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和质控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x-2023-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怀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政国0556-4967801
中标公司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怀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和质控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ZX-2023-012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和质控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金江路32号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肆仟元整(¥28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永东、陈静、陈良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42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农业农村局、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292号
联系方式:1872608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政国
电 话:18726087005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3年03月13日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
一、项目编号:HNZX-2023-012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和质控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金江路32号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肆仟元整(¥28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怀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支撑和质控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承担怀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工作:覆盖三普全流程。含土壤样点校核承担;外业调查和采样、内业样品制备与分析,数据成果汇总、成果图件制作、数据审核等实施方案、过程环节和总结验收等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等。 服务要求:1.承担外业质量控制工作:对外业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调查和采样进行县级外部质量控制。包括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采样点位代表性,采样方法规范性、采样与描述信息、景观和工作照片合理性,样品数量、重量及其交接规范性等。 2.承担内业质量控制工作:对内业中样品制备、保存、流转环节和样品检测进行县级外部质量控制。包括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合格率、异常样品复检合格率质量评价。 密码平行样品检测结果、质控样品检测结果和留样抽检结果外部质量控制,以及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审核。 服务标准:承担的各项工作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永东、陈静、陈良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42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农业农村局、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292号
联系方式:1872608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政国
电 话:18726087005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3年03月13日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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