 | ||||||
1 | UPS | ONL-20K(含电池组) | PCM | 套 | 1 | ||
三 | 机房空调系统 | ||||||
1 | 柜机空调 | KFR-120LW | 格力/中国 | 台 | 1 | ||
四 | 机柜、综合布线系统 | ||||||
1 | 网络机柜 | 42U网络机柜 | 国产/中国 | 个 | 6 | ||
2 | 服务器机柜 | 42服务器机柜 | 国产/中国 | 个 | 6 | ||
3 | 机房综合布线 | R45机房网络布线 | 国产/中国 | 项 | 1 | ||
五 | 消防报警系统 | ||||||
1 | 报警主机 | 报警主机 | 国产/中国 | 台 | 1 | ||
2 | 七氟丙烷(含气瓶) | / | 国产/中国 | 个 | 3 |
★9.6供应商需提供团队人员清单,提供由社保局出具包含团队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10. 在投标方案中须明确以下内容,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须与采购人实际情况相符。
10.1全网网络结构及配置的说明,必须包含网络拓扑图、网络设备配置说明、各专线接 入情况说明;
10.2网络、安全设备及应用服务器详细端口连接及配置的说明,必须包含设备端口连接 图、网络设备配置信息说明,设备上架图;
10.3全网安全加固的配置说明,必须包含网络设备安全配置信息、服务器安全配置信息 、主机安全加固系统配置说明;
10.4服务器、数据库和应用系统一体化备份的配置说明,必须包含备份策略;
10.5服务器虚拟化的配置说明,必须包含应用服务器部署环境说明、集群总体拓扑图、主机名及IP地址配置,虚拟化具体配置须包含:虚拟化控制中心部署划分、虚拟存 储划分、虚拟机划分;
10.6提供中心机房和涉密机房基础环境设施各子系统设备及系统配置说明;
10.7提供中心机房和涉密机房基础环境设施各子系统部署图。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运维考评办法
(一)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民政局。
(三)考核方式
1.由采购人对维护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
2.考评原则。考评工作实行公开、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按照软性与硬性考评相结合,形成工作以事实说话,奖惩以评分说话的考评原则。
3.考评周期。本考评办法以半年为周期,在每半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
4.考评依据。考评依据按照重庆市民政局硬件集成运行维护项目的协议和合同等明确的维保内容和要求为准。
(四)考评办法
本考评办法由计算机设备维护(50)、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办公设备维护(10分)、值班和日常管理(10分)、其他技术支持和服务(10分)五个部分组成,相关考评指标详见《重庆市民政局硬件集成运行维护项目工作考评评分标准》。
1.考评评分采用等级百分制,对各个考评项目内容再进行分项细化,设置相应的分值。
2.考评评分按照日常工作记录、机房现场检查、问题处理反馈和维保项目进行考评打分,但对维保项目中各分项的扣分不能超出各考评项目的总分值,扣完为止。日常考评记录由采购人负责。
3.扣分项目由采购人填写《重庆市民政局硬件集成运行维护项目工作考评表》,提交维护公司在三天内进行核实确认,逾期视为无异议。
4.按照考评项目和日常记录汇总和计算,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半年考评得分结果,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执行。
5.考评记分和结果运用。本维护工作考评结果将纳入采购人每半年向中标人支付的维保费中,其计算方式为:半年实际支付金额=半年应支付金额×半年考评百分比,但实际支付金额不超出应付金额。考评等级对应百分比如下:
工作考评分值为100-95分为AAA等级,考评百分比为100%;分值为94.9-90分为AA等级,考评百分比为95%;89.9-80分值为A等级,考评百分比90%;为79.9分以下为B等级,考评百分比0%。
6. 重庆市民政局硬件集成运行维护项目工作考评评分标准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人所有服务任务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40%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运维费。
(二)剩余合同金额60%的运维费,由采购人每半年对中标人的运维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等次进行支付(每半年应支付金额计算基数为总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根据考核结果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相应金额的运维费。
四、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本次招标应用软件及其产权全部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本次招标应用软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注: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8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的;
项目 | 分项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
1.信息中心计算机设备维护(50) | 1.1故障响应 (10分) | 发生故障,按规定服务等级原厂及公司人员及时现场响应并按时限更换配件和系统恢复 | 不及时响应视情况扣0.5-5分,不及时排除故障视情况扣0.5-5分 | ||
1.信息中心计算机设备维护(50) | 1.2建立电子档案(10分) | 对采购人维保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专业的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涉及性能参数、购买时间、质保情况等 | 电子档案未建立的一台扣0.5分,未建立完善、未及时更新的一台扣0.2分 | ||
1.信息中心计算机设备维护(50) | 1.3操作系统维护及数据备份 (10分) | 对小型机、服务器、存储设备操作系统定期进行维护,按时升级补丁和病毒库,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 | 没做一项扣2分,没及时完成扣1分,备份不能有效恢复扣2分 | ||
1.信息中心计算机设备维护(50) | 1.4系统预防性检查(10分) | 每天对信息中心机房的设备开展预防性检查服务工作,并提供检查记录 | 没做扣2分,少做一台扣0.5分,没按时做的一台次扣0.2分 | ||
