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205g230721001001
预算金额648.6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大为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女士0455-8311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创产业园输水双线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发布时间:2023-07-31 16: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达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创产业园输水双线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号:SZ1205G2307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安达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创产业园输水双线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已由安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3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招标人为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安达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达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创产业园输水双线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安达市红旗泡水库、终点为新创产业园区净水厂;

2.3建设规模:新建输水管线按需水量预测2030年规模一次扩建完成,设计流量

8.8X104m?/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泵站改造、预氧化系统改造、新建输水管线双线等。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勘察、初步设计(包括初设、初设报告及概算)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

2.6.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等;

2.6.3初步设计:完成当前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设计工作,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初设报告及概算等;

2.6.4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本项目模拟清单和跟踪审核及相关伴随服务。

2.6.5勘察服务: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648.6万元 

2.8.1项目管理:招标控制价95万元;

2.8.2初步设计(包括初设及概算):招标控制价为242万元;

2.8.3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30万元;

2.8.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为83.6万元;

2.8.5工程勘察:招标控制价98万元。

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且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中应包含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勘察、造价等业务范围。

3.1.1项目管理: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项目管理业务范围;

3.1.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3.1.4造价咨询资质: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范围;

3.1.5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人: 

要求只能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做为牵头人开展投标事宜。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与专业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其中:

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4)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在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

5)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执业资格。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所有兼职最多只能兼一人)

3.3.3 本项目总负责人和其他各项目服务负责人须提供前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规定的 6 种类型除外)。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配备的人员(包括兼职等)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中对监理人员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省外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核实有在建项目等违规人员,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1.可兼职人须明确且符合相关规定,但必须满足最低配备。

    2.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说明,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时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法人、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7311700分至202387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上递交,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8219时0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38219时00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3   8     21   9    00 分

6.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本项目的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0.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安达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人:          陈弘韬              

   话:        15246010778           

人: 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     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720      

人:        于大为              

   话:          04557123001          

代理机构:   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人:           于女士            

   话:        0455-831127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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