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8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HSXH20230301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监理)竞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招标人为泾川县人民法院。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旧资产处置和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泾川县,东侧为站前路,南侧为朝阳东路,北侧和西侧为空地。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1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47.04㎡,地下建筑面积2302.96㎡;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0270㎡(含门卫室24㎡、安检室54.84㎡、地下设备用房422.96㎡),地下车库1880㎡。主要建设内容为审判法庭工程、地下车库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81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有土建工程施工以及设备安装、装饰、电梯安装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旧资产处置和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4日(具体完工工期以施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2人:须具有响应岗位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完整的监理大纲、监理方案、监理细则,应明确监理控制目标,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3月2日12时00分至2023年3月4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4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监理大纲等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人民法院
地 址:泾川县城北新区站前路2号
联系人:姚朝辉
电 话:13993331906
代理机构: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003室
联系人:周丽娟
联系方式:18293376842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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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周丽娟 | 联系电话 | 18293376842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3-02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3-04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监理)001 | HSXH20230301 | 服务-监理 | 810000.0(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监理)竞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招标人为泾川县人民法院。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旧资产处置和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含室外附属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泾川县,东侧为站前路,南侧为朝阳东路,北侧和西侧为空地。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1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47.04㎡,地下建筑面积2302.96㎡;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0270㎡(含门卫室24㎡、安检室54.84㎡、地下设备用房422.96㎡),地下车库1880㎡。主要建设内容为审判法庭工程、地下车库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81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有土建工程施工以及设备安装、装饰、电梯安装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资金、旧资产处置和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4日(具体完工工期以施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2人:须具有响应岗位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完整的监理大纲、监理方案、监理细则,应明确监理控制目标,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3月2日12时00分至2023年3月4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4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监理大纲等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人民法院
地 址:泾川县城北新区站前路2号
联系人:姚朝辉
电 话:13993331906
代理机构: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003室
联系人:周丽娟
联系方式:18293376842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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