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02月14日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临沂电厂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询价书询价公告
照明电源金属熔化焊对接接头高温过热器工具袋运输设备氢气内螺纹管土方安全隔离射线防护用具机组计划检修顶棚出口集箱高过进口集箱安全网金属探伤射线洗片暗室探伤资料电动工器具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低压转子磁粉中隔墙进口集箱油系统部件高温高压承压部件阀门更换磁粉探伤用剂低过出口集箱润滑油吊运材料锅炉主要受热面污水燃煤火力发电厂石膏低过进口集箱电磁轭低温过热器射线探伤前包墙进口集箱高温再热器磁粉探伤仪检修工器具质检点验收计划吊车消防焊接热处理石灰石浆液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报废汽水疏放水承压部件焊补施工总结厂内供热管道更换氩弧焊水平烟道侧包墙出口集箱水平烟道侧包墙进口集箱屏过出口混合集箱临时电源线焊口改造火电机组检测中隔墙出口集箱火电工程打磨顶棚进口集箱受热面管道包墙过热器顶棚过热器超声波检验防护栏杆磁粉检测燃油综合梯子大型脚手架安全防护围栏焊缝屏式过热器低温再热器化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测温检查电焊作业棉安全帽磁悬液维修管道系统施工中有电缆酸碱安全设施物料监督检查技术交底起重伤害工作电源质量分级后包墙进口集箱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温拆除口罩隐蔽工程小径管安全设备容器渗透检测剂电动机检修屏过进口混合集箱水冷壁脚手架搭设相控阵运行金相检验大型部件主机EH油管液氨胶皮金属监督检测高温紧固件监测后包墙出口集箱超声波检测无损检测防射线安全警示绳螺栓高空作业施工气割气焊光谱金相检测前包墙出口集箱防护鞋燃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硬度检测屏过进口分配集箱电气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绳施工辅材检修电源热工省煤器临时电源灯着色剂射线检测木板灰水脱硫动火识别标记给水管道再热器主管道起重机具包墙出口混合集箱起重作业PT(着色)管道测厚探伤报告起吊定位标记及像质计设计屏过出口分配集箱高过出口集箱汽机部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为确保机组安全运行,依据DL/T438-2016《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Q/HN-1-0000.08.027-2015《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金属监督标准》的规定,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利用机组检修或备用对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进行金属监督检测
二、报价须知
按照技术规范书及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响应投标文件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临沂电厂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 | 采购单位 |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3011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2-14 15:21:08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2-17 15:21:08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2-14 15:21:11 至 2023-02-16 15:21:08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0 | 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_1、2、3、5、6、7号机 | F0101013 | 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_1、2、3、5、6、7号机 | 1.000 | EA | 每一个 | 2023-02-02 | 2023-02-02 |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张树平 | 询价单位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311-11111111 | 传真 | |
邮编 | 3339784107@qq.com | ||
手机 | 15544551983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华能临沂电厂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询价文件.doc华能临沂电厂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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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AHUANENG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询价文件
X13223020018
采购人 | : |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日 期 | : | 2023年2月 |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适用范围5
2.定义5
3.询价费用5
4.现场踏勘5
5.采购文件的构成5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
7.编制基本要求6
8.语言和计量单位7
9.报价7
10.报价货币7
11.响应保证金7
12.采购有效期8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8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8
15.询价小组9
16.开启响应文件9
17.评审方法9
18.确定成交供应商9
19.采购结果公告9
20.成交通知9
21.签订合同9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0
第三章评审办法11
一、总则11
二、评审方法11
三、评审程序11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
第五章采购需求18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
一、授权委托书12
二、报价部分13
三、商务部分14
四、技术部分16
五、偏差表17
第一章采购公告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询价公告
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
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镇,工业大道99号。
3.采购内容:为确保机组安全运行,依据DL/T438-2016《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Q/HN-1-0000.08.027-2015《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金属监督标准》的规定,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利用机组检修或备用对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进行金属监督检测。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工作期限为合同签署日到2023年12月(在此期间的机组计划检修次数约为8-12次)。qiansh
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二、报价须知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的B级及以上证书、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项目表需覆盖全部检测项目)、QES体系认证证书、辐射安全许可证书(含Ⅱ类放射源和Ⅱ类放射装置)。
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等)。
2.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2.4其他要求:无。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 | 采购单位 |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火电 |
工程项目编号 | 详见华能电子商务平台 | 工程项目名称 |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0 |
报价开始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报价截止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答疑/澄清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采购需求信息
详见《技术规范书》。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 张先生 | 询价单位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邮编 | hn13292855535@163.com | ||
手机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七、附件
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镇邮 编:276016电 话:0539-7062897电子邮箱:2316854988@qq.com联 系 人:张先生(商务) |
2.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 采购代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电 话:15544551983电子邮箱:3339784107@QQ.com 联 系 人:张先生 |
4.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
9.6 | 最高限价 | R无□有,最高限价: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R有,服务费收取标准:1.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依据以上标准计算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供应商在网站注册信息中的地址邮寄,请供应商务必准确填写有关注册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3.缴纳形式:银行电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采购代理的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联 行 号:301100000023采购代理的账户:6550010113658电汇时请备注注明: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服务费。注:在电商平台结果公告发出3日内, 根据招标代理发送的缴费通知函服务费金额汇入以上账号(请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对于不缴费或迟缴费,有可能列入本年度的不良供应商名单,为不影响贵单位后续业务的开展,请尽快完成缴费。成交单位完成缴费后,汇款凭证及电子版(可复制)收件地址信息发送至邮箱3339784107@QQ.com以便我单位办理开票及邮寄。 |
