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黄贝街道2024年垃圾分类督导宣传服务
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罗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提升方案》《罗湖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月度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黄贝街道2024年垃圾分类督导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黄贝街道2024年垃圾分类督导宣传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294.4837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策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终止履行原合同“一、服务范围/1.集中分类投放点督导服务”。 具体内容:原合同约定的集中分类投放点督导服务将终止履行,已履行的部分按照原合同约定的费用及付款方式进行结算,未履行部分将不再支付。 二、修改原合同“一、服务范围/2.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服务/(1)项目跟进服务”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对于本项目黄贝街道10个社区,共158个住宅区(含城中村),共339个集中分类投放点,每个社区安排1名跟进服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跟进与监管等,包括每个集中分类投放点的巡查和项目推进执行等。 变更内容:对于本项目黄贝街道10个社区14类场所,包括且不仅限于158个住宅区(含城中村)336个集中分类投放点,每个社区安排1名跟进服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跟进与协助监管等,包括每个集中分类投放点的巡查和项目推进执行等。此外,安排1名项目跟进内勤人员,包含且不仅限于负责各项考核指导及资料整理,该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考核,外出及请假需根据请休假流程向甲乙双方报备,若缺岗或未按相关请休假流程报备,按230元/天进行扣款。 三、修改原合同“一、服务范围/2.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服务/(2)‘微课堂’培训”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在10个社区工作站,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宣传活动,每社区每月1次。 变更内容:在10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培训活动,每社区每月1次,培训对象包括且不仅限于14类场所(含住宅)相关管理人员及居民志愿者,每场人次不少于20人,共计120场 四、修改原合同“一、服务范围/2.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服务/(5)小型现场宣传活动”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通过深入小区(学校)设置小型现场摊位,开展派发垃圾分类传单、分类手册等多样化宣传活动,向居民传达垃圾精准分类、源头减量的具体知识,使居民能够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引导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以及环保意识。 变更内容:全年开展不少于40场小型宣传活动,其中每月一场不少于30人的蒲公英少先队活动和社区每季度一场公益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小区(学校)设置小型现场摊位,开展派发垃圾分类传单、分类手册等多样化宣传活动,向居民传达垃圾精准分类、源头减量的具体知识,使居民能够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引导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以及环保意识。 五、修改原合同“一、服务范围/2.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服务/(6)垃圾分类区级宣传活动”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区级范围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辖区居民参与。活动有现场主持人及垃圾分类知识展板,并配置相应的活动礼品。 变更内容:每季度开展至少2次形式不同的“街道-社区”联动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辖区居民参与。活动要根据主题内容及场地条件等进行策划,确保活动质量,并安排足够人员力量跟进活动现场,包括现场调度、场地布置、设备调试、秩序维护、拍摄宣传等。共计8场大型宣传活动。 六、修改原合同“一、服务范围/2.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服务/(7)项垃圾分类科普馆参观体验活动”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组织发动10个社区辖区居民(尤其是学生群体)参观垃圾分类科普馆。了解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回收后是如何处理和利用的,每月进行累计不少于125人次的科普参观体验活动。 变更内容:全年开展不少于12场科普馆参观活动,每场合计不少于50人次。发动10个社区辖区居民(尤其学生群体)参观垃圾分类科普馆,了解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等分类回收后如何进行资源化利用。 七、在原合同“一、服务范围/2.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服务”中增加第(12)项。 具体增加:结合“深港融合”、“绿色低碳十条”等“三力三区”建设重点工作,每月打造一项创新垃圾分类工作举措,并形成经验做法。每季度至少1个打造街道垃圾分类工作亮点,每缺1个亮点扣除“创建街道垃圾分类工作亮点”服务费的25%。 八、修改原合同“一、服务范围/2.督导巡查服务”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对158个住宅区(含城中村)进行的定时定点督导的339个集中分类投放点进行督导及设备设施等巡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上报街道。 变更内容:对十四类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及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上报街道。巡查频次为每周全覆盖一次全辖区十四类场所(含住宅)。巡查人员不少于10名,未全覆盖巡查的按未巡查比例扣除相应巡查费用。 九、修改原合同“一、服务范围/5.达标单位创建服务”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对社区提供创建达标单位服务,含技术指导服务、台账制作指导、指引更新指导等。 变更内容:对社区提供百分百行动创建达标单位服务,包括且不仅限于技术指导服务、台账制作指导、指引更新指导等,配备至少一名百分百行动指导专职人员。专职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考核,外出及请假需根据甲方请休假流程向甲方报备,若缺岗或未按相关请休假流程报备,缺岗按250元/天进行扣款。 十、修改原合同“八、检查与考核/第(四)款”中的部分内容。 原合同要求:采购方对中标方予以扣分的,每扣1分,则从服务费中扣除500元,考核扣分实施累计模式,以实际支付中标方周期为准(按月支付,则按月累计扣分;按次数支付,则以实际支付时间累计扣分)。 变更内容:采购方根据市、区考核通报扣分及街道检查情况对中标方予以扣分的,每扣1分,则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500元;市、区出现重复通报且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通报中未扣分也将予以扣分扣款,每扣1分,则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500元。扣分实施累计模式,以实际支付中标方周期为准。(按次数支付,以实际支付时间累计扣分)。 十一、在原合同“八、检查与考核”中增加第(十)款。 具体增加:合同期间安排1名项目经理,统筹本项目各项工作,配合街道完成垃圾分类各级考核,辅助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等专项工作开展。该人员每周在街道辖区开展工作天数不少于4天,若有检查工作需及时响应;每周至少向甲方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等。 十二、在原合同“八、检查与考核”中增加第(十一)款。 具体增加: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工作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根据市区考核标准,指导及辅助十个社区完成“百分百行动”达标社区创建工作,包括且不仅限于对14类场所落实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相关要求进行指导、培训、巡查,及时跟进通报工作进展,协助场所进行整改等”。市、区级巡查通报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个工单扣除500元。(十四类场所指导)辅助十个社区完成“百分百行动”达标社区创建任务,若社区未能完成达标社区考核标准,每一个未达考核标准的社区相应扣除14类场所指导项目费用的10%(即16800元);每辅助一个社区获得百优社区评选,可免除该百优社区在14类场所指导项目中产生的扣款。 此外,根据区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预算参考标准和区民生微实事相关规则,对合同费用明细作出相应调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罗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提升方案》《罗湖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月度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地址:罗湖区经二路1号 联系电话:0755-25435215 传真:0755-2543521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2566667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