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1224000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一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上海联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病案扫描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1224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第一医院病案扫描采购 存储服务 采用数字化技术(扫描或拍摄)对纸质病历进行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双色数字影像,图像高清,数字化病案的图像尺寸为2048×1536(310万像素)及以上,同时提供彩色图像和黑白图像,制作完成后按照原病历各页面的顺序整理好装箱。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 468000
 合计金额小写: 468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病案数字化服务

(1)病案数字化基础服务:住院病案每页单价人民币0.09元计算。具体如下:

1)病案首页导入

2)病案翻拍制作

3)病案制作质检

4)病案库存条码定位

5)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服务

6材(纸箱带盖带塑料锁扣)

(2)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

1)甲方在《数字化项目制作前客户告知书》上签字确认,视为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功能参数的认可;

2)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的免费维护期限为三年,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算。提供软件的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免费维护期到期后系统维护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接口服务:

1)病案首页系统接口:可导入已有的病案首页信息。乙方为甲方提供病案首页导入接口服务;

2)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提供B/S形式或C/S形式的接口,方便电子病历系统的工作站调用。

(4)硬件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硬件设备:服务器:华为 2288H V5(单价:18,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技术参数:

- CPUIntel Silver 4110*28C16T@2.1GHz);
- 内存:32G
- 硬盘:8T*4
- 阵列卡:SR430C 1GB-BC1M05ESMQ-LSI 3108 RAID 卡,支持超级电容;
- 电源:双 550W 冗余电源白金交流 V5 服务器电源模块(适配墙插和PDU 插座);
- HBAEMULEX-FC 双口 8G HBA
- 网卡:四口千兆以太网;
- 接口卡:≥4 端口 SmartIO I/O 模块(SFP+,8Gb FC)*2
- 机箱可支持 12 3.5 英寸硬盘,2U 机架式;
- 滑轨:原厂滑轨;
- 保修:三年原厂保修。

(5)病案数字化制作数量:

甲方将委托乙方制作500万页(约8万份)病案数字化基础制作的病案具体数据以乙方实际翻拍数量计算

2.病案托管服务:

(1)病案托管服务费用:0.3元/份/年。

(2)托管服务年限:3年。第一年托管免费,异地托管三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一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数字化制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病案托管服务期限:3年,自病案移交之日起算。

(1)病案数字化制作服务:

1)病案首页导入模块:乙方利用自有设备将甲方病案首页的基本信息导入数据库,为病案翻拍建立电子档基本信息。为免歧义,首页基本信息为病案号、姓名、性别、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科室。对于其他出现在病案首页的信息,甲方如有特别手工录入要求,应与乙方另行约定。

2)病案制作模块:乙方利用自有设备将甲方病案通过数码成像仪拍摄成图像文件,将该图像文件保存到数据库中,并使得每一份病例与该病例首页基本信息相比配。

3)病案质检模块:乙方派员逐页检查病案拍摄图像,力求使得病案图像清晰、完整,对于未能达到甲方质量标准的图像返回翻拍员重拍。

4)病案库存条码定位:将已数字化的病案加载条码,从而为纸质病案提供存放情况跟踪。

5)如病案数字化后有缺页等情况,支持病案补录,生成新的病案版本进行保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补录额外计费。

(2)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服务:

1)数字化病案浏览器:多种病案检索和浏览的模式,满足不同类型用户以个性化的方式查看数字化病案。

2)数字化病案管理工作站:数字化病案应用的后台管理,包括内外部用户管理、用户组管理、功能及病案权限管理、申请审批管理和统计病案浏览情况。

3)联众数字化病案打印工作站:数字化病案打印以及纸质病案复印的管打印病历复印要求:打印病历范围,选择商业保险模板、新农合模板就可以自动匹配打印。

4)DRGs数据分析服务: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病案托管服务

1)根据甲方的需求,全部病案翻拍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将已打包装箱的病历运送至院外乙方的病案库房中保管。

2)的病案库房需有专人管理,有严格的库房出入登记制度及安保措施,以防医疗档案丢失。需有监控设备24小时进行监控。

3)乙方的病案库房需符合病案管理的要求:库房温度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每天记录库房温湿度;配备抽湿机,必要时抽湿。库房需使用防爆灯、烟雾探测器,同时做好防火、防潮、防高温、防虫、防鼠、防尘、防紫外线工作。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禁止将明火带入库房;配备灭火装置。定期清扫医疗档案库房,远离污染源,保持库房的干净整洁。

4)甲方需调取已办理异地托管的纸质病案,乙方需在采购方提出需求后12小时内送至指定地点。病历在运出库房时,需使用甲方专用的病案袋包装病历,并在封口贴上甲方专用封条,加盖乙方的印章。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病历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因乙方方原因导致患者信息泄露,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托管结束后,由乙方将病案归还给甲方,运输、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病案数字化服务

硬件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硬件款,即18,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乙方每制作3个月,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逾期不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验收自动通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已验收制作数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本付款方式直至本合同终止。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的纠正期内完成纠正工作,并由甲方再次验收直至验收合格。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未验收病案的验收,并于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所有病案的制作费用。

(2)病案托管服务

甲方付款方式,按年支付。以实际托管数量结算。

约定费用0.3元/份/年,年度结算时,按照所有入库档案托管时间结算,结算时双方签字确认,每次付款前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3)总金额