9.8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 |
10 | 报价货币 | R人民币□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R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
16 | 开启响应文件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 |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 | R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 |
21.3 | 履约担保 | R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报价为含税总价。报价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的净价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报价低于概算40%以上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时,报价单位需出具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澄清说明。报价文件总报价和电子商务平台录入总报价不一致,将视为否决供应商投标,不再进行算数修正,做否决投标处理。 |
对于非招标采购期间(自供应商报价之日起至采购结果决策期间),发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主动放弃报价的行为处理如下: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除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外),发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主动放弃报价且未对采购结果造成影响的行为,发生一次,暂停其参与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1个月,自放弃报价之日起计算;发生两次,暂停其参与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3个月,自放弃报价之日起计算;若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参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较为严重不良供应商处理,暂停其参与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1年,自放弃报价之日起计算;发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主动放弃报价且对采购结果造成影响的行为,发生一次,暂停其参与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3个月,自放弃报价之日起计算;若一年内累计发生二次及以上,参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较为严重不良供应商处理,暂停其参与临沂发电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1年,自放弃报价之日起计算;自中标后发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主动放弃报价的行为,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严重不良供应商处理,停止合作两年,停止其参与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从供应商库中剔除,并且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进入供应商库。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现场踏勘
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
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报价
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
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询价小组
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
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4.评审报告
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合同书
合同号:
发包方(甲方):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完成商定的项目,明确双方经济关系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
二、工程性质:检修
三、工程地点: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第二条承包范围
1、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的给水管道和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主管道及受热面管道、厂内供热管道更换、焊补、定期检测时焊缝的无损检测工作。
2、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的高温高压承压部件、管道、阀门更换、焊补、定期检测时焊缝的无损检测。
3、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汽水疏放水承压部件、管道、阀门更换、焊补、定期检测时焊缝的无损检测。
4、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的汽机部件和主机EH油管及其他油系统焊缝的定期无损检测等。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价款
一、本项目采取包工、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本合同价款包括:完成本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垃圾处置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本合同及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等其它支出和风险的全部费用。
三、本工程含税中标总价为¥元(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不含税价款为¥元,税率为%,税额¥元。其中安全措施费为¥元。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税务政策,按照新政策中规定的适用税率以不含税净价不变为原则确定合同结算价,执行中双方另行约定的,按实际约定执行。
第四条施工期限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二、乙方必须按期完工,若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拖延,按第九条款支付违约金。
三、若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做好施工前的安全隔离。
2、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3、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质检点验收计划。
4、负责检测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检测保温拆除、焊接接头表面的打磨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应选派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人员(乙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电话:)进行承揽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2、乙方应加强内部聘用人员法律法规教育,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杜绝内部聘用人员发生违法乱纪妨害治安等不良行为。
3、乙方必须独立完成承包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项目质量,按期完工。
5、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安全培训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服从现场监护人的监督指导,如在施工过程中因野蛮施工,出现违反安全规定的事件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负责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转移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工作完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须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负责准备施工过程中所用口罩等防疫物资,配合甲方进行测温检查,施工过程中人员减少面对面交谈,定时对检修现场进行消毒管理,并在住所经常测量体温,发现体温等异常,负责自行进行隔离治疗。
8、严格按照编制的项目施工“四措两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9、施工人员资质、安全培训、施工设备实施、工器具、临时电源灯方面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相关规定制度。
10、乙方应及时支付其员工、雇用人员的费用。如乙方因拖欠薪酬、劳务费用等问题与其员工、雇用人员发生纠纷导致甲方受影响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留一定的金额,待纠纷解决后,再予以支付;纠纷限期内未解决的,甲方有权将扣留的款项直接支付给被拖欠的人员,该款项的支付视为甲方已支付给乙方,且不因此减轻乙方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约定类别发票。
第六条物资供应与施工机具
自备施工所需工器具及消耗性材料,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及电动工具;
脚手架甲方负责搭设,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质量及技术要求:
1、射线检测:采用检测技术级别不低于AB级,射线底片焊缝显示清晰,小径管椭圆成像时开口宽度在1倍焊缝宽度左右。底片黑度在2.0-4.0之间,识别标记、定位标记及像质计灵敏度显示符合标准规定。
2、超声波检测:采用检测技术级别不低于B级,检测时使用的试块、探头K值、距离-波幅曲线根据待检部件不同的规格相应的进行调整,扫查方法、扫查速度及缺陷评定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3、磁粉检测:磁粉探伤仪、磁粉及磁悬液经标准试片检验合格后使用,电磁轭的提升力符合标准要求,有缺陷时显示清晰。
4、渗透检测:渗透检测剂系统灵敏度经标准试块检验正常后使用,表面准备、渗透、清洗、显像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5、乙方提供正规的探伤报告,探伤部位资料详细齐全,并列出位置、探伤照片的对应表,做到有据可查。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王玉的监督;
7、工程质量经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提出后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拖延的,按第九条规定支付违约金;
8、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同时报送有关管理部门。
