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智能识别服务器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智能识别服务器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济南局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财务共享中心智能识别服务器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设备采购明细表。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办理CA证书,公开开标时需投标人代表持CA证书按时参加线上开标仪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人所投主要通用设备须是国产品牌,自主研发非OEM产品。
3.1.3.投标人所投设备软硬件须符合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信创要求。
3.1.4.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5.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6.所投设备出厂日期必须为2024年1月1日以后的产品。
3.1.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硬件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保修服务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8日 08:30至2024年10月8日 16: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济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 0531-82425808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531-82424606
传 真: /
电子邮件:jitiezhaobiao01@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105451000651(银行联行号)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9.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82424302,0531-82424301
开具标书费发票联系人:0531-82429806
技术联系人:于先生,0531-82429086
备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