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2303号)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等两户不良债权转让项目(补登公告)
金额
67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2024df103411
预算金额67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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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303号)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围观数:12 报名登记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 6,735.000000 万元
  • 项目编号: LN2024DF103411
  • 保证金: 673.5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告起止日期:2024-12-05 至 2024-12-09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信息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其他附件材料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2024DF103411 监测编号 GR2024DL1001794
    标的名称 (2024年第2303号)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等两户不良债权转让项目(补登公告)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6735.000000
    公告日期 2024-12-05 公告截止日期 2024-12-09
    现场展示时间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网络竞价时间 (涉及补登公告网络竞价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00。)
    统一展示时间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已获生效判决
    详细信息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为2022年9月4日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大连安波云河温泉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债权(以下简称“该两户债权”)。转让方从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收购该两户债权后,反委托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拟计划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该两户债权。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21日,两户债权总额9372.96万元,其中本金6690万元、利息等2640.15万元、代垫费用42.81万元(具体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21日,债权信息如下:
    第一户债权:
    债务人: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金额:合计8159.2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5810万元,利息等余额为2309.65万元,代垫费用39.62万元。
    担保类型:抵押和保证
    抵押人: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保证人: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大连海威庄园有限公司、程大淞、索玮
    第二户债权:
    债务人:大连安波云河温泉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金额:合计1213.6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880万元,利息等余额为330.50万元,代垫费用3.19万元。
    担保类型:抵押和保证
    抵押人:大连安波云河温泉有限公司
    保证人:连玉新
    上述两户债权整体转让,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债权情况以有关合同、法律资料等实际情况为准。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2024年第2303号)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等两户不良债权转让项目(补登公告)


    资产地图位置
(2024年第2303号)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大连海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等两户不良债权转让项目(补登公告)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如对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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