二、单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项工程甲方代表未签字验收,结算时不予承认;隐蔽工程未验收前不得封闭。
三、甲方代表可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反馈意见。
第八条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每台机组检测后机组连续运行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出具合同含税总价数额(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如发生税率变化,按照成本不变的原则进行合同总价的调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的考核金额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聘用人员发生违法乱纪妨害治安等不良行为,对甲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赔偿甲方100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全部损失。
三、乙方必须独立完成承包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如果分包或转包,需支付合同含税总价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项目质量,按期完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未到达现场,每超过1小时乙方须支付200元违约金。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乙方以环境脏、温度高、位置差等理由延误检测,每超过1小时乙方须支付200元违约金。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支付合同含税总价5%的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施工工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监护人、工作联系人正确的安全和检修工艺管理,乙方须按2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拒绝整改,乙方向甲方双倍支付整改费用,由此造成甲方的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工作结束时不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须按200元/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疫情防控期间,乙方不符合甲方疫情管理要求,乙方须按2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不按照施工“四措两案”执行,随意更改施工方案,检修过程中发生野蛮施工,造成设备损坏,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方面管理工作不符合要求,乙方须按甲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考核细则部分规定的考核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转入黑名单。
十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事项,防范各类侵权事项发生,因乙方责任且不积极妥善解决引起并致使甲方被涉及诉讼事项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二、双方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各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三、若因一方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违约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时,终止合同,清退承包商,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有争议均不得影响工期和质量。
第十二条、安全专用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遵照中国华能集团《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华能安字【2007】341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
二、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应在开工前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查。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保证使用车辆及相关人员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第三者经济赔偿等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二次转包,不得采用挂靠等形式的变相转包。
五、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承认的有效证件上岗,应配置合格的安全防护服及防护用品。
六、乙方人员如果违犯甲方安全生产及其他各项甲方的管理规定,必须接受甲方的各项考核。
第十三条、环境条款
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甲方的管理规定保护现场环境,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有关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甲方的环境管理监督和指导。对可能产生的废水、废酸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影响甲方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对外造成污染。否则,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廉政协议
甲方责任:所有工作人员在与乙方合作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回扣、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一切有价值的物品;不得参加影响业务公正开展的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不得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其他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否则,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乙方应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不得采取向甲方人员赠送有价证券、礼品、好处费等违反商业道德与市场规则的不正当行为谋取利益。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20000元,并视情节轻重,停止该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合作。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廉政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保密要求
乙方因本合同执行中知晓及取得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以书面形式、电子版或以口头等形式提供及涉及到的,乙方有责任对外保守秘密,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披露的以外,均不能擅自泄密。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4份,甲方执有。本合同的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用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临沂市建行盛庄支行开户行:
帐号:37001826202050005728帐号:
税号:913713001682717872税号:
地址:临沂市罗庄区盛庄镇地址:
联系电话:0539-7062222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附件1:报价表
第五章采购需求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4台140MW等级、2台350MW等级机组计划检修及备用时的锅炉、汽机部分金属部件探伤施工项目,提出了金属探伤工作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规范,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1.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4如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应完全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施工和提供服务。
1.5在签订合同(含本技术规范)之后,采购人有保留对本项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供应商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
2.技术要求
2.1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所提供的锅炉、汽机部件探伤标准,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部颁标准或引用国的标准。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DLT438-2016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439-2018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DLT718-2014火力发电厂三通及弯头超声波检测
DLT821-2017金属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检测技术和质量分级
DLT820-2020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819-2019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869-2012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NB/T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2.2如本技术规范与上述规范、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书面解决。
2.3技术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规范及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如国际标准及规范和国内标准及规范发生矛盾,则应按国内标准为准执行,供应商并应向采购人指明。
3项目简介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6台机组计划年度检修及备用中,需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及安全状况的完善、检测、监测及维护工作、由于缺陷处理或进行改造,需对锅炉、汽机侧部分管道、阀门、转子、螺栓等金属部件进行焊接后的探伤,金相等工作,具体探伤方法根据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本项目无采购人供材,初步确定的工作范围、工作量和探伤方式如下。
