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地基基础检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510067707378924101501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51006770737892410150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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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地基基础检测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工程概况:总用地面积1247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62.7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集科研、办公于一体的综合实验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服务内容: 本次检测采购服务内容为: (1)基桩承载力检测 a、综合楼(灌注桩) 静载试验法,检测根数为3根,占总桩数的2.16%;具体检测桩号根据现场确定。 (2)桩身完整性检测 a、综合楼(灌注桩) 低应变动力检测法,检测根数为70根,占总桩数的53.36%,具体检测桩号根据现场确定。 b、综合楼(搅拌桩) 钻芯检测法,检测数量为54米,占总桩数的0.61%,具体检测桩号根据现场确定。 (3)地基承载力检测(压板试验) a、综合楼(复合地基) 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检测根数为9点,占总桩数的1.01%;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确定。。 b、试剂库(地基承载力) 平板载荷试验,检测根数为3点,每500m²1个点,不少于3点;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确定。 c、水池(地基承载力) 平板载荷试验,检测根数为3点,每500m²1个点,不少于3点;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确定。 d、门房(地基承载力) 平板载荷试验,检测根数为3点,每500m²1个点,不少于3点;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确定。 (4)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a、门房独立基础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数量为22米,每个独立基础不少于1孔,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确定。 b、试剂库独立基础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数量为33米,每个独立基础不少于1孔,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确定。 c、试剂库独立基础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数量55米,每200m2不少于1孔且不少于10孔,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确定。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68-2393053 |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108-445100-04-01-847705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00,000,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要求: 检测成果及质量要求: (1)所有检测报告(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2)根据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接入要求的通知》,凡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需接入新版省检测监管平台,新版检测报告使用全省统一防伪标识,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具备以下4方面内容:全省统一的检测报告标识码、二维码、潮州市“CZ”水印,报告地址为本市辖区才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在检测过程,检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端正的工作态度和相应工作能力; (4)检测单位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委托的检测业务。 (5)检测单位需独立完成委托方委托的检测业务,且须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委托方要求按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及归档工作。 (6)委托的检测业务需要现场勘查的,相关设备、费用由检测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7)检测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委托方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8)检测单位必须对检验检测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9)检测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检测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检测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到《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和施工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编制检测技术方案,检测技术方案经五方责任主体单位确定后,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安排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单项检测报告。 | ||
服务金额 | ¥479,971.2元 至 ¥292,189.2元 | ||
金额说明 | 1、采购项目资金说明:(1)检测费收费根据工程检测计划,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检测费用为555084.00元。根据《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最高限价按收费标准下浮20%,即375564.00×(1-20%)+179520.00(代收代付)=479971.20元;最低限价按收费标准下浮70%,即375564.00×(1-70%)+179520.00(代收代付)=292189.20元,即采购价为¥292189.20元~¥479971.20元。 (2)采购金额为合同暂定价,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最终以审核机构审核定案为准。 支付计划:被委托方按以下节点向委托方提交支付申请,委托方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检测服务费: ①合同签订并完成检测技术方案的编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②在被委托方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③余款在结算审核单位审核定案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被委托方每次申请付款,应报送相应款项的完成情况的资料,并向委托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若被委托方未按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和相关资料给委托方,导致委托方付款逾期的,委托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 3、价格信息来源:《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10-17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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