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
金额
1783.3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02411280078
预算金额178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鼎鼎895268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 工程监理 比选公告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411280078
项目名称: 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
项目地点: 象山县兴坑水库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预算: 1783.34万元(项目总投资)
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0天
质量要求: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88071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无 ,上限:20%  
价格说明: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基价标准下浮20%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2-02 13:59 至 2024-12-04 13:5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04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鼎鼎
联系电话: 89526856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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