3.1金属监督范围
3.1.1采购人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的给水管道和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主管道及受热面管道、厂内供热管道更换、焊补、定期检测时焊缝的无损检测工作。
3.1.2采购人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的高温高压承压部件、管道、阀门更换、焊补、定期检测时焊缝的无损检测。
3.1.3采购人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汽水疏放水承压部件、管道、阀门更换、焊补、定期检测时焊缝的无损检测。
3.1.4采购人6台机组检修及备用中的汽机部件和主机EH油管及其他油系统焊缝的定期无损检测等。
3.2金属监督方式
3.2.1采购人需要的无损探伤方式主要有:PT(着色)、MT(磁粉)、RT(射线)、UT(超声)、相控阵。
3.2.2采购人需要的理化检验方式主要有:光谱、硬度、金相及厚度测量。
3.3金属监督工作量
3.3.1采购人一年的无损检测焊口约为4550道,理化检验点数为300点。
3.3.2采购人需要PT、MT、RT、UT、相控阵的焊口数量一年度分别约为:2000道、500道、1000道、500道、50道;硬度点数为250点,金相点数为50点;低压转子磁粉、超声波6台次,螺栓100根进行光谱、超声波、硬度及金相检验。
3.3.3采购人机组一年度检修的次数约为8-12次。
3.3.4甲方产生的具体焊口数,理化检验点数据实结算。
3.4各台锅炉主要受热面及管道系统的情况
3.4.11、2号锅炉主要承压部件及受热面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料 | |
1 | 省煤器 | |||
Φ50.8_7 | SA-210C | |||
Φ54_8 | SA-210C | |||
63.5_8.5 | SA-210C | |||
2 | 水冷壁 | |||
Φ38.1×7 | 15CrMoG | |||
内螺纹管 | Φ38.1×7.5 | SA-213T2 | ||
Φ31.8×8 | 12Cr1MoVG | |||
Φ76.2×20 | 12Cr1MoVG | |||
3 | 顶棚过热器 | |||
Φ76.2×16 | 15CrMoG | |||
Φ63.5×10 | 15CrMoG | |||
Φ57×9 | 15CrMoG | |||
4 | 包墙过热器 | |||
Φ31.8×9 | 15CrMoG | |||
Φ38.1×9 | 15CrMoG | |||
Φ45×12.5 | 15CrMoG | |||
Φ50.8×15.5 | 15CrMoG | |||
5 | 低温过热器 | |||
Φ50.8×7.5 | 15CrMoG | |||
Φ50.8×7.5 | 12Cr1MoVG | |||
6 | 屏式过热器 | |||
Φ45×7.5 | SA-213T91 | |||
Φ50.8×8.5 | SA-213T91 | |||
Φ45×11 | SA-213TP347H | |||
Φ50.8×12.5 | SA-213TP347H | |||
7 | 高温过热器 | |||
Φ45×7 | SA-213T91 | |||
Φ50.8×7 | SA-213TP347H | |||
Φ45×8.5 | SA-213TP347H | |||
Φ50.8×10 | SA-213TP347H | |||
Φ50.8×9 | SA-213TP347H | |||
8 | 低温再热器 | |||
Φ57×4.5 | SA-210C | |||
Φ57×4.5 | 15CrMoG | |||
Φ57×4.5 | 12Cr1MoVG | |||
Φ50.8×4 | 12Cr1MoVG | |||
9 | 高温再热器 | |||
Φ50.8×3.5 | SA-213T91 | |||
Φ50.8×4 | SA-213TP347H | |||
10 | 顶棚进口集箱 | φ298.5×62 | 12Cr1MoVG | |
11 | 顶棚出口集箱 | φ298.5×55 | 12Cr1MoVG | |
12 | 前包墙进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13 | 后包墙进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14 | 前包墙出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15 | 侧包墙进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16 | 侧包墙出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17 | 后包墙出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18 | 中隔墙进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19 | 中隔墙出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20 | 水平烟道侧包墙进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21 | 水平烟道侧包墙出口集箱 | φ190.7×40 | 12Cr1MoVG | |
22 | 包墙出口混合集箱 | φ355.6×60 | 12Cr1MoVG | |
23 | 低过进口集箱 | φ355.6×60 | 12Cr1MoVG | |
24 | 低过出口集箱 | φ406.4×63 | 12Cr1MoVG | |
25 | 屏过进口混合集箱 | φ406.4×56 | 12Cr1MoVG | |
26 | 屏过进口分配集箱 | φ273×50 | 12Cr1MoVG | |
27 | 屏过出口分配集箱 | φ298.5×58 | SA-335P91 | |
28 | 屏过出口混合集箱 | φ450×74 | SA-335P91 | |
29 | 高过进口集箱 | φ450×62 | SA-335P91 | |
30 | 高过出口集箱 | φ508×88 | SA-335P91 | |
31 | 过热器一级减温器 | φ406.4×56 | 12Cr1MoVG | |
32 | 过热器二级减温器 | φ450×62 | SA-335P91 | |
33 | 低再进口集箱 | φ508×24 | SA-106C | |
34 | 低再出口集箱 | φ584.2×40 | 12Cr1MoVG | |
35 | 高再进口集箱 | φ584.2×40 | 12Cr1MoVG |
3.4.21、2号锅炉管道系统
名称 | 项 目 | 单位 | 设计数据 | 备注 |
主蒸汽管 | 管数 | 根 | 1 | |
主蒸汽管 | 主管规格 | mm | ID330×60 | |
主蒸汽管 | 主管长度 | m | 120 | |
主蒸汽管 | 材质 | ASTMA335,P91 | ||
主蒸汽管 | 支管及高旁入口管规格 | mm | ID 235×44 | |
主蒸汽管 | 支管及高旁入口管长度 | m | 37 | |
主蒸汽管 | 材质 | ASTMA335,P91 | ||
再热热段管道 | 管数 | 根 | 1 | |
再热热段管道 | 主管规格 | mm | ID 699×26 | |
再热热段管道 | 主管长度 | m | 128 | |
再热热段管道 | 主管材质 | ASTMA335,P91 | ||
再热热段管道 | 支管及低旁入口规格 | mm | ID 508×20 | |
再热热段管道 | 支管及低旁入口长度 | m | 39 | |
再热热段管道 | 支管及低旁入口材质 | ASTMA335,P91 | ||
再热冷段管道 | 管数 | 根 | 1 | |
再热冷段管道 | 外径及壁厚 | mm | Φ508×20 | |
再热冷段管道 | 总长度 | m | 128 | |
再热冷段管道 | 材质 | SA-106C | ||
主给水管道 | 管数 | 根 | 1 | |
主给水管道 | 主管道规格 | mm | OD406.4×45 | |
主给水管道 | 主管道长度 | m | 200 | |
主给水管道 | 主管道材质 | 15NiCuMoNb5-6-4 | ||
主给水管道 | 主给水支管规格 | mm | OD 273×32 | |
主给水管道 | 主给水支管长度 | m | 65 | |
主给水管道 | 主给水支管材质 | 15NiCuMoNb5-6-4 | ||
主给水管道 | 再循环管道规格 | mm | OD 168.3×22.2 | |
主给水管道 | 再循环管道长度 | m | 45 | |
主给水管道 | 再循环管道材质 | 15NiCuMoNb5-6-4 | ||
主给水管道 | 给水操作台规格 | mm | OD 244.5×28 | |
主给水管道 | 给水操作台长度 | m | 5 | |
主给水管道 | 给水操作台材质 | 15NiCuMoNb5-6-4 |
3.4.33号锅炉主要承压部件及受热面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料 | 管数 | 备注 |
1 | 前后水冷壁管 | Φ60×7 | 20G | 120×2 | |
2 | 侧水冷壁管 | Φ60×7 | 20G | 104×2 | |
3 | 下降总管 | Φ419×40 | St45.8Ⅲ | 4 | |
4 | 下降分配集箱 | Φ457×55 | St45.8Ⅲ | 4 | |
5 | 下降分配管 | Φ133×12 | 20G | 44 | |
6 | 汽水引出管 | Φ133×12 | St45.8Ⅲ | 46 | |
7 | 水冷壁上集箱 | Φ273×40 | St45.8Ⅲ | 14 | |
8 | 水冷壁下集箱 | Φ273×40 | St45.8Ⅲ | 14 | |
9 | 尾部侧后包敷管 | Φ38×4 | 20G | 62 | |
10 | 悬吊管 | Φ42×5 | 20G | 140 | |
11 | 悬吊管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 | 1 | |
12 | 尾部侧前包敷管 | Φ38×4 | 20G | 184 | |
13 | 侧包敷下后集箱至侧包敷下前集箱连接管 | Φ133×12 | 20G | 12 | |
14 | 左右侧包敷上前集箱 | Φ219×32 | St45.8 | 2 | |
15 | 左右侧包敷下前集箱 | Φ219×32 | St45.8 | 2 | |
16 | 水平烟道侧包敷管 | Φ38×4 | 20G | 114×2 | |
17 | 水平烟道侧包敷至前屏入口管道 | Φ133×12 | 20G | 12 | |
18 | 前屏管系 | Φ38×4.5 | 12Cr1 Mov/102 | 6×28 | |
19 | 前屏过热器集箱 | Φ219×30 | 10CrMo910 | 6×2 | |
20 | 前屏定位管 | Φ38×5.5 | 钢102 | 1 | |
21 | 一级减温器 | Φ368×55 | st45.8 | 2 | |
22 | 前屏至后屏连接管 | Φ133×16 | 20G | 12 | |
23 | 后屏管系 | Φ38×5 | 12CrMo V钢102 | 14×12 | |
24 | 二级喷水减温器 | Φ368×36 | 12Cr1 MoV | 2 | |
25 | 对流过热器 | Φ38×6 | 12Cr1 MoV102 | 104×3 | |
26 | 后屏至对流过热器连接管 | Φ133×12 | 12Cr1 MoV | 14 | |
27 | 后屏定位管 | Φ38×5.5 | 钢102 | 1 | |
28 | 对流过热器进口集箱 | Φ273×36 | 12Cr1 MoV | 1 | |
29 | 对流过热器出口集箱 | Φ273×42 | 12Cr1 MoV | 1 | |
30 | 集汽联箱入口管 | Φ159×20 | 12Cr1 MoV | 10 | |
31 | 集汽联箱 | Φ324×45 | 12Cr1 MoV | 1 | |
32 | 炉顶进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 | 1 | |
33 | 炉顶过热器管 | Φ38×4 | 20G | 211 | |
34 | 后墙包覆管 | Φ38×4 | 20G | 211 | |
35 | 尾部包覆下集箱 | Φ219×35 | St45.8 | 1 | |
36 | 尾部包覆下集箱至侧包覆下后集箱连接管 | Φ133×12 | 20G | 2 | |
37 | 悬吊管出口集箱至侧包覆上后集箱连接管 | Φ133×12 | 20G | 10 | |
38 | 左右侧包敷下后集箱 | Φ219×35 | St45.8 | 2 | |
39 | 左右侧包敷上后集箱 | Φ219×35 | St45.8 | 2 | |
40 | 低再进口集箱 | Х426×16 | 20G | 1 | |
41 | 低温再热器(包括低再引出管) | Х42×3.5 | 20/15CrMo12CrMoV | 104×7 | |
42 | 低再出口集箱 | Х426×20 | 10CrMo910 | 2 | |
43 | 左右侧喷水装置 | Х426×20(集箱) | 10CrMo910 | 2 | |
44 | 高再进口集箱 | Х426×20 | 10CrMo910 | 1 | |
