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山、毛陈管理所建设移动收费系统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6.1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皓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山、毛陈管理所建设移动收费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东山、毛陈管理所建设移动收费系统项目
标段名称:东山、毛陈管理所建设移动收费系统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LJTGS-23134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硚孝高速东山、毛陈收费管理所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为东山、毛陈管理所新建移动收费系统各一套,含物采、安装、施工以及相应的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另新建一套绿通查验系统,含物采、安装、基础施工以及相应的软件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一览表。
1.5采购预算:16.12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供货、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缺陷责任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产品质保期超过两年的,以产品质保期为准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2月5日至2023年112月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2月12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泾上村105号
联 系 人:冯皓然先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7-849391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移动收费系统供货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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