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河湖安全护栏补充和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395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赵斌
中标联系人赵斌
公告正文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河湖安全护栏补充和修复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3954 工程名称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河湖安全护栏补充和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3954001001 标段名称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河湖安全护栏补充和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建设地点 金普新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赵斌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2023202400279 -5.000000% 236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88.61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博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赵斌 赵爽
施工项目负责人 赵斌 赵爽
设计项目负责人 郑世佳 刘维广
施工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资质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2212023202400279 辽2212021202205580
投标报价 -5.000000% -5.000000%
工程工期 236日历天 23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评审得分 88.61 81.71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博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2%;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2、设计项目负责人:郑世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1428200385;项目经理:赵斌;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202320240027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4)0008178。3、得分业绩:1、2020年城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 (一期) EPC项目;2、大连金普新区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博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4%;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2、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维广;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1628300855;项目经理:赵爽;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202120220558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2)1513504。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