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20644
预算金额40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调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调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20644
项目名称: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调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90,000.00
最高限价(元):5,0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一、工作任务
★1)分县域制作覆盖辽宁全省DOM与提取矿山新增地质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图斑
收集2022年底、2023年6月份、2023年9月份高分辨率遥感光学影像(分辨率优于5m,且至少50%区域优于2m)。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为基础,以区县为单位,制作覆盖全省的2022年底与2023年6月、9月两次变化突变识别,分别提交全省2023年度6月份、9月份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恢复治理两类新增变化图斑,数据分析与变化图版识别面积2936.88平方公里。
★2)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新增图斑外业核查
对制作出的新增图斑利用无人机航测、地面测量、地面拍照等技术手段,进行实地核查矿区地质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图斑1500幅属性以及面积。
★3)典型矿山实景三维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与建模
选择辽宁省100亩以上的典型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示范研究,选择多个典型历史遗留矿山,矿区面积合计50平方公里,开展典型矿山实景三维数据采集、典型矿山实景三维数据加工处理与建模、矿山生态修复三维效果评价。
★4)遥感监测结果入库工作
为了确保遥感监测矿区地质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信息的完整性与连续性,需要把连续获得的辽宁省矿区地质环境破坏与治理数据入库,以便随时分析不同矿区新增矿山破坏面积与新增恢复治理面积,为管理部门提供依据。
二、依据
1)《国土资源部 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
2)《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
3)《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4)《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
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6)《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规程》
三、工作要求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国土调查技术规定以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要求。技术负责人要熟练掌握国家土地变更调查技术流程与要求,内业外业调查技术方法以及其他各技术环节质量控制方法。
★时间要求。2023年6月完成技术方案设计与评审,2023年6月底第一次破坏图斑与恢复图斑提取,7月底完成野外核查;2023年9月完成第二次成果监测,10月底完成野外核查;2023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质量要求。
1)影像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高斯-克吕格投影。
2)正射影像图要确保无缝接边,采样间隔按照0.5米倍数就近采样,前后两期图像特征点配准应控制在平地、丘陵1个像素;山地、高山地2个像素内。
3)正射影像图保持纹理清晰,亮度、色彩反差适中,无晕边、扭曲等质量问题。
4)最小上图图斑
影像采样间隔(R)
最小监测图斑面积
R≤1米
0.6亩
1 1亩
2.5 3亩

 
5) 监测图斑界线相对于正射影像图上明显同名地物的位移不得大于2倍采样间隔。
四、项目成果
★成果主要包括
1)矿山地质环境变化遥感监测成果报告。
2)矿山地质环境变化遥感监测信息统计表。
3)矿山地质环境变化遥感监测图斑。
4)矿山地质环境变化遥感监测野外核查表。
5)野外核查影像、照片等资料。
6)典型矿山实景三维模型及评价。
7)年度遥感监测数据入库。
★注:配合招标人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70,000.00
最高限价(元):3,5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1)收集本溪满族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凤城市的1991年-2023年每5年左右一期(约1991年、1996年、2001年、2006年、2011年、2016年、2021年,共7期左右)的Landsat5、Landsat7、Landsat8和数据;收集购置2021年6月份到2023年5月份,覆盖本溪满族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凤城市的SAR影像。收集购置2021年-2023年覆盖本溪满族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凤城市的高分卫星数据。
★(2)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地质环境遥感调查监测
主要包含辽宁千山矿山及周边地区植被、地形地貌、地表水系、交通等解译,地表变形调查和基于高分影像解译矿区内部细部信息三部分内容,确定地表/地形地貌变化方向、变化范围,1:5000全要素地表覆盖与地形地貌变化监测面积18000平方公里,雷达地表变形信息提取24000平方公里。
★(3)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及周边专项地质灾害测量
对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开展矿山及周边专项地质灾害测量,面积为60平方公里。
