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西石化2025年度常减压等装置区停工检修施工项目
金额
95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贵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庚024-826565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2025年度常减压等装置区停工检修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2025年度常减压等装置区停工检修施工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费用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2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南、北蒸馏、催化、气分、重整等装置按照《中国石油炼化企业精益化大检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进行停工检修,合同暂估含税金额9500万。
2.3工期: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炼油一部(南蒸馏、北蒸馏)、炼油二部(催化、气分、MTBE)、炼油三部(老重整、芳烃抽提、航煤加氢、汽油加氢)、化工一部(烷基化、酸再生)等装置的检修计划、各种追加计划及鉴定计划内的工艺设备、动设备、仪电设备常规检修、网络及视频监控系统检修,配套液压紧固、冷换设备清洗试压、特种设备监检费用、脚手架、防腐保温、防火涂料检修,配套土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防渗、各类容器或池清淤、装置有氧装卸剂、现场展板拆安、属地设施物料倒运、建筑垃圾外运等)、各类吊车、人工配合等配合施工措施。其中需要抛丸除锈的防腐项目由维运中心工程单元负责抛丸除锈,中标单位负责刷漆、倒运。机动处紧急安排的其他内容。
2.6本项目概算金额为950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锅炉许可项目安装许可子项目A级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4 具有压力管道许可项目安装许可子项目GC1级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年平均净资产大于等于50000万元。需提供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检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80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检修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机电工程或化工机械或机械制造或机械设计制造或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或地面建设和油气储运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3.8.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含团队管理者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 安全员团队的管理者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3.8.4 造价管理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3.8.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均应为专职人员,不能相互兼职。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8时至2024年4月1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1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
邮 编:12500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唐贵川 | 联系人:李明庚、范涵冰 |
电 话:18042912705 | 电话:024-82656529 |
电子邮件: tanggc-jx@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syzb01@cnpc.com.cn/sy82656529@163.com |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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