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qsh-fw-gkzb20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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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3年首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及化工区火炬二消烟治理和炼油厂氨系统安全设施完善项目地基基础工程等检测

2023年首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及化工区火炬二消烟治理和炼油厂氨系统安全设施完善项目地基基础工程等检测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DQSH-FW-GKZB2023-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首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及化工区火炬二消烟治理和炼油厂氨系统安全设施完善等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塑钢窗检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首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及化工区火炬二消烟治理和炼油厂氨系统安全设施完善等项目及2023年机动设备处管理的投资类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除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塑钢窗检测。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联系方式:张晓秋0459-6761400
2.2招标范围: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首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及化工区火炬二消烟治理和炼油厂氨系统安全设施完善等项目及2023年机动设备处管理的投资类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除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塑钢窗检测等(项目范围详见附表)。具体检测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化工区(合同暂定价120万元)、二标段:炼油区(合同暂定价120万元)。
本次招标如同时报两个标段的投标单位,若两个标段排名均第一,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明确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日起—2024年12月30日(按项目安排进行检测)。
最高限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庆价函发[2013]15号);其中:执行计价格[2002]10号文单价至少下浮50%,其中桩基动力检测单价至少下浮70%,执行庆价函发[2013]15号文单价至少下浮50%。
检测结算依据:检测报告、工程量签证单等,检测单位结算时需提供竣工验收单。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执行计价格[2002]10号文单价(不含桩基动力检测)下浮比率:%。
(报价得分10分)
  1. )执行计价格[2002]10号文单价桩基动力检测下浮比率:%。

(报价得分10分)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除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塑钢窗检测执行庆价函发[2013]15号文单价下浮比率:%。(报价得分20分)
化工区项目
序号
项目范围
1
①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首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化工区)
(包括工程管理部负责指导安全隐患治理资本化项目)
②2023年机动设备处管理的投资类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符合上述招标方案中所述相关检测工作,由机动设备处自行组织实施、确认、结算。
2
(1)化三顺丁橡胶装置产品质量提升改造(2)塑料厂高压二等装置部分设施排放气治理
(3)热电厂1号、2号翻车机隐患治理(4)SAN联合车间和橡胶装置废气治理(5)药剂罐和放空点异味治理项目(6)化肥厂合成氨装置一段转化炉燃烧器改造项(7)化工区火炬二消烟治理(8)化工二厂硫铵装置尾气治理(9)化肥装置氨系统安全泄放隐患治理项目(10)水气厂污水联合车间污泥处理装置异味治理(11)乙烯/1-辛烯共聚聚乙烯生产技术工业试验(12)新建20万吨/年ABS装置(13)乙烯装置脱瓶颈及下游配套项目(14)部分装置增设切断阀项目(15)增加密闭采样器项目(16)土壤污染隐患治理项目(17)部分装置提质增效改造项目(18)40万吨/年CO2回收项目(19)新建污泥焚烧装置
炼油区项目
序号
项目范围
1
①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首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炼油区)
(包括工程管理部负责指导安全隐患治理资本化项目)
②2023年机动设备处管理的投资类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符合上述招标方案中所述相关检测工作,由机动设备处自行组织实施、确认、结算。
2
(1)炼油厂氨系统安全设施完善项目(2)炼油厂危废暂存间改造项目(3)炼油厂污水处理装置异味治理RTO项目(4)炼油厂加氢装置循环氢脱硫系统完善改造项目(5)炼油厂装油车间增设自动化洗车设施(6)炼油厂动力站锅炉燃用化三橡胶污油改造项目、(7)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加工浮渣项目(8)炼油厂常减压装置电脱盐系统改造项目(9)炼油厂原油脱水及电脱盐排水治理项目(10)炼油污水场废气及异味治理项目(11)炼油厂装油车间火车装车油气回收治理项目(12)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项目汽油加工流程优化改造项目(13)炼油厂二重催等装置环保设施完善项目(14)炼油厂部分装置停工期密闭排放改造项目(15)炼油区土壤源头管控项目(16)西换热站民用采暖停供节能改造项目(17)催化干气C2回收项目(18)储运装车鹤管密封改造项目(19)炼油厂和水气厂污水回用系统完善改造项目(20)炼油厂储运设施VOCs治理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许可的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
3.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建筑工程质量及材料检测项目(检测内容至少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塑钢窗检测其中任意一项或多项)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相关证明。
3.3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3.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至少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5提供书面承诺: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在承包范围内如发生技术、专利纠纷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大庆市区外的检测单位如中标后,必须在大庆市内设立检测实验室(中标人需提供实验室设立的相关承诺书,设备等满足项目检测需要。合同签订前该承诺书作为合同签订依据,招标人按照承诺书对实验室进行确认,如与承诺书不符视为不满足合同签订条件。)
3.6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践经验(提供相关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若合同中能证明为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不允许更换,离开现场必须向业主请假,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检测人员资格要求:检测人员应持有本单位培训合格资料,需提供合格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应提供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8-2314:00:00至2023-8-2823:59:59(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异议提出与受理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9-130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异议的提出与受理: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项目负责人:傅向民邮政编码:163714
电话:0459-6411372电子邮件:
招标人:大庆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张晓秋联系电话:0459-6761400
10.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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