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法律顾问服务竞采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法律顾问合同期内负责每年为医院免费代理办结3件(含本数)案件,超出3件案件按0.35万元/件代理费进行支付(以办结为准,上诉、申诉、抗诉均按同一件案件计算),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医院所有需要代理的案件,法律顾问不得以案件大小、案件复杂程度等各种理论推诿案件办理。
(一)日常法律事务
1、为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包含口头或书面意见。
2、为医院审查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伦理审查;就医院的内部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医院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4、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5、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6、为医院的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二)重点法律事务
1、为医院起草或审核法律文书、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根据医院的需求提供法律意见,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2、参与医院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义务协助医院处理各项非诉讼法律事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3、为医院重要事务义务提供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立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②建立或完善各种医疗文书;③各种日常医疗行为或管理行为;④分析医院纠纷案情;⑤制定诉讼策略或调解方案;⑥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⑦医院建设进程中涉及:土地、基础建设、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调查、评估、审批等事项的法律法规支持;⑧其他需要书面法律意见书的情形。
4、在医院需要时,须指派律师代理医院经营管理中所涉诉讼、仲裁案件(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准),包括与代理案件相关的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听证会。
5、如果医院有需要,须配合做好以下义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协助医院现场处理医院纠纷;②参与医患双方谈判或者其他协商沟通事宜;③代表医院参加非诉讼类的各种听证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④出席相应会议,对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6、参与医院与保险部门(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处理;
7、为医院对病人欠费规范化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并代表医院以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对病人欠费进行追讨。对催收到的病人欠费,除“招标内容”部分约定费用外,另行按以下标准累计支付律师服务费:
①欠费时间0.5—2年的,按实收回欠款额5%给予奖励;
②欠费时间2--4年的,按实收回欠款额15%给予奖励。
③欠费时间超过4年及以上的,按实收回欠款额30%给予奖励。
(三)法律顾问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金,给中标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
2.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依法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预算金额:52000元
采购编号:10632584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需求描述:法律顾问合同期内负责每年为医院免费代理办结3件(含本数)案件,超出3件案件按0.35万元/件代理费进行支付(以办结为准,上诉、申诉、抗诉均按同一件案件计算),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医院所有需要代理的案件,法律顾问不得以案件大小、案件复杂程度等各种理论推诿案件办理。
(一)日常法律事务
1、为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包含口头或书面意见。
2、为医院审查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伦理审查;就医院的内部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医院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4、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5、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6、为医院的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二)重点法律事务
1、为医院起草或审核法律文书、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根据医院的需求提供法律意见,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2、参与医院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义务协助医院处理各项非诉讼法律事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3、为医院重要事务义务提供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立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②建立或完善各种医疗文书;③各种日常医疗行为或管理行为;④分析医院纠纷案情;⑤制定诉讼策略或调解方案;⑥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⑦医院建设进程中涉及:土地、基础建设、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调查、评估、审批等事项的法律法规支持;⑧其他需要书面法律意见书的情形。
4、在医院需要时,须指派律师代理医院经营管理中所涉诉讼、仲裁案件(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准),包括与代理案件相关的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听证会。
5、如果医院有需要,须配合做好以下义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协助医院现场处理医院纠纷;②参与医患双方谈判或者其他协商沟通事宜;③代表医院参加非诉讼类的各种听证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④出席相应会议,对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6、参与医院与保险部门(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处理;
7、为医院对病人欠费规范化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并代表医院以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对病人欠费进行追讨。对催收到的病人欠费,除“招标内容”部分约定费用外,另行按以下标准累计支付律师服务费:
①欠费时间0.5—2年的,按实收回欠款额5%给予奖励;
②欠费时间2--4年的,按实收回欠款额15%给予奖励。
③欠费时间超过4年及以上的,按实收回欠款额30%给予奖励。
(三)法律顾问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金,给中标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
2.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依法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预算金额:52000元
采购编号:10632584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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