45 | 高温再热器 | Х42×4.5 | T91 | 104×7 | |
46 | 高再出口集箱 | Х426×22 | 12Cr1MoV | 1 | |
47 | 高再引出管 | Х159×7 | 12Cr1MoV | 12 | |
48 | 再热器集汽集箱 | Х426×22 | 12Cr1MoV | 1 | |
49 | 主省进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50 | 主省煤器管 | Φ32×4 | 20G | 117×2 | |
51 | 主省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52 | 主省与隔墙省煤器连接管 | Φ108×10 | 20G | 6×2 | |
53 | 隔墙省煤器进口集箱(前后) | Φ219×32 | st45.8Ⅲ | 2 | |
54 | 隔墙省煤器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55 | 隔墙省煤器管子 | Φ38×4 | 20G | 102+166 | |
56 | 隔墙省煤器主旁路省煤器上部连接管 | Φ219×28 | st45.8Ⅲ | 2 | |
57 | 分配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58 | 隔墙省煤器主旁路省煤器下部连接管 | Φ108×10 | 20G | 8 | |
59 | 旁路省煤器进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60 | 旁路省煤器管子 | Φ38×4 | 20G | 101×2 | |
61 | 斜烟道包复管 | Φ38×5.5 | 20G | 101×2 | |
62 | 旁路省煤器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63 | 省煤器至锅筒连接管 | Φ108×10 | 20G | 12 |
3.4.43号锅炉管道系统
名称 | 项 目 | 单位 | 设计数据 | 备注 |
主蒸汽管 | 管数 | 根 | 1 | |
主蒸汽管 | 主管道规格 | mm | Φ273*40 | |
主蒸汽管 | 主管道长度 | m | 182.4 | |
主蒸汽管 | 主管道材质 | 10CrMo910/12Cr1MoV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前管道规格 | mm | Φ219*26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前管道材质 | 12Cr1MoV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后管道规格 | mm | Φ323.9*8.8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后管道材质 | ST45.8/Ⅲ | ||
再热热段管道 | 管数 | 根 | 2 | |
再热热段管道 | 规格 | mm | Φ406.4*14.2 | |
再热热段管道 | 总长度 | m | 210 | |
再热热段管道 | 材质 | 10CrMo910 | ||
再热冷段管道 | 管数 | 根 | 2 | |
再热冷段管道 | 规格 | mm | Φ426*11 | |
再热冷段管道 | 总长度 | m | 128 | |
再热冷段管道 | 材质 | 20#钢 | ||
主给水管道 | 管数 | 根 | 1 | |
主给水管道 | 规格 | mm | Φ273*25 | |
主给水管道 | 总长度 | m | 156 | |
主给水管道 | 材质 | 20#钢 |
3.4.65、6、7号锅炉受热面主要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料 | 管数 | 备注 |
1 | 前后水冷壁管 | Φ60×6 | 20G | 120×2 | |
2 | 侧水冷壁管 | Φ60×6 | 20G | 104×2 | |
3 | 下降总管 | Φ377×32 | St45.8Ⅲ | 4 | |
4 | 下降分配集箱 | Φ457×55 | St45.8Ⅲ | 4 | |
5 | 下降分配管 | Φ133×12 | 20G | 44 | |
6 | 汽水引出管 | Φ133×12 | St45.8Ⅲ | 46 | |
7 | 水冷壁上集箱 | Φ273×40 | St45.8Ⅲ | 14 | |
8 | 水冷壁下集箱 | Φ273×40 | St45.8Ⅲ | 14 | |
9 | 炉顶进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 | 1 | |
10 | 炉顶过热器管 | Φ38×4 | 20G | 211 | |
11 | 后墙包覆管 | Φ38×4 | 20G | 211 | |
12 | 尾部包覆下集箱 | Φ219×35 | St45.8 | 1 | |
13 | 尾部包覆下集箱至侧包覆下后集箱连接管 | Φ133×12 | 20G | 2 | |
14 | 悬吊管出口集箱至侧包覆上后集箱连接管 | Φ133×12 | 20G | 10 | |
15 | 左右侧包敷下后集箱 | Φ219×35 | St45.8 | 2 | |
16 | 左右侧包敷上后集箱 | Φ219×35 | St45.8 | 2 | |
17 | 尾部侧后包敷管 | Φ38×4 | 20G | 62 | |
18 | 悬吊管 | Φ42×5 | 20G | 140 | |
19 | 悬吊管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 | 1 | |
20 | 尾部侧前包敷管 | Φ38×4 | 20G | 184 | |
21 | 侧包敷下后集箱至侧包敷下前集箱连接管 | Φ133×12 | 20G | 12 | |
22 | 左右侧包敷上前集箱 | Φ219×32 | St45.8 | 2 | |
23 | 左右侧包敷下前集箱 | Φ219×32 | St45.8 | 2 | |
24 | 水平烟道侧包敷管 | Φ38×4 | 20G | 114×2 | |
25 | 水平烟道侧包敷至前屏入口管道 | Φ133×12 | 20G | 12 | |
26 | 前屏管系 | Φ38×4.5 | 12Cr1 Mov102│ | 6×28 | |
27 | 前屏过热器集箱 | Φ219×30 | 10CrMo910 | 6×2 | |
28 | 前屏定位管 | Φ38×5.5 | 钢102 | 1 | |
29 | 一级减温器 | Φ368×55 | st45.8 | 2 | |
30 | 前屏至后屏连接管 | Φ133×16 | 20G | 12 | |
31 | 后屏管系 | Φ38×5 | 12CrMo V钢102 | 14×12 | |
32 | 二级喷水减温器 | Φ368×36 | 12Cr1 MoV | 2 | |
33 | 对流过热器 | Φ38×6 | 12Cr1 MoV102 | 104×3 | |
34 | 后屏至对流过热器连接管 | Φ133×12 | 12Cr1 MoV | 14 | |
35 | 后屏定位管 | Φ38×5.5 | 钢102 | 1 | |
36 | 对流过热器进口集箱 | Φ273×36 | 12Cr1 MoV | 1 | |
37 | 对流过热器出口集箱 | Φ273×42 | 12Cr1 MoV | 1 | |
38 | 集汽联箱入口管 | Φ159×20 | 12Cr1 MoV | 10 | |
39 | 集汽联箱 | Φ324×45 | 12Cr1 MoV | 1 | |
40 | 主省进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41 | 主省煤器管 | Φ32×4 | 20G | 117×2 | |
42 | 主省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43 | 主省与隔墙省煤器连接管 | Φ108×10 | 20G | 6×2 | |
44 | 隔墙省煤器进口集箱(前后) | Φ219×32 | st45.8Ⅲ | 2 | |
45 | 隔墙省煤器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46 | 隔墙省煤器管子 | Φ38×4 | 20G | 102+166 | |
47 | 隔墙省煤器主旁路省煤器上部连接管 | Φ219×28 | st45.8Ⅲ | 2 | |
48 | 分配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49 | 隔墙省煤器主旁路省煤器下部连接管 | Φ108×10 | 20G | 8 | |
50 | 旁路省煤器进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51 | 旁路省煤器管子 | Φ38×4 | 20G | 101×2 | |
52 | 斜烟道包复管 | Φ38×5.5 | 20G | 101×2 | |
53 | 旁路省煤器出口集箱 | Φ219×32 | st45.8Ⅲ | 1 | |
54 | 省煤器至锅筒连接管 | Φ108×10 | 20G | 12 |
3.4.75、6、7号锅炉管道系统
名称 | 项 目 | 单位 | 设计数据 | 备注 |
主蒸汽管 | 管数 | 根 | 2 | |
主蒸汽管 | 主管道规格 | mm | Φ273*28 | |
主蒸汽管 | 主管道长度 | m | 112 | |
主蒸汽管 | 主管道材质 | 10CrMo910/12Cr1MoV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前管道规格 | mm | Φ133*14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前管道材质 | 12Cr1MoV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后管道规格 | mm | Φ219*26 | |
主蒸汽管 | 高旁阀后管道材质 | ST45.8/Ⅲ | ||
再热热段管道 | 管数 | 根 | 2 | |
再热热段管道 | 规格 | mm | Φ406.4*14.2 | |
再热热段管道 | 总长度 | m | 126 | |
再热热段管道 | 材质 | 10CrMo910 | ||
再热冷段管道 | 管数 | 根 | 2 | |
再热冷段管道 | 规格 | mm | Φ426*11 | |
再热冷段管道 | 总长度 | m | 104 | |
再热冷段管道 | 材质 | St45.8/III | ||
主给水管道 | 管数 | 根 | 1 | |
主给水管道 | 规格 | mm | Φ273*28 | |
主给水管道 | 总长度 | m | 128 | |
主给水管道 | 材质 | St45.8/III |
4技术质量要求:
4.1根据火力发电厂探伤标准等要求,设备运行后,供应商所检验的部位不允许出现因为探伤工作不到位出现的泄漏或其他影响设备运行的情况。
4.2供应商探伤人员探伤项目资格证书齐全并在有效日期内,探伤工作细致认真,发现缺陷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人员处理,处理后进行复探直至合格。
4.3供应商检测项目的质量要求:
4.3.1射线检测:采用检测技术级别不低于AB级,射线底片焊缝显示清晰,小径管椭圆成像时开口宽度在1倍焊缝宽度左右。底片黑度在2.0-4.0之间,识别标记、定位标记及像质计灵敏度显示符合标准规定。
4.3.2超声波检测:采用检测技术级别不低于B级,检测时使用的试块、探头K值、距离-波幅曲线根据待检部件不同的规格相应的进行调整,扫查方法、扫查速度及缺陷评定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4.3.3磁粉检测:磁粉探伤仪、磁粉及磁悬液经标准试片检验合格后使用,电磁轭的提升力符合标准要求,有缺陷时显示清晰。
4.3.4渗透检测:渗透检测剂系统灵敏度经标准试块检验正常后使用,表面准备、渗透、清洗、显像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4.4供应商提供正规的探伤报告,探伤部位资料详细齐全,并列出位置、探伤照片的对应表,做到有据可查。
4.5本规范书确定的工作期限为2023年1月到2023年12月(在此期间的机组计划检修次数约为8-12次)。具体施工时间按采购人计划检修时间提前通知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必须在此期间完成所有的探伤工作。
4.6供应商施工人员数量随项目的进行及时调整,机组正常运行时至少1名检测人员驻厂上班,机组检修时至少有3名检测人员在厂内上班,不能出现因人员不到位耽误工期的情况,采购人人员提前一到两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人员第二天必须到位,否则在合同金额中扣罚供应商1000元。
4.7质保一年,一年内发生因为探伤工作不到位出现的泄漏或其他影响设备运行的情况,供应商负责免费进行处理后的探伤工作,并且每泄漏一处,扣罚合同总金额的10%
5项目施工安全要求:
5.1安全目标
