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122-20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迎024-23304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T122-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本项目起于鞍山市铁西区,与沈海高速公路相交,途径辽
阳市辽阳县、沈阳市辽中区、鞍山市台安县,止于京哈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59公里,设
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本项目路线起点K0+000 与鞍山至台安高速
公路终点对接,位于宽帮屯村西侧,整体路线位于鞍羊线西侧并行于鞍羊线走行,在K0+530
处上跨秦沈客运专线,在顾家窝堡以北于里程桩号K13+014.5修建大桥跨越绕阳河(台安县
与黑山县界河),过大虎山后,设黑山枢纽接秦沈高速。本项目路线全长33公里,其中鞍山
段长13公里,锦州段长20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
基宽27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①资质等级: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工程费用不少于10亿元(其中每个单项咨询项目工程费用不
少于2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③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或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或原交
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2项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④企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4日,每日
上午 9:00时至11:00 时,下午
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
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
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22-2023 报名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招标代理
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彩色扫
描件;(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3)委托代理人与申
请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2招标文件每套
0
售价600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账 号:
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
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
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
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本项目起于鞍山市铁西区,与沈海高速公路相交,途径辽阳市辽阳县、
沈阳市辽中区、鞍山市台安县,止于京哈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59公里,设计速度为120
公里/小时。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本项目路线起点 K0+000与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终点对接,位于宽帮
屯村西侧,整体路线位于鞍羊线西侧并行于鞍羊线走行,在K0+530 处上跨秦沈客运专线,
在顾家窝堡以北于里程桩号K13+014.5修建大桥跨越绕阳河(台安县与黑山县界河),过大
虎山后,设黑山枢纽接秦沈高速。本项目路线全长33公里,其中鞍山段长13公里,锦州段
长20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
下:
①辽宁省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
1工程量清单审核,具体服务内容为依据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清单工
程量,出具审核报告,留存中间审核量表。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2清单计量规则校核,具体服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校核。依据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
校核清单计量规则。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版)第八章工程
量清单计量规则、施工图纸,校核项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统一子目号、项目划分、计量
单位、工程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3配合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上限,具体服务内容为配合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上限。收集
材料价格等造价基础资料,完成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初稿编制。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4指导施工单位开展WBS分解,具体服务内容为指导施工单位开展 WBS 分解。按监理工程师
审定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划分,指导施工单位开展WBS分解及工程量分劈。
实现施工单位顺利计量支付
②辽宁省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
1工程量清单审核,具体服务内容为依据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清单工
程量,出具审核报告,留存中间审核量表。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2清单计量规则校核,具体服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校核。依据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
校核清单计量规则。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第八章工程
量清单计量规则、施工图纸,校核项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统一子目号、项目划分、计量
单位、工程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3配合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上限,具体服务内容为配合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上限。收集
材料价格等造价基础资料,完成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初稿编制。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4公路概预算审核,具体服务内容为概预算审查中,详细审查造价编制原则,对主要计价依
据、取费标准、材料价格选用、临时工程建设标准等提出明确审查意见,保证工程数量的准
确性,清单工程量、预算工程量、计量规则应统一,确保定额选用的合理性,并详细核查各
级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调查辽宁省运输市场主要建材(含地坪资料)运价标准并出具调查
报告。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5指导施工单位开展WBS 分解,具体服务内容为指导施工单位开展WBS 分解。按监理工程师
审定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划分,指导施工单位开展WBS 分解及工程量分劈。
实现施工单位顺利计量支付。
2.3服务周期:自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如下:
①资质等级: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工程费用不少于10亿元(其中每个单项咨询项目工程费用不
少于2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③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或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或原交
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2项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④企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 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
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
LNCTZB@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22-2023 报名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招标代理
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
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
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
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投标
人应于当日09:0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
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
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24-83211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李迎、闫晓凤
电 话: 024-23304808
电子邮件: LNCTZB@163.com
必X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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