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3-2024年储层评价与岩石力学实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3-fk107-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平瑞铭0996-21763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3-2024年储层评价与岩石力学实验技术服务框架
协议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 ZY23-XJT13-FK10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储层伤害评价与岩石力学实验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1.基础工作量:完成(1)储层评价与岩石力学实验方案设计;(2)储层伤害评价、酸化压裂改造液配方调试及优化、单剂评价、井下堵塞物分析、油田化学实验、岩石物性、微观结构测试、岩石可钻性测试、岩石力学测试、地应力测试、大尺寸模拟测试等实验。
2.实验成果总结:在合同执行期间积极总结实验规律,创新实验方法,提升服务效果,发表业务相关核心期刊(或国际期刊/SPE会议)及以上科技论文、提交发明专利、标准、局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3.员工培养:对甲方员工进行该实验室项目培训,使甲方员工能够熟知该实验室项目理论知识并能够独立完成实操。
4.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主要地点位于库尔勒市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人员要求:研究团队成员共9人:
①技术负责人2名(储层评价1名,岩石力学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同等能力;质量负责人2名(储层评价1名,岩石力学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同等能力。
②库尔勒现场服务人员5人,其中现场负责人2名,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同等能力(储层评价1名,岩石力学1名);一般研究人员3名,至少2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同等能力。
其中关键岗位人员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业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高级职称人员同等能力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分别从事相关专业实验工作经历达到5、8、10、15年及以上的;
中级职称人员同等能力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分别从事相关专业实验工作经历达到1、3、5、8年及以上的。
●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详见附件:《设备基本配置一览表》。
资料提供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设备满足《设备基本配置一览表》的承诺书。
●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储层伤害评价或岩石力学实验类业绩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
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 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5月26日08:00至2023年06月02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2176306
邮    箱:421188230@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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