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03
预算金额581.96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472-6862336
中标公司包头市春润雨苗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孚韦(内蒙古)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包头市祥羽医药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24]002 2024年02月07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1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邮政编码:014010
联 系 人:郭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6862336
电子邮件: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预览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24]002 2024年02月07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4]201 | 宗地总面积: | 4.776834公顷 | 宗地坐落: | 包头青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建华北路以东、B6路以北、力德大道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762.651746万元 | 受让单位: | 孚韦(内蒙古)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 ||||
备注: | 净用地拟采用“标准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青山区政府出具的供地函,该宗地拟引进产业类别为化学纤维制造业,投资强度≥4190万元/公顷,年亩均产值≥200万元,年亩均税收≥6万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符合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
宗地编号: | [2024]203 | 宗地总面积: | 1.57715公顷 | 宗地坐落: | 包头青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力德大道以南、24米支路以东、新华书店项目以北、鹿昌钢构项目以西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581.96835万元 | 受让单位: | 包头市祥羽医药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备注: | 净用地拟采用“标准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青山区政府出具的供地函,该宗地拟引进产业类别为医药制造业,投资强度≥3580万元/公顷,年亩均产值≥200万元,年亩均税收≥6万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符合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
宗地编号: | [2024]202 | 宗地总面积: | 3.333512公顷 | 宗地坐落: | 包头青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B6路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230.065928万元 | 受让单位: | 包头市春润雨苗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 ||||
备注: | 净用地拟采用“标准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青山区政府出具的供地函,该宗地拟引进产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强度≥2030万元/公顷,年亩均产值≥150万元,年亩均税收≥6万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符合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
二、公示期: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1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邮政编码:014010
联 系 人:郭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686233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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