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结果公告
检验医疗设备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医疗器械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特殊工具安装调试免费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电子文档运输保险费用技术援助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急诊优先检测运送验收相关服务装箱包装物料送货软硬件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节能产品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微型计算输入输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空调机制冷压缩镇流器荧光灯电器电热水普通照明电视视频便器水嘴环境标志产品正版软件信息安全产品样本处理模块常规急诊样本样本急中急去盖模块紫外消毒高低试管不同类型容器混合上样有盖试管自动旋转扫描安全可靠吸样样本图片生化模块全自动随机任选分立式单模块比色法胶乳增强免疫散射比浊法离子选择电极法终点法固定时间法动力学法支持单/双波长非线性校准试剂系统盘式试剂盘试剂PAD试剂在线装载仪器在运行过程中可随时添加试剂试剂添加量智能预估水质大气压力样本加样样本针试剂针清洗系统高浓度废液桶反应盘恒温装置反应杯硬质石英玻璃杯化学发光免疫模块全自动随机管式样本管样本杯原始采血管塑料试管液面探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气泡检测超声混匀全自动生化仪甲状腺性腺激素肿瘤标记物传染病肝纤维心标记降钙素原骨代谢血液分析仪半导体激光法鞘流电阻抗法荧光染色法流式细胞CRP检测三维散点图静脉血末梢全血检测手动进样CD+CRP预稀释模式自动进样器回退功能开放进样封闭进样末梢血自动批量检测自动扫码进样自动混匀功能自动回退复检主流末梢血采血管白细胞五分类有核红细胞急诊插入全自动体液脑脊液浆膜液细胞计数白细胞进行分类肿瘤细胞荧光染料双磁路磁珠法免疫比浊法发色底物法APTTFibFDPD-DimerAT-III凝血因子D-二聚体综合四项综合五项独立检测通道方法学检测内置条码扫描装置冷藏试剂位常温试剂位试剂搅拌功能试剂瓶实时在线试剂更换加样针穿刺针干化学分析仪尿试纸条高精度终身免维护注射器加样智能分配轨道系统具有坐标定位追踪识别技术试纸仓保修
金额
402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0992022agk00128
预算金额404.8万元
招标公司临汾市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钰0351-6292999
中标公司国药控股(临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2AGK00128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 4 | 台/套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 4020000(元) | 国药控股(临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5号 | 91141002MA0LCCBF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 | 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 | 深圳迈瑞 | 1套 | 2706000(元) | SPL3000、BS-2800M、CL-8000i |
1 | 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深圳迈瑞 | 1台 | 690000(元) | BC-7500[NR]CRP |
1 | 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深圳迈瑞 | 1台 | 328000(元) | ExC810 |
1 | 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 深圳迈瑞 | 1套 | 296000(元) | EH-2080B、UA-5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高雄,刘红艳,杨建,陈琴,李云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82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中心医院
地 址:解放西路17号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57-239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87号菜园广场写字楼
联系方式:0351-6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钰
电 话:0351-6292999
附件信息:
临汾市中心公开招标文件(新系统).doc临汾市中心公开招标文件(新系统).doc
775.0K
项目编号:1410992022AGK00128
\n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n公开招标文件
\n宏润招标
\n采 购 人:临汾市中心医院
\n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2022年5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35
\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41
\n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47
\n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0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n项目概况
\n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 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1.项目编号:1410992022AGK00128
\n2.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检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n3.预算金额:404.8万元
\n4.采购需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品目名称\n | \n采购数量\n | \n计量单位\n | \n预算金额(万元)\n | \n备注\n | \n简要技术需求\n |
\n1\n | \n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n | \n1\n | \n套\n | \n271\n | \n | \n1、样本架类型:≥5种,可通过样本架条码和磁感应自动识别等;\n |
\n2\n | \n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n | \n1\n | \n台\n | \n70\n | \n | \n1、检测方法及原理:血液分析采用半导体激光法、鞘流电阻抗法、荧光染色法和流式细胞技术原理,CRP检测采用胶乳增强免疫散射比浊法等。\n |
\n3\n | \n全自动凝血分析仪\n | \n1\n | \n台\n | \n33.8\n | \n | \n1、采用双磁路磁珠法、免疫比浊法、发色底物法进行检测等;\n |
\n4\n | \n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n | \n1\n | \n套\n | \n30\n | \n | \n1、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由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和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组成等;\n |
5.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n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
\n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1.时间:2022年6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6月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n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n3.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
\n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n(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n(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 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n4.招标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09时00分
\n2.递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提交
\n3.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n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n纸质投标文件:请于2022年6月21日08:30-09:00到开标地点递交。
\n4.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09时00分
\n5.开标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第一开标室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六、其他补充事宜
\n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临汾市中心医院
\n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17号
\n联系人:梁先生
\n联系方式:0357-2399002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太原市解放南路87号菜园广场写字楼4层
\n联系方式:0351-6292999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秦少春、张国梁、史栋钰、王新海、刘洋、尹元、张建钰
\n电 话:0351-6292999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 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投标报价\n | \n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货物唯一报价,报价应包含分项报价和总报价。\n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n |
\n2\n | \n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n | \n1、投标文件正本各1份及副本各4份(装入一密封袋内);\n2、电子文档一份(提供存储介质并标明单位名称,含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一个word或PDF文件)(装入一密封袋内);\n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4、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n注:投标文件均应按要求制作,并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除单独密封递交以外,投标文件里面也不得缺失。\n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n |
