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事业部年度PVC废料及废包装出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lxc(2023)-69-hw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廷举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丹0994-2237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事业部年度PVC废料及废包装出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13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LXC(2023)-69-HW
项目名称: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事业部年度PVC废料及废包装出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出售使用过的PVC清洗料、PVC切屑、PVC筛余物、PVC扫地料、PVC机头疙瘩料、废编织袋、废纸塑复合袋、废PE包装膜边角料、废纸卷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付款发票);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①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13 室
方式:线下获取,需将①营业执照;②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付款发票);④投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谈判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后递交至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0楼1021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2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预算:其他资金/万元;项目最低控制总价为5.125万元。
2)服务期限:1年
3)项目地点:新疆昌吉                                                          
4)招标范围:包括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谈判文件、变更、答疑及谈判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价高者得
3、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谈判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交纳手续。谈判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视为响应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 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 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318号        
联系方式:王廷举13369807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13 室            
联系方式:任丹、侯超: 0994-2237888、17799414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超、任丹
电 话:  1779941431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