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2年邮政营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2年邮政营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厦邮政招(2021)采字第060号】),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凡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
参选人报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期限及服务详细要求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邮政营业窗口服务业务,主要包含邮件窗口收寄和投交、邮政汇兑、邮资票品出售、报刊收订、商品分销等邮政服务项目;代收代缴、警邮项目等代办业务服务;处理客户查询及业务投诉;邮政业务日常营业和日终处理;营业网点疏导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详细要求 |
合同有效期 |
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 (工时)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2年邮政营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 |
不少于180000个工时 |
无 |
注:以上含税预算仅供参选单位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应答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为准。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29元/人/小时】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项目地点:厦门邮政各营业部,具体地址、对接人由比选人根据需求发给中选人。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后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2020年期末资产总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为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3参选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2.1.4参选人必须在项目本地区设置办事处或尚未在本地成立办事处需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在本地区设置办事处。
注:已设置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须覆盖至开标当日,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产权人或租赁人需为参选人或参选人办事机构名称;尚未设置的应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在厦门市设立办事机构,并向比选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5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英文基础, 涉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为涉外客户办理基本业务所需的外语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2.1.6参选人若中标,需无条件接收现有服务方的外包在岗人员。(提供书面承诺函)。
2.1.7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截止时间)邮政行业营业外包服务业绩至少1个。
注:参选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扫描件)。
2.1.8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2.1.9参选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截图)
2.1.10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2.1.1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1.1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出现重大的服务事故,未存在被服务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的服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
2.1.13近三年内,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1.1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提供承诺书)
2.1.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上述资格要求请参选人提供承诺书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最近三年在比选人项目中曾出现参选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8)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比选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1)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3 日至2021年12月06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比选业务部】。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需提供(1)营业执照(2)报名费转账记录(需体现转账人及转账账号)(3)开票资料(4)报名登记表,格式如下(Excel版本及盖章签字版)(5)标书费发票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手机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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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2年邮政营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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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厦邮政招(2021)采字第0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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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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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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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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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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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专票普票 |
□专票 |
□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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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年月日 |
联系人手签或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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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函需在报名截止前回复,若未按时回复,视为报名不成功。信息需填写完整,联系人签名需手签或盖章,待填写完整后扫描/拍照回复原发送邮箱。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报名费的,重新招标报名时无需再次缴纳。请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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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4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松柏邮政大楼7楼704会议室】。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比选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比选人联系人:朱先生
比选人联系电话:13959203580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项目联系人:游工 电话:17750415094,邮箱:[email protected]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