\n3\n | \n投标保证金\n | \n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n1、投标单位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n收款单位: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开 户 行:民生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n银行账号:9902001771184122\n2、须注明招标编号(可缩写)。\n |
\n4\n | \n投标产品免费质保期\n | \n一年\n |
\n5\n | \n投标备选方案\n | \n不接受。\n |
\n6\n | \n交货时间\n | \n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n |
\n7\n | \n交货地点\n | \n临汾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n |
\n8\n | \n交货方式\n | \n现场交货、卖方送货并且承担设备使用前所有费用。\n |
\n9\n | \n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n | \n 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的90%,其余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n |
\n10\n | \n联合体投标\n | \n不接受。\n |
\n11\n | \n投标文件有效期\n | \n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中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n |
\n12\n | \n代理服务费\n | \n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n |
\n13\n | \n现场考察\n | \n不组织。\n |
\n14\n | \n开标前答疑会\n | \n不组织。\n |
\n15\n | \n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n | \n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n |
\n16\n | \n投标货物是否需要提供样品\n | \n不需要。\n |
\n17\n | \n特殊行业规定\n | \n无。\n |
\n18\n | \n声明\n | \n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安全标准或规范。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货物,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货款。\n |
\n电子标补充内容\n | ||
\n1\n | \n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n | \n1.投标人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n2.投标人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3.开标开启应先进行电子开标开启,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启;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开标开启,不再进行电子开启。\n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开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n |
\n2\n | \n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n | \n1.投标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开标开启现场提交。\n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n3.投标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投标文件。\n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n5.投标人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提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 |
\n3\n | \n开启\n | \n1.开标开启现场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n2.投标人需在开标开启时,在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n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n(1)投标人按顺序轮至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投标人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后解密其投标文件;当所有在场投标人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n(2)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n(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n(4)投标人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n5.如非上述原因造成解密失败,可开启异常处理。\n |
\n4\n | \n开评审补救措施\n | \n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政采云系统:\n(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n(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n(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n |
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n二、定义
\n2.1 “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
\n2.2 “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在质保期内的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等事宜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n2.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n2.4 “品目清单”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n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n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
\n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n3.5 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时,须以法人名义参加,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n3.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n.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的,将被否决投标。
\n3.7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n四、投标费用
\n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五、招标文件的构成
\n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
\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n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n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n5.3 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
\n5.4 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n5.5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n5.6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如有)仅起说明作用,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也不会以其作为评审依据或标准。
\n5.7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六、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6.1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n6.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n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n6.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n6.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n6.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标前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n6.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n6.8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n七、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n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两部分。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
\n资格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n商务、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n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投标人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n8.2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n8.2.1资格部分
