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塔标钻具稳定器、接头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1720241129-000-002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凡平022-259607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渤海钻探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 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 分公司塔标 公司塔标钻具稳定器、钻具稳定器、接头租赁 招标编号:ORG611720241129-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 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2024-2025年预计产生金额98万元(含税),具体需求明细详见《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塔标钻 具稳定器、接头租赁招标明细》(附表1)。本项目共设置1个标包。 2.执行标准:《常用钻柱转换接头》Q/SYTZ0225、《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加重钻杆、钻具稳定器》Q/SYTZ0165-2011、《塔里木油田钻工具管理与使用办法》。 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交货期:接收订货通知后,7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中标人需将标的物送至双方认可的,距离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塔里木项目部轮南基地方圆100公里内指定 地点,招标人自行领取。超出100公里的运费由中标人承担。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提供至少一份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接头第三方产品试验合格报告,检测结果中包括纵向冲击功≥80J,横向 冲击功≥54J,P含量≤0.020,S含量≤0.015。 (三)投标人承诺所租赁给招标人的接头符合塔里木油田公司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1.已使用过的钻具稳定器、接头,必须具有塔里木油田公司钻工具监管系统入网,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公司禁用的状态,否 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2.未使用过的全新钻具稳定器、接头,须能在塔里木油田公司钻工具监管系统入网,如入网失败立即更换。 提供承诺书。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 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 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六)投标人承诺已认真研读本项目“租赁技术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约定”章节,企业具备要求的全部能力,提供 租赁服务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同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赔偿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 提供承诺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人具有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书。 提供有效期内的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书(或子证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1-2912:00:00至2024-12-0412:0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 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转账备注写明:管具与井控公司招标费。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账号:10002100950430000022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联行号:号:313100028014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管具与井控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通过资质审核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按照投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发送。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 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1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205会议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无法到现场的可使用邮寄方式,收件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3.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 4.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205室。如果改为线上开标,会议号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王凡平 电话:022-25960756 邮箱:1037990605@qq.com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表选择开发票并填写开票信息,每月30日前将开具当月资料费发票。 2.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3.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 前与项目联系人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4.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 进行开票。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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