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城区规划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 2020 】 642 号(项目代码: 2020-500153-76-01-156591 )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吴家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工程治理河道长度 4778m。 新建护岸总长 6448.98m;新建人行便道工程共计681m,原有排水沟的清淤后加高边墙共计1950m,堤顶路加宽1m铺设彩色混凝土共计2270m、新建人行步道共计210m;新建滨水文化节点2处,穿堤涵管39处,新建穿堤箱涵2处,新建拦河堰1座,新建排洪明渠共计330m,梯步30处、亲水平台8处、警示牌25个、四方亭4座等;沿河岸栽种灌木、草本植物护岸,河道常年水位岸边种植水生植物;新建堤防安全监测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额: 约3724.1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9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为准 。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 2000 万元以 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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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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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FFC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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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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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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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5265160 | 联系电话: | 023-63210711 |
传真: | 传真: | 023-63210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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