\n*(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n*(2)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n*(3)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n*(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价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
\n*(6)投标人出具的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n*(7)投标人出具的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8)投标人递交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n*(9)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n*(10)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清单、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其他能证明缴纳社保金的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n*(1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见‘投标文件格式’) ;
\n*(1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n*(13)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n*(14)本次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或国内代理商给出的授权,或其他有效代理的证明)和相关代理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次投标产品若为国产设备,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n 8.2.2商务技术部分
\n*(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n*(2)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n*(3)商务条款应答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5)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n*(6)投标人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n(7)投标产品技术说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资料、产品使用手册、技术白皮书等;
\n(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自身成功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
\n (9)投标人企业简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10)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n*(11)提供投标产品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材料,不涉及的投标产品可不提供(见‘投标文件格式’);
\n (1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
\n(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n(14)投标人为体现自身优势所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
\n8.3 纸质版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双面打印、编目录、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投标人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不得有实质性变更。加*项目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未加*项目不做强制要求,投标人可以视自身情况填写。
\n8.4 投标保证金
\n(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额,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n(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不允许他人代缴、个人账户汇款、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n收款单位: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开 户 行:民生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n银行账号:9902001771184122
\n(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或缴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n(5)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将缴纳凭证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n(6)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n(7)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当天,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n(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中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e)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9)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n(10)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n8.5 投标报价
\n(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n(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n(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n(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n(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n(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投标人可以视情况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n(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n(9)投标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不涉及的内容可不响应)。
\n8.6.1 进口产品:
\n本项目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8.6.2 节能、环保、绿色采购:
\n(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n采购人拟采购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
\n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n(2)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
\n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n(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
\n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投标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n8.6.3 正版软件:
\n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
\n8.6.4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n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n8.6.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n(1)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n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承接服务的价格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n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n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n(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n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才能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九、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n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n9.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投标人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但不得有实质性变更。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n9.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9.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十、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n10.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n10.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n10.3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n十一、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n1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n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正本无需逐页小签,副本允许是正本完整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n11.3 投标人须注意: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其属于负偏离。
