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618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 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住建部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现场参与专家评审现场解答,协助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备案、 专项债申报、申请融资授信等服务。
4.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南部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祥耀路以 北、吴州路以东,一期规划用地约 210 亩。
5.项目概况:园区定位专用车产业园,规划主要包括封闭生产区(专用车车间及共享涂 装车间等)和开放产业区(含可分可合的4 拼研发办公厂房和园区主办公楼等)及试车跑道 等配套设施。园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3.2 万㎡ ,计容面积 21.1 万㎡ ,容积率 1.501。地上 总建筑面积 12.8 万㎡ ,其中生产性用房 11.4 万㎡。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 6.18 亿元,包括工程建安费用、土地费、各项规费税费及资本化利 息等,共享涂装中心投资预计约 800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按此模式先 行推进项目开工。项目拟同步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若申请通过,转为债贷组合模式。
6.比选范围:
开展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需求分析和产出方案。
(2)项目建设和运营方案。
(3)项目投融资和财务方案。
(4)项目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5)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6)其他规划咨询所需工作内容。
7.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全部材料之日起 3 日内完成初稿编制, 自项目筹备期至项目结 束。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工程咨询单位,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至少 3 例类似服务业绩案例,其中至少有 1 个案例标 的规模不低于 20 万元(提供业绩合同,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3 例可研编制案例,须为在本单位的业 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绩合同,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财务要求:
供应商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部分,供应商成立 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部分。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供应资格被取消或者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供应商及单位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设立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 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 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三、比选文件获取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2. 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领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 180 号金融广场北座 7 楼 766 室。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且无法及时到达现场领取文件的,须在文件发放时 间 内联 系郑 州航 空港科创 新 能源产业 发 展有 限 公 司 , 电话: 18392409382 , 邮箱: qctzzhb@kctzgroup.com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比选文件领取所需资料(下述第 3 项),邮 件须编辑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
(2)供应商项目业绩合同;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料及项目业绩合同;
(4)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料;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截图、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6)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 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 完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7 楼 752 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7 楼 752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kctzgroup.com/上 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7 楼 766 室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39240938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6 楼 605 室
电话:0371-60601020 邮箱:kcjtjjjc@163.com
2025 年 1 月 3 日
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 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住建部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现场参与专家评审现场解答,协助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备案、 专项债申报、申请融资授信等服务。
4.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南部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祥耀路以 北、吴州路以东,一期规划用地约 210 亩。
5.项目概况:园区定位专用车产业园,规划主要包括封闭生产区(专用车车间及共享涂 装车间等)和开放产业区(含可分可合的4 拼研发办公厂房和园区主办公楼等)及试车跑道 等配套设施。园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3.2 万㎡ ,计容面积 21.1 万㎡ ,容积率 1.501。地上 总建筑面积 12.8 万㎡ ,其中生产性用房 11.4 万㎡。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 6.18 亿元,包括工程建安费用、土地费、各项规费税费及资本化利 息等,共享涂装中心投资预计约 800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按此模式先 行推进项目开工。项目拟同步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若申请通过,转为债贷组合模式。
6.比选范围:
开展郑州航空港新型能源专用车智造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需求分析和产出方案。
(2)项目建设和运营方案。
(3)项目投融资和财务方案。
(4)项目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5)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6)其他规划咨询所需工作内容。
7.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全部材料之日起 3 日内完成初稿编制, 自项目筹备期至项目结 束。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工程咨询单位,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至少 3 例类似服务业绩案例,其中至少有 1 个案例标 的规模不低于 20 万元(提供业绩合同,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3 例可研编制案例,须为在本单位的业 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绩合同,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财务要求:
供应商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部分,供应商成立 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部分。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供应资格被取消或者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供应商及单位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设立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 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 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三、比选文件获取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2. 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领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 180 号金融广场北座 7 楼 766 室。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且无法及时到达现场领取文件的,须在文件发放时 间 内联 系郑 州航 空港科创 新 能源产业 发 展有 限 公 司 , 电话: 18392409382 , 邮箱: qctzzhb@kctzgroup.com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比选文件领取所需资料(下述第 3 项),邮 件须编辑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
(2)供应商项目业绩合同;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料及项目业绩合同;
(4)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料;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截图、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6)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 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 完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7 楼 752 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7 楼 752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kctzgroup.com/上 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7 楼 766 室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39240938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6 楼 605 室
电话:0371-60601020 邮箱:kcjtjjjc@163.com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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