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浮渡河口-白沙湾区域项目已由盖州市自然资源局以关于转发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盖自然资发[2020]2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仙人岛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营口市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浮渡河口-白沙湾区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
2.2项目地点:营口市浮渡河口及白沙湾区域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金额约3292万元。
2.4建设规模:修复岸线长度600米,拆除河口非透水堤坝993米,拆除围堰1850米,拆除填海2.55万平方米,修复海岸带生态防护廊道10万平方米,房屋设施拆除1985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和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除生态防灾减灾监测预警系统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 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配合施工图 审图、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等(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表)、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配合完成最终结算审计等。
2.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为 143 日历天,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项目工程全套施工图纸编制,设计服务结束时间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已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9投标保证金: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壹级](含)以上}。
3.4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与本工程相关的专业高级工程师。
3.4.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专业配套完整,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5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如是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xyln.net/(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3.6.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行为记录(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谢绝报名)。
3.6.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可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4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7日8:30—16:30时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购买文件或发送邮件至jzdykgs@126.com购买招标文件(邮件中需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的原件扫描件),邮件发送上述邮箱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公对公汇款),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开标时审议结果为准。上述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7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市府大街西段,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仙人岛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刘超
联系电话:0417-6776057
邮 编:115009
招标代理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25-御景湾13#楼-3#门市
联 系 人: 惠慧
联系电话: 0417-6169691
邮 编: 115007
E---Mail: jzdykgs@126.com
开户银行:营口融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436112010127718751
帐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财务联系电话:0417-616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