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扎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扎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776001002
1. 招标条件
沭阳县扎下镇人民政府的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扎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已经宿农复〔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扎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扎下镇东北部,东至万公河、北至淀湖村,西至沭新河,南至后胡庄村。
2.2工程规模:新建斗渠1.56km、渠闸4座、沟桥1座、渡槽2座、放水口62座、涵洞1座、涵闸2座、田间道2.9km、栽植白蜡、榉树等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扎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二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扎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
2.7本标段预算价:3330891.16元,最高投标限价为3330891.16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且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3.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8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9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86分,施工组织设计及能力5分,企业业绩及信用等级9分,合计100分。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1日 09:00至2023年08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扎下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沭阳县扎下镇府前路 |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2号(中宝大厦五楼) |
联系人:胡汉雨 |
联系人:徐小艳 |
电话:15052761536 |
电话:1895152918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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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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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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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