\n 11.4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n(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一致;
\n(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应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仅可对表格格式和内容作细微调整,不允许实质性变更。
\n11.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n11.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2.1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n12.1.1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及副本 4 份(装入一密封袋内)、电子文档一份(提供存储介质并标明单位名称)(装入一密封袋内),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一份(装入一密封袋内)。
\n12.1.2 投标文件均应按要求制作,并按12.1.1提交。
\n12.1.3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除单独密封递交以外,招标文件里面也不得缺失。
\n12.1.4 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封皮上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密封”字样。
\n12.1.5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n12.2 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加密:
\n12.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jmbs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
\n十三、投标截止时间
\n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提交,原则上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n13.2 采购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n十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n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密封”字样。
\n1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十五、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n15.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n15.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并解密。
\n15.3 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n15.4 开标时由监标人随机抽取两名投标投标人代表,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进行拆封唱标。
\n15.5 唱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n15.6开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签字确认。
\n15.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n15.8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n十六、组建评标委员会
\n1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n16.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时须持有采购人授权函,其他人不得参与评标。
\n16.3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不能继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n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n十七、投标文件审查
\n17.1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n1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n17.3 审核时,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n(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n(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其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n(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n(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n17.4 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n(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n(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n17.5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 A、有恶意串通的;
\n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n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n17.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n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n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nJ、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n17.7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n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n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n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产品未注明“非核心产品”字样的,均视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n十八、投标的澄清
\n18.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n18.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n18.3 如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响应。
\n十九、详细评审
\n19.1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n19.2 评标委员会对须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n19.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n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n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n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n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n19.4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19.3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二十、推荐中标候选人
\n20.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20.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二十一、评标过程保密
\n2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n2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1.3 评标结束后,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评标现场的任何资料。
\n二十二、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二十三、采购项目中止及废标情形
\n23.1 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n23.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n(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
\n(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23.3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n23.4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
\n组织采购活动。
\n二十四、中标通知
\n24.1 中标人确定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还应当告知其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n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4.3 除法律法规规定告知的内容以外,采购代理机构不作其他事项的解释。
\n二十五、代理服务费
\n25.1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n25.2根据国家发改委第31号令《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废止,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收取。
\n25.3代理服务费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n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成交金额(万元)\n | \n货物项目\n | \n服务项目\n |
\n0-100\n | \n1.5%\n | \n1.5%\n |
\n100-500\n | \n1.1%\n | \n0.8%\n |
\n500-1000\n | \n0.8%\n | \n0.45%\n |
\n1000-5000\n | \n0.5%\n | \n0.25%\n |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n二十六、签订合同
