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禹州市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餐厅供餐服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srmyy-g20230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禹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74-82353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禹州市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餐厅供餐服务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禹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禹州市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餐厅供餐服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禹州市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餐厅供餐服务运营)项目;
3、项目编号:YZSRMYY-G2023017;
4、项目需求: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人民医院餐厅对外承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承包方式:医院监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电费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向医院缴纳。
6、餐厅租赁费用:医院餐厅是为患者、患者家属和医院职工提供良好就餐环境和质优价廉的用餐服务,本次餐厅招标经医院商定不再向承包人收取餐厅承包租赁费用,以承包人在经营中给医院职工用餐等方面作出的优惠措施作为对价补偿,本项目采购人规定职工就餐价格不高于:早餐2元、晚餐2元、午餐6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无节假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若有违背合同有关条款,则医院有权随时终止餐厅承包经营权;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政策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
8、餐厅经营地点:禹州市人民医院。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履约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4、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禹州市画圣路北段与泰山庙街交叉口)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禹州市画圣路北段与泰山庙街交叉口)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禹州市画圣路北段与泰山庙街交叉口)一楼办公室;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等。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禹州市康复路1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374-6068569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人:禹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374-6068536
招标公告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禹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禹州市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餐厅供餐服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禹州市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餐厅供餐服务运营)项目;
3、项目编号:YZSRMYY-G2023017;
4、项目需求: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人民医院餐厅对外承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承包方式:医院监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电费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向医院缴纳。
6、餐厅租赁费用:医院餐厅是为患者、患者家属和医院职工提供良好就餐环境和质优价廉的用餐服务,本次餐厅招标经医院商定不再向承包人收取餐厅承包租赁费用,以承包人在经营中给医院职工用餐等方面作出的优惠措施作为对价补偿,本项目采购人规定职工就餐价格不高于:早餐2元、晚餐2元、午餐6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无节假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若有违背合同有关条款,则医院有权随时终止餐厅承包经营权;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政策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
8、餐厅经营地点:禹州市人民医院。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履约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4、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禹州市画圣路北段与泰山庙街交叉口)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禹州市画圣路北段与泰山庙街交叉口)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禹州市画圣路北段与泰山庙街交叉口)一楼办公室;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等。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禹州市康复路1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374-6068569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人:禹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374-606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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