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洞头集镇片三级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排查及设计
发布时间:2023-08-0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洞头集镇片三级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排查及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洞头集镇片三级雨污管网整治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赋码为2212-330305-04-01-530386,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由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建实施,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排查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洞头区域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北岙街道旧城区三级雨污管网整治,具体包括:城南社区、邻背社区、城中社区、银海社区、上新社区、新城社区、九厅、大长坑、小长坑、风门、柴岙、双垄、东沙、大王殿、小三盘村、城南路两侧小区、海港花苑及周边道路三级管网雨污水管道新建,路面全面修复,雨水立管增设,雨水口新建,临时排水等内容,项目建设工程费用3.3亿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北岙街道旧城区三级雨污管网排查及设计等内容。其中①排查主要内容:城南社区、邻背社区、城中社区、银海社区、上新社区、新城社区、九厅、大长坑、小长坑、风门、柴岙、双垄、东沙、大王殿、小三盘村、城南路两侧小区、海港花苑及周边道路范围内的排查工作(直径为110mm-300mm管道采用潜望镜(QV)、直径为300mm-1200mm管道采用CCTV管道内窥技术对调查点内建筑的地下雨、污水管至主管网段进行检测、排查、疏通、清淤、窨井清捞、测绘、制图,如无接入主管网的,需要调查至管道尽头即直排处。调查完毕后,需要帮助业主制作排查报告及排查基础资料,并结合我区雨、污水主管网排查图绘制排查成果图。汇总档案资料:包括出具QV、CCTV检测报告、疏通作业报告、电子文档、管网AutoCAD电子成果图(图纸可编辑,须标注在地形图上,注明管网材质、规格、口径、距离、标高、流向、问题情况、污水来源等),并对成果准确度承担相应责任。)。
②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城南社区、邻背社区、城中社区、银海社区、上新社区、新城社区、九厅、大长坑、小长坑、风门、柴岙、双垄、东沙、大王殿、小三盘村、城南路两侧小区、海港花苑及周边道路三级管网雨污水管道新建,路面全面修复,雨水立管增设,雨水口新建,临时排水等设计,以上内容的设计要求分为17个片区,分别单独编制设计文件,包括城南社区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邻背社区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城中社区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银海社区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上新社区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新城社区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九厅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大长坑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小长坑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风门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柴岙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双垄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东沙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大王殿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小三盘村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城南路两侧小区三级雨污水管网、海港花苑及周边三级雨污水管网。每个片区文本要求A2及以上独立装订,提供达到初步深度的初步设计文本,最终以通过发改部门批复为准。每个片区施工图纸按相应规定的比例进行独立装订,图纸最终以符合程序要求第三方审图为准。
2.3排查和设计服务期限要求:120日历天(含排查及设计)。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或①和②组成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管道疏通、检测、测绘等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其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
3.3拟派排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及以上职称。拟派排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一人兼任,若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职责分工分别配备相应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3.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如为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城西路467号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1500587065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洞头区北岙街道连城大道14弄78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87706861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