\n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n26.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6.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n26.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n26.5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n26.6 采购人应在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公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
\n26.7 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26.8 违反27.1-27.7所列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二十七、保密
\n27.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招标文件仅可用于本项目招标过程,招标过程结束后,相关所有资料均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
\n27.2 除非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
\n27.3 投标人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
\n27.4 如投标人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n二十八、披露
\n28.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28.2 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二十九、询问和质疑
\n29.1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29.1.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29.1.2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投标人进行书面答复。
\n29.1.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n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开标之日前提出;
\n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视为无效质疑。
\n29.1.4 质疑投标人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
\n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29.1.5 质疑函内容包括:
\n(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n(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n(4)事实依据;
\n(5)必要的法律依据;
\n(6)提出质疑的日期。
\n29.1.6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n29.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n(1)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n(2)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投标人;
\n(3)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n(4)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n(5)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n(6)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n(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29.1.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29.1.9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29.1.10 质疑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n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n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n三十、违约处罚
\n30.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n(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n(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三十一、履约验收
\n31.1 采购人应根据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所约定的商务、技术条款验收,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n31.2 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n一、评标内容及评标原则
\n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
\n二、评分办法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n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审查标准\n |
\n1\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n2、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n |
\n2\n | \n银行开户许可证等\n | \n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3\n | \n参与投标人员身份证明\n | \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价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书;\n |
\n4\n | \n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提供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n |
\n5\n | \n财务状况文件\n | \n投标人递交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n |
\n6\n | \n良好的纳税记录\n | \n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带缴费明细的网银扣款截图);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n |
\n7\n | \n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n | \n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带缴费明细的网银扣款截图);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n |
\n8\n | \n投标保证金\n | \n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n |
\n9\n | \n资质要求\n | \n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8.2.1条(12)、(13)、(14)项”)\n |
\n10\n | \n信用记录查询\n(资格审查小组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n | \n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n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 |
\n10\n | \n信用记录查询\n(资格审查小组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n | \n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n |
\n10\n | \n信用记录查询\n(资格审查小组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n |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内容\n | \n标 准\n |
\n1\n | \n投标文件的报价\n | \n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n |
\n1\n | \n投标文件的报价\n | \n②不存在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n |
\n2\n | \n投标货物(方案)\n | \n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n |
\n3\n | \n投标文件的有效期\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4\n | \n免费质保期\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5\n | \n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n | \n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n |
\n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n |
五、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一、商务部分 (14分)\n | |
\n投标人业绩(4分)\n | \n以提供投标人医疗设备销售合同案例为准,卖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型号、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月至今)签署的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分为4分。\n |
\n产品业绩(4分)\n | \n以提供本次投标同品牌同类型设备销售合同案例为准,卖方可以不限于投标人自身。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型号、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月至今)签署的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分为4分。\n |
\n3、认证证书(3分)\n | \n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CE、ISO9001、ISO14000,ISO13485等认证,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可得1分,本评分项最多得3分。\n |
\n4、节能、环保产品(2分)\n | \n(1)节能产品:投标货物(方案)中有《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仅以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提供得1分。\n(2)环保产品:投标货物(方案)中有《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仅以提供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提供得1分。\n |