★(4)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及周边专项水文地质调查
对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开展矿山及周边专项水文地质调查,面积为60平方公里。
★(5)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典型矿区变化图斑野外调查(DOM)
对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开展典型矿区损毁图斑野外调查(DOM),无人机航飞区域成图60幅。
★(6)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植被调查
★(7)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土壤样品采集与化验分析
对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土壤样品进行采集和有机质分析、土壤pH、全氮、全磷、全钾、土壤10种重金属元素分析,样品数3000。
★(8)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水质样品采集与化验分析
对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水质样品进行采集和水质综合分析全分析,样品数280。
★(9)东北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损毁图斑地质环境评价
根据调查结果,对矿山损毁图斑周边水土、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进行评价,对损毁图斑损毁程度及周边的生态本底评价,同时确定生态修复方向,监测和评价面积为18000平方公里。
★(10)成果图件编制
以单个图斑为基本单位,以遥感影像为基础底图,编制项目区矿山损毁图斑信息图1套。
★(11)成果报告编制
综合分析千山森林带辽宁千山矿山地质环境情况,评价损毁图斑周边水土、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影响及损毁程度。
★注:配合招标人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090,000.00
最高限价(元):4,0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1)收集2022-2023年覆盖辽宁省全域SAR影像与稳沉区及周边光学遥感影像
收集2022年6月份到2023年5月份,覆盖辽宁省全区域的SAR影像,需要收集至少20期,用于提取全省沉陷区和稳沉区范围。收集或购置覆盖全省2022年至2023年稳沉区及周边高分辨率光学遥感影像(精度优于5m,至少50%区域优于2m)。
★(2)像控点控制
在全省14个市布设控制点,每个市布设10个,共计140个,用于全省沉陷区和稳沉区提取控制。
★(3)沉陷区/稳沉区InSAR信息提取与制图
对辽宁省148000平方公里范围提取沉陷区和稳沉区,全省沉陷区/稳沉区制图,制作各区县沉陷区分布图62幅。
★(4)辽宁稳沉区矿山及周边专项地质灾害测量
对辽宁稳沉区矿山及周边开展专项地质灾害测量,面积为60平方公里。
★(5)辽宁稳沉区矿山及周边专项水文地质调查
对辽宁稳沉区矿山及周边开展专项水文地质调查,面积为60平方公里。
★(6)辽宁稳沉区典型矿区图斑野外调查
对辽宁稳沉区开展典型矿区图斑野外调查,每个区航飞正射影像,共飞60幅。
★(7)辽宁稳沉区土壤样品采集和化验分析
对辽宁稳沉区土壤样品进行采集和有机质分析、土壤pH、全氮、全磷、全钾、土壤10种重金属元素分析,采集和分析样点3000处。
★(8)辽宁稳沉区水质样品采集和化验分析
对辽宁稳沉区水质样品进行采集和水质综合分析全分析,采集和分析样点280处。
★(9)矿山稳沉区生态修复条件评估
结合野外调查结果,评估稳沉区生态本底条件、矿山开采对周边生态条件影响及生态修复条件总体评估
★(10)辽宁省矿山稳沉区生态修复方向确定
依据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表稳沉区生态修复适宜性评价,确定矿山地表稳沉区修复方向
★(11)成果图件编制
以稳沉区为基本单位,以遥感影像为基础地图,编制辽宁省矿区稳沉区损毁图斑生态修复条件评估结果图1套、辽宁省矿区稳沉区生态修复方向图1套。
★(12)综合分析InSAR成果,编制辽宁省矿区地表沉陷稳定性InSAR监测与生态修复调查评估成果报告1套、辽宁省矿区稳沉区调查报告1套、辽宁省矿区稳沉区水土测试报告1套。根据InSAR监测和现地调查结果,确定稳沉区的范围,分析稳沉区周边生态本底,评估生态修复条件,确定修复方向。
★注:配合招标人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002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及测绘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003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及测绘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 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或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 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评标(评审)过程中,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得启封、拆包。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6. 本项目001-003包兼投不兼中,定标顺序按包组正顺序依次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62789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
联系方式: 024-31562879
邮箱地址: xoyjs@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兴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3051 5868 1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柳晓慧
电  话: 0243156287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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