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对外传播交流中心首都文化直播比选公告
金额
94.4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jc2024fb/013
预算金额94.4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保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对外传播交流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文化直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文化直播
项目编号:HXJC2024FB/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保、刘雅萌、马建军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82703-805、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对外传播交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览秀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555608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保、刘雅萌、马建军 010-82582703-805、8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拟择优选择1家合格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直播执行策划。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资格
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1.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2.比选文件发售
2.1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2.2 集中发售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3集中发售地点:网上报名。
2.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若需要邮寄纸质版比选文件,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2.5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份。
供应商通过邮件方式报名,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名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
3.比选
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3.1.1 递交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9:30。
3.1.2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1.3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3.2 开启时间和地点
3.2.1开启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3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比选会议。
3.2.2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4.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698882343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建保、刘雅萌、马建军
电    话:010-82582703-805、816
传    真:010-82582703-876
电子邮箱:hxjcz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3 节能环保要求
5.3.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5.3.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5.4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5.5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5.6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5.7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4.46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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