1.信息中心计算机设备维护(50) | 1.5派驻工程师(10分) | 工程师需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并常驻市民政局协助优化设备和及时排除故障 | 未派驻符合要求工程师1分,工程师未按要求常驻市民政局一次扣0.2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1建立和维护网络系统档案(2分) | 建立网络系统信息档案,如网络设备台账和详细的网络拓扑结构,并在网络拓扑结构发生变化后当日内及时更新网络拓扑图和档案资料 | 未建立台账和拓扑结构扣1分,台账或拓扑结构不准确一个扣0.1分,台账或网络拓扑图不及时更新一次扣0.2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2网络设备维护和备份 (5分) | 定期维护采购人的网络设备,核心网络设备每月及配置发生更改后备份参数配置,并报民政局存档 | 未备份和交民政局存档一次扣0.2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3机关办公楼互联网络维护 (3分) | 确保局机关办公楼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及时解决办公网网络故障,并做好记录 | 一次未解决扣1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4民政专网维护(3分) | 实时监控民政专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并根据业务需求规划、管理IP地址 | 一次为解决扣1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5派驻网络工程师(2分) | 工程师需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定期对市民政局进行巡检,分析干线网络流量等参数,提供优化建议和分析报告 | 未派驻符合要求工程师1分,工程师未按要求常驻市民政局一次扣0.2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6网络设备清洁(2分) | 每周对信息机房网络设备做一次清洁 | 未做每次扣0.2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7 IP管理 (2分) | 增、删、改和调整IP时,IP分配表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更新 | 未按规定完成一次扣0.2分 | ||
2、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20分) | 2.8网络流量分析(1分) | 监控并分析互联网网络流量,每月提交一次流量分析报告 | 不按时提交一次扣0.2分 | ||
3、办公设备维护 (10分) | 3.1办公设备安装、维修(2分) | 根据安排对市民政局机关的电脑系统安装、维护恢复、硬件维修、查杀病毒。 | 安排得不到响应或收到处室有效投诉一次扣0.2分 | ||
3、办公设备维护 (10分) | 3.2报修单位设备修理(2分) | 对送修的设备及时修理 | 未对送来故障设备立即检查处理一次扣0.2分 | ||
3、办公设备维护 (10分) | 3.3局机关网络管理(2分) | 掌握局机关处室各类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分布情况,网络IP地址规划、管理,建立台帐,绘制网络拓扑图等档案信息,并及时更新 | 未建立台帐的一个处室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一次扣0.2分 | ||
3、办公设备维护 (10分) | 3.4组建专门队伍(2分) | 维护人员在工作时段应不低于1人,设定24小时值班电话,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 维护人员达不到一次扣0.5分,响应不及时一次扣0.2分 | ||
3、办公设备维护 (10分) | 3.5配备维护设备和耗材 (2分) | 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检测维护设备和耗材,定期对各单位网络设备和办公设备进行巡检 | 维护设备或耗材配备不够一次扣0.5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1值班人员在岗(2分) | 派驻值守人员在工作时段不低于2人,周末及节假日值班人员不少于1人坚守工作岗位 | 检查发现值班人员不在岗位一次扣1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2故障报送电话受理(2分) | 7×24小时接听咨询和故障报修电话并记录,报告市民政局相关人员处理并回复问题;在每月月末形成故障总结报告和常见故障解决方法,并发布至信息化工作网 | 值守电话无人接听一次扣0.2分,受理故障咨询无记录一次扣0.1分(群发性报同一故障除外);接报警故障后不立即上报又无法立即恢复正常,影响一条线路单位不能办理业务,一次扣1分,影响两个以上单位不能办理业务,一次扣2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3机房设备安全巡查(1 分) | 每天对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灭火器、空调、供电系统、防雷设备等巡查壹次,并及时记录 | 无巡查记录一次扣1分,没及时记录一次扣0.2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4机房安全管理(1分) | 机房所有入口安全管理 | 机房设备间无人时门开启的一次扣0.5分,机房工作区无人时大门开启的一次扣0.2分,公司工作场所无人时门开启的一次扣0.2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5人员进出机房管理(1分) | 非采购人和维护公司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 外来人员进机房没登记的一次扣0.2分,外来人员在机房内工作无人全程陪同一次扣0.5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6故障处理(1分) | 机房内任何设备故障或异常及时记录和处理 | 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2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7机房卫生(1分) | 每天检查机房各设备间、操作间和信息中心、维护公司办公席卫生,每月清洗一次空调室内机过滤网,每季度清洗一次专用空调室外机滤网,每周做一次机房、工作间清洁,清理垃圾和灰尘,无人时保持办公席桌面整洁、椅子摆放到位 | 设备间有垃圾一次扣0.1分,机柜和设备外壳有灰尘一次扣0.1分,没按期清洗空调过滤网一台次扣1分;工作间有垃圾和灰尘、物品摆放混乱的一次一处扣0.2分 | ||
4、值班和日常管理 (10分) | 4.8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1分) | 按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长期或临时性事务 | 未按时完成视情况一次扣0.2-1分 | ||
5、其他技术支持和服务(10分) | 5.1技术咨询和交流(4分) | 每季度与采购人进行一次技术交流 | 没做扣2分 | ||
5、其他技术支持和服务(10分) | 5.2保密安全(6分) | 维护人员每年签订保密协议,组织不低于2次安全教育,所有资料、技术文档、业务信息数据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拷贝、修改、删除,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 未签订保密协议一人扣0.2分,为进行保密教育一次扣1分,发生是泄密事件一次扣6分 | ||
5、其他技术支持和服务(10分) | 5.3运维队伍稳定性(无固定分值) | 不得随意更换运维人员,如需更换时必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后才可更换,以确保运维队伍的稳定及整体运维质量。 | 未报请民政局同意更换运维人员,每出现1人次扣2分 |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或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信息为供应商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可手写。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3 | 磋商保证金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五)本磋商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磋商报价 (20%) | 2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 | |
