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萧县工业企业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3138
二、项目名称:萧县工业企业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维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99号九华山庄综合楼20楼
中标(成交)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耀素(组长)、魏敏、潘声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评审费据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萧县政务中心B座16楼萧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3138
二、项目名称:萧县工业企业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维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99号九华山庄综合楼20楼
中标(成交)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服务范围:萧县工业企业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单位采购。审图费用单价为1.2元每平方,预估50万平方米。年度暂定服务费用一年不超过60万,具体结算以实际面积为准。服务费超出60万,超出部分免费服务;服务范围为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中特殊工程以外的一般工业类项目及其附属设施。 服务要求:(1)审图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提供相关服务(含取图、送图、审查合格证备案等工作)。(2)成交供应商指定的具体负责人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进行对接,原则上,指定的负责人在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进行更换,如需更换,需取得招标人的同意。(3)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设计修改答复完成后5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投标人中标后,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审图质量,并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如未能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审查任务的,每延误一天,处以违约金1000元。(4)如有重大项目或有特殊服务需求的项目,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和相关部门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耀素(组长)、魏敏、潘声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评审费据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萧县政务中心B座16楼萧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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