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英雄烈士公祭广场雕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英雄烈士公祭广场雕塑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
项目规模:圆雕一组、浮雕墙三组及碑记一处。
项目总投资:1980000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鄞州区英雄烈士公祭广场雕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责任。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验收标准,达到设计、施工的深度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80日历天,并确保于8月3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盖展示展览服务和人文景观工程相关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标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银行账号:39409001040010006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6月5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范工
代理名称: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附件信息1: 鄞州区英雄烈士公祭广场雕塑项目(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