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浙江省第五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50.00元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0571-8976145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良君0571-858602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0625-24217520(重新招标)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浙江省第五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综合单价报价(元/批次):2250(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D座
2综合单价报价(元/批次):1600(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路30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标项2:食品相关产品(二)食品相关产品(二)食品接触用工具(饮用吸管)
编织袋
食品接触用工具((密胺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吸管除外))
食品接触用塑料容器
婴幼儿安抚奶嘴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2标项9:贵金属产品贵金属产品贵金属首饰及制品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小兰,朱瑕,陈苗根,何小瑜,吴秀珍(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83.082.090.082.090.085.410.095.4
1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79.077.090.079.078.080.69.089.6
1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78.074.074.072.070.073.69.082.6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082.090.082.090.085.410.095.4
2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79.081.089.079.070.079.68.8988.49
2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79.068.077.075.071.074.08.2182.21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0%向每个标项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单价采购、单价合同,具体中标单价详见附件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杭州市莫干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61431、0571-89761455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61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良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55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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