\n5、绿色采购(1分)\n | \n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投标产品具有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n |
\n二、服务部分(16分)\n | |
\n1、免费质保期(1分)\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超出6个月得0.5分,最高1分。\n |
\n服务能力\n(15分)\n | \n售后服务措施及响应时间: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保障措施、维修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横向比较。\n优秀:售后保障措施完善、响应时间快得4-5分;\n一般:售后保障措施较完善、响应时间较快得2-3分;\n较差:售后保障措施欠缺、响应时间慢得0-1分。\n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n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以及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投标人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评审,横向比较。\n优秀:技术支持能力强、技术团队人员配备完整得4-5分;\n一般: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技术团队人员配备较完整得2-3分;\n较差:技术支持能力较差、技术团队人员配备不完整得0-1分。\n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n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内容、培训方案、培训团队构成、培训计划进行评审,横向比较。\n优秀:培训方案完善、实施计划明确得4-5分;\n一般:培训方案较完善、实施计划较明确得2-3分;\n较差:培训方案不完善、实施计划不明确,不切合实际,得0-1分;\n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n |
\n三、技术部分(40分)\n | |
\n1、投标产品技术指标(31分)\n(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n | \n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性能指标得30分;每一项技术指标的正偏离(提供有效的佐证资料,经评委共同认定)得0.5分,最多加1分;每有一项非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未标记“*”号)负偏离的减2分,减至0分。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n |
\n2、投标产品技术性能(9分)\n | \n依据报价产品的功能、性能和技术质量、技术升级难易程度、维护维修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审:\n优秀:报价产品功能完善、技术质量优秀,易维护维修,提供技术升级,得7-9分;\n一般:报价产品功能较完善、技术质量较好,较易维护维修,提供技术升级,得4-6分;\n较差:报价产品功能有欠缺、技术质量一般,较难维护维修,得1-3分。\n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n |
\n价格部分(30分)(由工作人员计算)\n | |
\n价格分\n(30分)\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n |
\n注: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或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 |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n品目一: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技术参数
\n一、采购数量:1套
\n二、主要技术参数
\n(一)样本处理模块:
\n1、样本架类型:≥5种,可通过样本架条码和磁感应自动识别;
\n2、处理速度:最大上载与下载速度≥800架/小时或800样本/小时;
\n3、样本容量:同时装载≥30个样本架,同时检测≥300个样本;
\n4、急诊样本处理能力:按键控制插入急诊样本,快捷优先轨道,可同时插入多个样本架。除了常规急诊样本,还具备样本急中急功能;
\n5、去盖模块:去盖速度≥480管/小时,支持废盖紫外消毒;支持高低试管,不同类型容器混合上样,自动识别有盖试管并去盖;无需条码对齐缺口,自动旋转扫描;自动插到位,安全可靠吸样;
\n6、样本图片:能够实现样本状态图片拍照自动存档功能
\n(二)生化模块:
\n1、仪器类型:全自动随机任选分立式;急诊优先检测;
\n2、测试速度:单模块测试速度≥2000T/H,单模块ISE速度≥600T/H,整机≥2200T/H;
\n3、测试原理:比色法、比浊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n4、分析方法:终点法、固定时间法、动力学法,支持单/双波长,线性和非线性校准;
\n5、试剂系统:盘式试剂盘,≥135个试剂位;
\n6、具有独立的试剂PAD可分屏显示及控制试剂盘
\n7、具有试剂在线装载功能,即仪器在运行过程中可随时添加试剂,具有试剂添加量智能预估功能;
\n8、环境检测功能:具有水质、大气压力、测量环境中CO₂浓度监测功能,CO₂监测功能可实现修正血清CO₂检测结果,从而降低血清CO₂项目的定标频率 。避免测试批量浪费,协助排查异常因素测量环境检测;
\n9、样本加样:最小加样量≤1.5μl, 0.1μl步进;
\n10、样本针:钢针加样,具液面探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堵针检测、空吸检测、机内超声波清洗功能;
\n11、试剂针:具有液面探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气泡检测等功能;
\n12、吸光度线性范围:0-3.5Abs;
\n13、清洗系统:≥8阶清洗;
\n14、测试管理:具有紧急停止、实时杯空白自检功能、水质检测功能、按样本排序的优化测试流程功能、测试过程中自动按避免交叉污染安排测试流程功能、双项同测、智能关联检测、前带检测功能、酶线性拓展功能、底物耗尽检测功能、高浓度废液桶具有液面检测功能;
\n15、支持稀释重测时预设多档稀释倍数,针对不同样本智能选择不同稀释倍数;
\n16、反应盘恒温装置:恒温槽固体直热,日常免维护保养;
\n17、反应杯:硬质石英玻璃杯永久使用;
\n(三)化学发光免疫模块
\n1、仪器类型:全自动随机管式,急诊优先检测;
\n2、测试速度:最大测试速度≥480T/H;
\n3、分析方法:双抗体夹心法、间接法和竞争法;
\n4、视觉识别:能够自动识别不同的样本容器,对异常液面智能识别和报警,确保加样的准确性;
\n5、样本针清洗方式:瀑布式真空气吸清洗,样本针携带污染率<0.1ppm;
\n6、样本管规格:能支持微量样本杯、原始采血管、塑料试管;
\n7、试剂针:具有液面探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气泡检测等功能;
\n8、反应杯:反应单元为一次性反应杯,一次性加载≥1000个,料斗式散装反应杯进样;
\n9、反应温度:控制在37℃±0.1℃;
\n10、混匀方式:同时具备非接触式偏心涡旋混匀和超声混匀两种技术;
\n11、生物安全:可进行反应后物质固体和液体分离技术;
\n12、能够支持带条码的校准品和质控品上机直接检测
\n13、溯源性:符合国际量值溯源体系要求;
\n14、拓展功能:具有模块化拓展功能,可以免疫双模块级联;也可以与同品牌全自动生化仪联机;也可以接入同品牌自动化流水线TLA;
\n15、检测项目:具有甲状腺、性腺激素、肿瘤标记物、传染病、肝纤维、心标记、降钙素原、骨代谢等检测,全部检测项目要≥65项;
\n16、TSH满足功能灵敏度≤0.02μIU/mL,HIV可进行抗原抗体联合检测;
\n17、能够支持带条码的校准品和质控品上机直接检测。
\n品目二: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技术参数
\n一、采购数量:1台
\n二、主要技术参数:
\n1、检测方法及原理:血液分析采用半导体激光法、鞘流电阻抗法、荧光染色法和流式细胞技术原理,CRP检测采用胶乳增强免疫散射比浊法。
\n2、报告参数≥36个,三维散点图≥3个。
\n3、单机检测速度:CBC+DIFF+NRBC ≥ 105个样本/小时;CBC+DIFF+NRBC+CRP ≥100样本/小时。
\n4、进样方式及用血量:静脉血和末梢全血均可自动批量进样或手动进样;末梢全血检测CD+CRP用血量≤37μl,预稀释模式CD+CRP用血量≤25μl。
\n5、标配自动进样器,自动进样器内轨标配回退功能,并可同时选配开放进样或封闭进样装置。
\n6、末梢血自动批量检测模式支持以下功能:自动扫码进样、自动混匀、异常标本自动回退复检;自动混匀功能可适配主流末梢血采血管。
\n7、预稀释模式也能进行白细胞五分类、有核红细胞和CRP检测,有急诊插入功能。
\n8、具有全自动体液(含胸水、腹水、脑脊液和浆膜液等体液)细胞计数和对体液中的白细胞进行分类的功能;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
\n9、使用荧光染料和半导体激光检测WBC五分类,并具有有核红细胞检测功能,并能自动进行对白细胞计数的校正。
\n10、具有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如遇白细胞低值时自动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无需二次折返检测。
\n11、血液分析仪主机自带10.4寸大屏幕彩色液晶触摸屏。
\n12、血液分析线性范围(静脉血):白细胞:(0-500) 109/L,红细胞:(0-8.6) 1012/L,血小板:(0-5000) 109/L,血红蛋白:(0-220)g/L。
\n13、血液模式空白计数要求:白细胞≤0.1 109/L,红细胞≤0.02 1012/L,血红蛋白≤1g/L,阻抗法血小板≤3.5 109/L。
\n14、CRP线性范围:0.2~320mg/L。
\n15、全血CRP检测时可校正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体积的干扰。
\n品目三: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技术参数
\n一、采购数量:1台
\n二、主要技术参数:
\n1、采用双磁路磁珠法、免疫比浊法、发色底物法进行检测;
\n2、测试项目:PT、APTT、TT、Fib、FDP、D-Dimer、AT-III、凝血因子等;
\n3、最大速度:PT≥ 400 T/h;D-二聚体≥ 100 T/h;
\n4、综合四项(PT/APTT/Fib/TT)≥280项目测试总数/小时;综合五项(PT/APTT/Fib/TT/D-Dimer)≥280项目测试总数/小时;
\n5、独立检测通道:双磁路磁珠法通道4个;免疫比浊法通道10个;发色底物法通道2个;各种方法学检测通道互相独立,可各自同时进行测试;
\n6、样本位≥180个 ,采用自动进样器连续加载进样;
\n7、具有内置条码扫描装置,可以实时扫描样本和试剂的条码信息。条码样本随意放入,旋转扫码;
\n8、具有≥40个预温位,开机升温快速、并能保持温度稳定;
\n9、试剂位:具有48个冷藏试剂位+5个常温试剂位,其中冷藏试剂位均具有试剂搅拌功能。试剂瓶倾斜放置,减少浪费。实时在线试剂更换(一键旋转试剂台,一次多瓶),不用暂停检测换试剂;
\n10、需搅拌试剂可在试剂盘任意位放置;
\n11、关机后试剂盘保持冷藏模式,试剂托架可整体取出;
\n12、加样针:具有1个综合针,2个试剂针及1个穿刺针;综合针及试剂针具有立体防撞和液面感应检测功能;综合针及试剂针同时具有加热功能,能实现自动补偿温度;穿刺针具有液位感应及盖帽穿刺功能;
\n13、具备闭盖穿刺功能,适应不同真空采血管。减少操作步骤,降低医源性污染;
\n14、具备自动开关机功能,自动完成开机及自检,节省时间,提前进入备测状态;
\n品目四: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技术参数
\n一、采购数量:1套
\n二、主要技术参数:
\n1、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由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和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组成;
