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瓦提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产品组装厂房)施工二标段内部配套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40.5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wt-zfcg-lhy-2023(jzxcs)-001
预算金额340.5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郦骅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越191090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ZFCG-LHY-2023(JZXCS)-001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产品组装厂房)施工二标段内部配套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5575.93元
最高限价:3405575.9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须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满足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获取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获取无效﹚;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丽园社区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六楼。
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1:30(北京时间)
地点:阿瓦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11:30(北京时间)
地点:阿瓦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天域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
联系方式:13579371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郦骅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丽园社区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19109078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越
电   话:1910907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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