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2497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旭娇0311-681210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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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2497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项目管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河北省衡水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衡水部分)项目管理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水文站 9 处,新建水文站 10 处,改建水位站 12 处,改建巡测基地 3 处,改建雨量站 92 处,新建雨量站 45 处。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工期如下: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及项目建设 全过程阶段的手续办理、竣工验收期竣工组织、竣工备案资料移交、施工合同价款审核、 工程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等阶段实施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及项目建设全过程阶段 的各种手续办理、招标采购管理、造价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 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信息管理、 竣工验收管理、配合本项目的审计、稽查和结(决)算工作、负责前期各种手续的办理、协调和落实工作;成立工程管理项目部、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安排工程所需的交通工具并协助业主协调项目各相关方工作等所有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中任意一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承担过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 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①投标人须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注:60%是在40%基础上计算)。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果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其他 本项目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评审专家 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 分采用“盲评 ”方式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 类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水 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并同时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或正在管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5 00:00至2024-06-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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