安全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供应商要结合承包项目实际、结合单位人员及能力实际,有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不抵触安全红线,严守反违章底线,严守三措两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事故预案)及两票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5.1.1不发生项目范围内员工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若发生,列入黑名单)
5.1.2不发生项目范围内的设备事故,不发生较大技术及质量事故,不发生违规导致的较大事故,不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及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若发生,列入黑名单)
5.1.3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若发生,列入黑名单)
5.1.4不发生恶性电气(起重等)误操作事故;(若发生,列入黑名单)
5.1.5不发生被市或区级环保及以上部门督查通报事件;(若发生,列入黑名单)
5.1.6不发生个人或群体偷盗、斗殴、上访,聚众不良事件;(若发生,列入黑名单)
5.1.7不发生被市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而影响形象的事件;(若发生,列入黑名单)
5.1.8不发生负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1.9不发生环境污染破坏事件;
5.1.10不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事件;
5.1.11不发生火情或以上事件;
5.1.12不发生气瓶、压力容器爆破事件;
5.1.13不发生因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而造成对企业有不良影响的事件;
5.1.14不发生导致上访的,或政府部门转交的劳资纠纷事件。
5.2基本要求
5.2.1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明确并落实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2.2供应商须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的资格证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齐全的资质证件等资料。供应商现场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和投标时人员一致,
5.2.3机构设置要求:供应商施工队伍在10人以下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1人;10-30人配备项目经理,指定专职安全员1人,30-100人配备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1人、项目专工一般不低于2人、专职安全员1人。100人以上的队伍配备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2人、项目专工一般不低于2人、专职安全员1人。标书编写部门(责任主体部门)可根据工程风险高低要求供应商增设有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2.4供应商施工人员年龄限制在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杜绝使用童工(16周岁以下)及弱、病、残、超龄的施工人员。
5.2.5供应商应当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供应商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参与项目的所有劳动者,无论何种劳务关系,供应商应统一管理,确保安全。应具备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人员记录签字、考核结果等情况。入厂前供应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然后再由发包方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考试只有一次不允许补考),将考试成绩(以上两次考试)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特种作业证、体检及工伤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交发包方审核、备案。严禁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如果供应商人员需要变动,按以上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
5.2.5.1供应商的负责人员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所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对应的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当地或企业所在地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考核上岗证书,必要时须增加专职安全员。
5.2.5.2供应商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提交发包方备案,做到持证上岗。
5.2.6供应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
5.2.7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有效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记录和实际行动;有针对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若发生事故,按规定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5.2.8供应商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审核制定与项目实际相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并记录;随时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及要求,并记录、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如实记录并进行总结分析;督促落实整改现场问题及发包方提出的问题。
5.2.9供应商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报发包方审核确认;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据实列支,项目实施期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并在现场进行公示。
5.2.10现场公示主要内容有:项目组织措施(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及联系方式)、安全措施费情况、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及预控措施、项目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等。
5.2.11供应商必须自觉执行和遵守发包方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标准、规定,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5.2.12供应商应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或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60万)并缴纳保险费。
5.2.13本工程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如合法分包时,分包单位必须在经过发包方认可后确定,必要时发包方参与选择分包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在投标(签订合同)时列明分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查分包队伍资质和人员资质,并报发包方审查备案。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以及交叉安全作业管理。如中途更换负责人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更换。
5.2.14由于供应商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时,应终止合同,取消供应商施工资格,要求供应商退出施工现场,并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5.2.15对供应商的施工人员发生触及红线的违章行为;或多次出现一般违章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发生违章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清退出厂,禁止其今后入厂施工。
5.2.16供应商必须为供应商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并监督、教育供应商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进入厂区工作时,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有单位标志的工作服和安全帽、防护鞋等。冬季为施工人员配备棉安全帽等
5.2.17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电厂《安全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标准》的要求,施工现场配置符合标准统一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示。(如安全防护围栏等)现场严禁使用安全警示绳。
5.2.18供应商所负责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2.19供应商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危险可能造成伤害的,必须采取硬隔离措施。
5.2.20供应商的安全设备、容器、运输设备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报废,应当符合标准,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做好记录、签字,确保合格。
5.2.21供应商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供应商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2.22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相关资料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23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台账,并向供应商从业人员通报。
5.2.24供应商应当教育和督促供应商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供应商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供应商应当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演练记录。
