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邮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顶部玻璃幕墙改造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高邮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顶部玻璃幕墙改造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高邮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顶部玻璃幕墙改造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高邮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顶部玻璃幕墙改造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价:
5.招标控制价:
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高邮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顶部玻璃幕墙改造维修工程,玻璃幕墙面积约
7.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方需在中标后
8.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要求: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协议书内需明确主办方和协办方名称、所需承担的责任、义务。本项目要求联合体单位投标的,主办方(或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主办方(或牵头方)人员担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2.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
名 称: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
地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
九、
十、其他
1.
2.
5.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 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
8.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玻璃幕墙设计、施工项目磋商确认函.docx
附件: 202320--高邮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顶部玻璃幕墙改造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