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0.6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63万元
招标联系人童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亦蕾0574-877273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2-02a地块),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国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37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31021万元,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0419.83m2,总建筑面积约31645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409m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6236m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夏禹路隧道南侧,夏禹公园东面,紧邻庙后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数量为5台,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1506346 元。

2.3交货期(含安装):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需要。

2.4质保期:36个月,时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其他要求:①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③本项目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8 27 日至2024 9 2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9 6  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月10日14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未按规定密封或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骅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渡村

联 系 人:童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联 系 人:鲍亦蕾、丁雅文、杨诗雨

电  话:0574-87727358

电子邮件:23322379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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