5.2.25供应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的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承包方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供应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规定要求向承包方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5.2.26两个以上供应商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必须签订安全互保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2.27供应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5.2.28供应商与供应商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供应商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供应商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供应商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供应商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5.2.29供应商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供应商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2.30供应商从业人员有权对所承担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供应商不得因供应商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2.31供应商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供应商不得因供应商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2.32供应商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5.2.33供应商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供应商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供应商从业人员的义务。
5.2.3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5.2.35供应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5.2.36供应商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机械、安全防护性能良好。并向发包方提供所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合格证书、检验证明以及目录登记表等。必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台账。
5.2.37供应商必须按照发包方现场实际和项目特点,进行风险辨识,根据需要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开工前报经发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同时要在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做好交底工作。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对于大型脚手架、土方作业、动火、起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步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
5.2.38按照发包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标准》《临时电源管理标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等规定,建立相应的制度或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检测制度,并达到合格使用。临时动火必须遵守发包方动火管理规定。
5.2.39供应商应在施工前对检修工器具、起重机具等进行检查和标定;对检修电源、消防等保障设施进行修前试验及检修,检查计量器具、仪表在检验合格周期内。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各类机具和电动工器具进行检查,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2.40施工期间,供应商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现场巡查,重点检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发生的各类违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帮、教、改”,并进行通报。严格落实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整改完成率必须达到100%。
5.2.41实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存档备查。
5.2.42供应商应按发包方要求提出书面开工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工。
5.2.4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措施及计划要求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并做到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准施工、作业方案未组织审查不准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不熟知方案不准施工、未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没有监护不准施工。
5.2.44发包方已建立并实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临时用电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其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作业文件。
5.2.45供应商现场的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发包方《文明生产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工完料尽场地清”等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拆除废弃的大型部件要随拆随清,放置在事先指定的地点。
5.2.46供应商应做到施工现场的物料、设备和相关工器具摆放有序,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一入”(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物料入池),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负责人等标识牌。施工现场隔离,使施工现场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处于最佳状态。
5.2.47施工现场存放的易损、易燃易爆、影响环境的物品必须满足安全规定,现场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围栏、醒目标志,以便于安全风险识别。
5.2.48在厂房内地面上面摆放沉重、尖锐部件摆放前,必须垫好木板、胶皮,防止磕碰损伤部件及地面,对于油系统部件应及时擦拭油污并垫好塑料布,防止脏污地面。
5.2.49责令停工整改的,供应商在整改完成后,须报经发包方验收并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5.2.50供应商土方施工作业时,严禁土方随意堆放,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要求的指定地点整齐堆放,并落实好防止扬尘的环保措施。
5.2.51每日开工前列队召开站班会,每周二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活动。
5.3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
5.3.1防止触电伤害。现场的检修和照明电源必须有专业电工接设,并配备触电保护器。在密闭容器及管道内作业,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对于所使用电气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性在使用前按安规要求做好检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施工中有电缆的区域,注意防止电缆漏电,造成人身伤害。使用临时电源线按规定架空。
5.3.2防止起重伤害。起重作业须有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操作,起重作业区域内及吊物下禁止站立、停留和作业,吊装作业区需设立警戒,防人员进入。
5.3.3防止高空坠落及跌、滑伤害。高空作业施工,使用验收合格后的脚手架,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检验有效合格,使用时挂钩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安全绳上,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工具材料禁止抛掷,特别在悬空面作业时,必要时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绳等防止坠落。使用梯子或攀登爬梯时注意滑跌,搬运吊运材料、设备,注意滑跌。使用吊车吊运物料时,注意周围设置围栏,做好防止高空落物防护措施。
5.3.4施工期间还应注意的其他问题。作业现场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不能满足的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不得单独进行作业。必须在相应班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抬、抗、搬用物料时注意通道顺畅;注意及时清理现场废料,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严格执行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5.3.5施工期间还应注意防止物体打击伤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空坠落、坍塌、爆炸、中毒和窒息、爆炸和其他伤害。
5.3.6施工人员带入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危险品物质特性及应急处理知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的发生。
5.3.7施工人员必须承诺全面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全面接受采购人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与违章考核。
5.3.8开展探伤工作,施工人员资质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制度的要求,具体工作过程,防射线等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佩带齐全,由于防护不当出现的人员身体异常状况,供应商公司自行负责。
5.3.9开展探伤工作前,施工人员提前发布通知,并必须在合理的位置,张贴提醒警示非工作人员远离探伤辐射区域的标志。
5.3.10现场有交叉作业,施工人员做好交叉作业防护措施,防止落物伤人。
5.3.11施工单位人员不准动与本项工作无关的设备。
5.4安全告知书
5.4.1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复杂、控制操作要求高,必须熟知现场存在的风险,识别出人、设备、环境、管理中的风险,排查出隐患,根据项目实际采取防范措施。
