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3.4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79
预算金额53.49万元
招标公司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文彬0379-629031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79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34,964.68元 | |||||||||||||||
最高限价:534964.6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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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重点解决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河流域历史遗留废渣导致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恶化问题,保护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安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4)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最高投标限价:534964.68元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3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 11 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 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宁县下峪镇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36988189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 |||||||||||||||
联系人:赵文彬 | |||||||||||||||
联系方式:0379-6290313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文彬 | |||||||||||||||
联系方式:0379-6290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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