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和认定初审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cgl-2023-(采)-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建宁
招标代理机构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金华18995171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和认定初审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05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GL-2023-(采)-007
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和认定初审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4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每2年对所有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进行一次评价。自治区工信厅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运行评价和认定初审工作。
二、服务内容:
2023年是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价年,根据《认定管理办法》,为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和专业性,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承担2023年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和认定初审工作及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现有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认定的106家国家和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1家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2021—2022年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通过对各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评价、实地抽查(抽查10家),形成《2021—2022年度全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总报告》和各企业技术中心及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分析报告。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对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获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并入总报告和分报告。
  (三)新申请技术中心认定初审:对2023年新申请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进行初审,包括对申报企业开展数据核实和定量评价。
三、服务要求:
(一)项目团队人员组成:针对本项目制定专业人才服务团队,其中财务专业有中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评估专业有评估领域中级或高级专业人员证书。
(二)售后服务体系:针对本项目计划完整规范的售后服务方案,对关键节点质量控制措施及内部管控方案,持有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05号)
方式:邮箱获取(bcnx8656697@1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361号        
联系方式:王建宁 0951-6363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605号            
联系方式:田金华 18995171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金华
电 话:  189951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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