5.4.1.1现场涉及燃煤、燃油、润滑油、液氨、氢气、酸碱、石灰石、石膏、灰、渣、石灰石浆液、污水,高温高压蒸汽和水、高低压电力、电磁等多种产品或技术,现场存在可能风险和主要危险主要有: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空坠落、灼烫、机械伤害、触电、锅炉爆炸、蒸汽管道爆炸、粉尘危害、噪声危害等,需要参与项目人员熟知并了解,结合项目实际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主要危险场所涵盖所有厂区及电厂所负责项目区域,主要有氨区、氢站、燃油区域、锅炉房、汽机房、脱硫区域、烟囱及凉水塔等大型构筑物附近、高压电网附近、主变附近等。
5.4.1.2供应商必须明确现场潜在风险和防范措施,项目共用部分必须知晓: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工作场地的要求,工作票的办理,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与使用,起重作业,电焊作业,气割气焊作业,氩弧焊作业,电气工具用具使用,场内机动车驾驶及道路要求,电动机检修。
5.4.1.3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
5.4.1.4供应商根据汽机、锅炉、电气、热工、燃料、化学、灰水脱硫、综合(公共建筑类)、运行等专业特点,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培训,掌握与项目相关的技术,熟知风险,完全掌握防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演练,确保项目过程中的安全。
5.4.2依据采购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现场开工前需承包准备齐全如下资料。
5.4.2.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4.2.2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
5.4.2.3委托书(当你的施工性质属于技术单位对口承包时,需出具技术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书)。
5.4.2.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2.5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5.4.2.6施工单位安全员证书。
5.4.2.7各施工人员与法人代表所签订的用工合同(盖章)。
5.4.2.8各施工人员保险证件和体检证件(原件本)。
5.4.2.9质量认证证书,基建、大型技改项目必须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上述资料合格后交电厂安监部,办理经采购人各级审批的“三措两案”、“安全交底”、“培训记录和考试原件”、“外包工程反违章管理办法”,盖章,特种作业证交安监部备档,填写《施工人员素质登记表》、《工器具检验登记表》、《安全设施、防护资金投入登记表》。与电厂(安监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告知函》并盖章。
5.4.2.10施工人员超过三人以上应排队进出厂区,“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且不允许超过两路纵队。
6双方责任和义务
6.1采购人责任
6.1.1提供射线洗片暗室。
6.1.2提供探伤使用的脚手架、照明及工作电源。
6.1.3派人员进行过程旁站监护。
6.2供应商责任
6.2.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给采购人的人员资质、单位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且均在有效期内。
6.2.2供应商应按施工范围、质量、工期等要求,安全合格的完成工作,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6.2.3供应商负责提供施工必需的射线、超声波等工器具,以及着色剂、磁粉探伤用剂等施工辅材,并保证其为合格产品。
6.2.4供应商应听从采购人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6.2.5供应商施工人员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采购人的《厂规厂纪》、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等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现场施工协调会议要求的安全措施,由于其自身原因出现人身及设备损坏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6.2.6供应商在射线探伤时首先提前8小时通知采购人人员,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再进行探伤工作,并在工作现场周围贴出警告标示。
6.2.7射线探伤时供应商探伤人员自备射线防护用具,由于自身防护不当造成的伤害与采购人无关。
6.2.8施工总结、探伤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齐全,供应商检验报告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探伤部位资料详细齐全。
6.2.9供应商施工的工作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随时保持现场清洁。
7提供资料
7.1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7.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采购人管理制度及工程要求。
7.3供应商随时提交进度,满足采购人管理制度要求。
7.4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应包括施工记录、检验位置与检验照片等的对应表、检验工作总结、检验报告等)。
8项目验收和质量保证
8.1质量验收
8.1.1供应商工作完成后,按本技术规范明确的施工范围和标准验收,所有检验工作合格,无错误与遗漏,并有完整齐全的施工记录、统计表等技术资料,提供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
8.1.2热态验收无泄漏点。
8.1.3质保期一年内,不发生因本次探伤施工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异常问题。
8.2质量保证
8.2.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供应商在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安全监督、工作进度、探伤资料等。
8.2.2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按制度进行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8.2.3质量保证期:质保一年,一年内发生因为探伤工作不到位出现的泄漏或其他影响设备运行的情况,供应商负责免费进行处理后的探伤工作,并且每泄漏一处,扣罚合同总金额的10%。
9其它
9.1、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经双方同意的来往函电作为协议的补充内容。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量 | 单位 |
1 | PT探伤 | 2000 | 道•焊缝 |
1.1 | Ф38×5.5mm | 1000 | 道•焊缝 |
1.2 | Ф38×4mm | 500 | 道•焊缝 |
1.3 | Ф60×6mm | 500 | 道•焊缝 |
2 | MT 探伤 | 500 | 道•焊缝 |
2.1 | Ф76×10mm | 250 | 道•焊缝 |
2.2 | Ф508×25mm | 250 | 道•焊缝 |
3 | RT探伤 | 1000 | 道•焊缝 |
3.1 | Ф60×6mm | 500 | 道•焊缝 |
3.2 | Ф38×6mm | 300 | 道•焊缝 |
3.3 | Ф38×4mm | 200 | 道•焊缝 |
4 | UT探伤 | 500 | 道•焊缝 |
Ф508×25mm | 500 | 道•焊缝 | |
5 | 金相检验 | 50 | 点 |
6 | 硬度检测 | 250 | 点 |
7 | 相控阵 | 200 | 道•焊缝 |
Ф45×5mm | 50 | 道•焊缝 | |
8 | 5、6、7号机组低压转子渗透检测、超声波检测 | 6 | 台次 |
9 | 汽机高中压螺栓光谱、硬度、超声波、金相检测 | 100 | 根 |
10 | 管道测厚 | 1000 | 点 |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项目采购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偏差表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含税总价 | 增值税发票类型 |
1 |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3、5、6、7号机组锅炉汽机部件金属监督检测 |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R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 。 | |
备注:报价内应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不低于总价的2%。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2.2分项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 (元) |
1 | PT探伤 | 2000 | 道•焊缝 | ||
1.1 | Ф38×5.5mm | 1000 | 道•焊缝 | ||
1.2 | Ф38×4mm | 500 | 道•焊缝 | ||
1.3 | Ф60×6mm | 500 | 道•焊缝 | ||
2 | MT 探伤 | 500 | 道•焊缝 | ||
2.1 | Ф76×10mm | 250 | 道•焊缝 | ||
2.2 | Ф508×25mm | 250 | 道•焊缝 | ||
3 | RT探伤 | 1000 | 道•焊缝 | ||
3.1 | Ф60×6mm | 500 | 道•焊缝 | ||
3.2 | Ф38×6mm | 300 | 道•焊缝 | ||
3.3 | Ф38×4mm | 200 | 道•焊缝 | ||
4 | UT探伤 | 500 | 道•焊缝 | ||
Ф508×25mm | 500 | 道•焊缝 | |||
5 | 金相检验 | 50 | 点 | ||
6 | 硬度检测 | 250 | 点 | ||
7 | 相控阵 | 200 | 道•焊缝 | ||
Ф45×5mm | 50 | 道•焊缝 | |||
8 | 5、6、7号机组低压转子渗透检测、超声波检测 | 6 | 台次 | ||
9 | 汽机高中压螺栓光谱、硬度、超声波、金相检测 | 100 | 根 | ||
10 | 管道测厚 | 1000 | 点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三、商务部分
1.商务部分摘要表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股权结构 | XX:A%;YY:B%;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类似业绩列表 | ||||||||||
备注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2.法人营业执照
3.近3年内财务状况
4.付款条件
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
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
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
四、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备注 |
1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2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3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4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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