\n2、工作原理:采用数字自动识别原理,进行尿液有形成分分析,采用光电比色法和折射法对尿液化学成分及理学项目检测;
\n3、自动检测项目:有形成分分析仪可检测尿液中所有有形成分,干化学分析仪可检测白细胞、尿胆原、蛋白质、胆红素、葡萄糖、维生素C、比重、酮体、亚硝酸盐、PH值、隐血、微量白蛋白、肌酐、尿钙、浊度、颜色、蛋白肌酐比值、微量白蛋白肌酐比值。(支持11、12、14项尿试纸条检测);
\n4、吸样量:有形成分分析仪:200-1500 µl 干化学:1000µl;
\n5、加样装置:高精度终身免维护注射器加样;
\n6、进样方式:采用智能分配轨道系统;
\n7、加样方式:有形成分采用高精度注射器加样,干化学采用定点定量点样;
\n8、具有坐标定位追踪识别技术;
\n9、具有自定义审核规则设定界面;
\n10、仪器具有自动调焦技术,无需定焦液进行人工调焦;
\n11、有形成分检测速度≥80T/H, 干化学≥220测试/小时;
\n12、具有对计数池反向排空、反向冲洗和正向冲洗功能;
\n13、试纸仓容量:≥180条;
\n14、待检区容量:10管/架,一次可装载≥90份标本。
\n注:
\n1、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应答信息的真实准确,任何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者, 将导致废标或处罚。
\n2、参数不满足即为技术指标负偏离,评委评分时应做扣分处理。
\n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n需 方:
\n供 方:
\n供方在 组织的 货物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一、设备条款
\n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中所列产品及负责安装调试
\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产地厂家\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人民币)\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二、合同总金额:
\n人民币(大写):
\n (小写):¥
\n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包含设备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n三、货款支付
\n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n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n五、交货
\n1、交货日期:
\n2、交货地点:
\n六、交验
\n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n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n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
\n七、需方责任
\n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n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n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n八、供方责任
\n1、所提供的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n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n九、违约责任
\n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n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n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n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n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n十、不可抗力
\n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十一、争议解决
\n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n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n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n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份。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1、招标文件
\n2、投标文件
\n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n4、中标通知书
\n需方(章): 供方(章):
\n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地 址: 地 址:
\n电 话: 电 话: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账 号: 账 号
\n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n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正/副)本
\n(项目名称)项目
\n项目编号:
\n投
\n标
\n文
\n件
\n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年 月 日
\n目录格式(参考)
\n资格部分
\n(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2)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n(3)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
\n(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参加);
\n(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人参加);
\n(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n(7)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n(8)财务审计报告;
\n(9)纳税凭证;
\n(10)缴纳社保凭证;
\n(1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
\n(12)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n(13)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n(14)进口/国产设备资格材料;
\n商务技术部分
\n(1)投标函;
\n(2)开标一览表;
\n(3)商务条款应答书;
\n(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书;
\n(5)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n(6)投标人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
\n(7)投标产品技术说明文件;
\n(8)同类项目合同案例;
\n(9)投标人企业简况表;
\n(10)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n(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材料;
\n(1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
\n(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n(14)投标人为体现自身优势所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
\n附件1:
\n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n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所投货物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安全标准或规范。
\n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2: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n致: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身份证号: 职 务:
\n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 日 期: 年 月 日
\n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n\n\n\n\n\n\n | \n |
附件3: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致: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特此声明。
\n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n\n\n\n\n\n\n | \n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4:
\n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n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声明:
\n 一、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 二、我公司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n 三、我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n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n 特此声明。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5:
\n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n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
\n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n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n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n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
\n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n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n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
\n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n特此声明。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6:
\n保证金汇款凭证
