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塘镇花庄村飞跃河两侧河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塘镇花庄村飞跃河两侧河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曲塘镇花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飞跃河新328国道向北至通扬河
2.1.2建设规模:飞跃河两侧河坡绿化种植面积12700m2及水泥路牙1600m施工等。
2.1.3合同估算价:106.76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到2023年0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成活率100%,养护等级:三级养护2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曲塘镇花庄村飞跃河两侧河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 8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任一条款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 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 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
②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11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08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南通永固建设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时限:2022 年8月28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南通鸿磊建设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时限:2022 年10月12日起至 2023年1月12日)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7)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承诺函;e.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f.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④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11 月 18 日至 2022年 11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主要内容如下,评标标准和方法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2.10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工:15240580971、1537176218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曲塘镇花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市曲塘镇花庄村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 |
联系人:于友军 |
联系人:陈玉军、涂周颖 |
电 话: 13912406058 |
电 话:0513-81816359、15371705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