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A包】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建新增环卫设施设备及环卫类专用车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2921.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20〕10981号
预算金额292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宇静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蔚平0472-71008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建新增环卫设施设备及环卫类专用车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建新增环卫设施设备及环卫类专用车辆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98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QGL-2020-27
评审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5、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状态。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9、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显示近三年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解放路义和楼北
采购人联系人: 郭宇静
采购人联系方式: 41060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2-A2201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80390122000000003676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蔚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7100888
采购文件: A包采购文件:JQGL-2020-27_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建新增环卫设施设备及环卫类专用车辆项目_A.BTZBS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1月27日 29,215,000.00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林语路288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郭加,马瑞雪,王雅琴,武燕,张珍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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