2 | 服务部分 (50%) | 50 | 1.项目维护技术需求应答情况(30分): 1.1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1.2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1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 | 按实际响应情况评分 | |
2 | 服务部分 (50%) | 服务部分 (50%) | 2.运行维护方案及措施(2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护方案及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每个项目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得0-4分,其中:响应描述详细合理可行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响应描述较详细合理可行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响应描述一般详细合理可行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未响应或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2.1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维护,对采购人机房小型机、服务器、存储的资源配置、备份配置、集群配置等方面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制定相对应的维护方案和措施; 2.2网络维护,对采购人网络架构及配置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制定详细的网络维护方案和措施; 2.3 安全维护,对采购人安全设备的配置及安全加固配置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维护方案及措施; 2.4机房环境维护,对采购人信息中心机房的电源、空调、监控等环境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制定详细的机房维护方案和措施; 2.5日常值班维护,对采购人现值班工作内容和维护现状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制定相对应的维护方案和措施。 | 提供书面方案 | |
3 | 商务部分 | 服务经验(8%) | 8 |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为省部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类似规模的机房硬件集成运维服务的,每提供一份正式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多得8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以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 |
3 | 商务部分 | 服务能力及服务荣誉评估 (18%) | 8 | (1)、供应商在国家级或省级重要活动中获得过优秀服务商的,得3分,否则得0分。 (2)、供应商获得过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3分,否则得0分。 (3)、供应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系统集成企业,得2分,否则得0分。 | 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 | 服务能力及服务荣誉评估 (18%) | 10 | 3.专业运维体系及运维工具(10分) 3.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具有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的IT运维管理系统软件作为系统运维管理的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的运维实际情况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T运维管理软件进行二次开发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商务部分 | 运维项目备用人员数评估 (4%) | 4 | 5.1投标人服务人员中有一名具有ITSS的IT服务项目经理或者应用经理证书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5.2投标人服务人员中每具有CCNP、CCIE、HCTE、HCNP、HCIE、H3CTE、H3CIE、CISP网络工程师相关证书1个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需提供服务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及最近三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明细表原件。 |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1.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
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 号:123906511610606
八、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文件执行。成交供应商的交易服务费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第七篇”。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与服务评审相关的资料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三)与商务评审相关的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告(表)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资料
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验收)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 |||||
备注: |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与服务评审相关的资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三)与商务评审相关的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序号 | 磋商项目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五)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 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资料(自附)
(结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