总金额:?468,000元,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乙方完成甲方交付内容:病案翻拍数字化制作、翻拍病案的异地托管三年及提供硬件服务器的总费用据实计价,但据实计价超过?468,000元(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最终结算价仍为?468,000元(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鲁班路支行(上海联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100123880900686476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在正式实施病历扫描数字化前,乙方提供扫描样本、档案打包样本、验收软件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按此标准开展病历数字化服务。

(2)甲方将对病历异地存放的仓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3)乙方派1名有相关经验的工程师负责项目质量管理、扫描质量验收工作,每日对扫描件进行100%验收,发现不合格及时修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制作周期

病案数字化制作: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大小,乙方充分安排制作人员,保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制作完成合同规定的数量。如甲方提供的工作场地等不符合乙方要求,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2)验收及验收标准

病案数字化制作: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已经实施内容的验收单、验收申请、制作的病案数据库信息、病案图像库信息(磁盘柜或硬盘或其他方式)。验收时甲方检查出来不合格的病案图像乙方免费重拍。甲方若自行选择以抽检的方式验收,抽验结果适用于全部申请验收病案。验收(包括视同验收)通过后视为数据已移交甲方保管。数字化制作验收标准如下:

1)数字化标准:

依据“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31-2017”12.3之规定,能够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可根据情况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验。每日随机抽取20%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5%。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病案质量问题(例如:整本已拍摄完后,再补充页,翻拍时此页不存在,原始病案的残缺,原始病案因打印质量较淡产生的病案翻拍不清等)与乙方拍摄质量无关,视为验收通过。

2)接口服务验收

接口方面的验收以甲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验收单为准。因甲方无法提供稳定的接口数据来源,造成接口任务无法按时按量完成的。经乙方正式出具的《接口问题说明报告》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得到甲方有效解决的,视为接口验收通过。

3)硬件验收

硬件方面的验收以甲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验收单为准。

4)托管验收

乙方将病案存放异地的仓库后甲方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书面提出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病案翻拍制作需求的合格工作场地

2)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按照乙方要求为乙方每天提供需要制作的病案

3)甲方病案如果有首页信息,应为乙方提供数据库字典

4)甲方应提供为本合同目的可能需要使用的硬件设备(乙方可就此提供说明),设备的可靠运行及安全维护、维修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获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制作的病案数据库信息、病案图像库信息等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未经允许私自转移;

6)验收(包括视同验收)通过后视为数据已移交甲方保管,甲方需自行承担在其保管期间内数据毁损的风险,乙方无修复义务;

7)涉及到接口,甲方需提供稳定、准确和及时的数据源。若不能提供,在乙方出具明确的《问题说明报告》且甲方也无异议的情况下,不应影响后续验收工作;

8)如产生第三方接口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非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需提供超出约定次数的接口服务,或造成乙方需重新开发接口的,不应影响后续验收工作;

(2)乙方负责事项

1)乙方负责提供完成本合同所需制作的病案翻拍所需的电脑、数码成像仪、翻拍架、翻拍软件和制作人员,并负责支付前述人员工资

2)乙方配备负责翻拍质量控制、管理的专职人员,并负责支付前述人员工资

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并对病案内容严格保密。因互联网、局域网黑客攻击、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等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病案内容公开,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知晓上述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甲方减少损失,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病案的领取和归还工作,确保病案完好无损。对于易损、破旧病案,甲方在移交乙方工作时,应盖章并签字移交,乙方对该等病案非因故意、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毁不承担责任

5)乙方保证翻拍人员平均每天翻拍病案页数达到3000页以上

6)每份病案翻拍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逐页逐份进行,不得漏拍或翻拍模糊,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诺翻拍人员有责任进行补拍。翻拍质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样本为准,翻拍后的病案均须经甲方人员验收通过

7)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存储和备份设备的可靠运行及安全进行维护维修

8)乙方负责对甲方病案管理人员及相关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9)乙方从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开始为甲方进行硬件设备采购,二周内开始为甲方进行计费病案翻拍,四周内开始为甲方进行软件安装调试

10)乙方配备病案制作人员: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大小而定(其中1人负责病案制作管理),具体人员分配根据实际情。

11)乙方同意并承诺免费用乙方DRG软件系统为甲方提供一年的DRGs数据分析服务。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根据《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向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及守约方因寻求救济途径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2.若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按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项下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逾期完成病案数字化制作的,乙方应按总金额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知识产权和保密

(1)合同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任何一方获知的对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无论在本合同期限内还是合同终止后,均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所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授权,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或与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系统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该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产品、用户手册及附属的信息数据均属保密范围。任一方泄密,视为违约,守约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乙方对系统软件的用户手册拥有著作权、修改权和发布权等著作权权利。

(3)医院病案涉及患者个人隐私,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均应对其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或可能知悉的有关翻拍病案的内容负保密义务。因互联网、局域网黑客攻击、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等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病案内容公开,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知晓上述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甲方减少损失,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2.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含纸质及电子文档),包括数据库设计方案及表结构、软件安装文件、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

(2)在项目实施期间及项目完成后,若出现技术故障,需在个2工作日内解决系统故障。在收到甲方应急服务要求后需及时做出应急服务响应。免费服务期内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不额外收取费用。

(3)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服务的安装调试;装机后的现场应用培2次

(4)本合同项下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的维护期限届满后的维护安排及维护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地址: 上海市市辖区黄浦区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647号10楼
法定代理人: 刘激扬 法定代理人: 项以松
委托代理人: 谭军 委托代理人: 易双平
电话: 0731-84667680 电话: 021-63054912
传真: 0731-84667680 传真: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111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