\n致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投标单位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从我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n 汇款单位:
\n 开 户 行:
\n账 号: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复印件)
\n附件7:
\n投标函
\n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我们收到你们(编号)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已全部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决定参加投标。
\n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
\n( 名称 )品牌的 (货物名称及型号) 共 台/套及有关的服务,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格为人民币 ( 大写 ) 元,¥ (小写),交货期: 。具体报价明细见开标一览表。
\n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每一项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n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有效期为开标后九十个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止。
\n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n5、我们理解你们没有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书。
\n6、我们愿意忠实地执行招标文件合同中的逐项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n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n8、我们愿意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n9、我们同意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n11、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12、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1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n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n17、我方在本项目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n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n地 址: 邮政编码:
\n电 话: 传 真:
\n联系人: E—mail: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8:
\n开标一览表
\n 招标编号: ------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单位\n | \n投标数量\n | \n单价(元)\n | \n总价(元)\n | \n交货期\n | \n质保期\n | \n制造商及产地\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 计\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
\n投标总价: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大写) ¥ (小写)\n |
注:1、此表需另制一份,和投标函一起单独密封提交,供唱标使用。
\n 2、货物投标总价为投标人所报出的货物供货的全部价格之和(含随机备件、包装及运输费、技术服务费等杂费)。
\n投标人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9:
\n商务条款应答书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投标人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商务要求\n | \n投标文件的应答内容\n |
\n1\n | \n投标文件有效期\n | \n |
\n2\n | \n免费质保期\n | \n |
\n3\n | \n交货时间\n | \n |
\n4\n | \n交货地点\n | \n |
\n5\n | \n交货方式\n | \n |
\n6\n | \n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n | \n |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10:
\n技术参数应答书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投标人名称:
\n\n序\n号\n | \n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n | \n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n | \n偏离情况\n | \n偏离原因\n | ||
\n序\n号\n | \n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n | \n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n | \n正偏离\n | \n符合\n | \n负偏离\n | \n偏离原因\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采购需求”中的内容逐条排版,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中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一栏中相应位置逐一标注。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11:
\n投标人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
\n(投标人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可根据本项目和自身情况填写,格式自拟。)
\n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12:
\n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 名\n | \n性别\n | \n身份证号\n | \n职务\n | \n职 称\n | \n从事专业\n | \n工作时间\n | \n本项目职务\n | \n联系方式\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n | \n | \n | \n…\n | \n…\n | \n…\n | \n | \n |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13:
\n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书汇总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业主\n | \n合同价格\n | \n完成时间\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n | \n……\n | \n……\n | \n |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14:
\n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格式(若有的话填写)
\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格式
\n节能产品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生产厂家\n | \n品牌\n | \n型号或规格\n | \n节字标志\n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n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生产厂家\n | \n品牌\n | \n型号或规格\n | \n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n | \n认证证书\n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附后:
\n(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填写)
\n正 版 软 件 承 诺
\n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n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填写)
\n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型号\n | \n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n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n附件15:
\n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n(若有的话填写)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投标人名称:
\n 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产地及厂家\n | \n数量\n | \n单价\n | \n代理小、微企业产品\n价格总价\n | \n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n价格总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n | \n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n |
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n(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n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填写)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附件16:
\n投标人企业简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组织结构\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技术经济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企业资质\n | \n | \n其中\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其中\n | \n高级职称人员\n | \n 名\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中级职称人员\n | \n名\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执业/职业人员\n | \n 名\n | |||||||
\n开户银行\n | \n | \n账号\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投标人全称: (公章)
\n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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