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监测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工158185556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0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监测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210008022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监测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1-04 09:00 至 2022-11-1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1-0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1-0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18666128053
传真:
手机号码:1866612805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外环高速综合办公楼四层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翟工
办公电话:158185556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720210008022001
标段名称: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监测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1-1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4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监测系统成套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招标内容及要求:包括污水出水水质监测系统、烟气监测系统(CEMS)、空气污染物监测系统等三个系统。具体招标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招标人及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完成监测系统的深化设计工作;2)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配合项目其他工艺段系统调试和验证,性能验收、试运行、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等;3)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一项餐厨垃圾、或厨余垃圾、或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协同项目监测仪表设备系统供货业绩。 注:①监测仪表设备系统供货业绩须至少包含污水出水水质监测系统、烟气监测系统(CEMS)或空气污染物监测系统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或其他运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③非中文版证明材料需同步提供中文翻译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其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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