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53a00924001005
预算金额1034.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5
公告正文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用房及教育楼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53A0092400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用房及教育楼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用房及教育楼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用房及教育楼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用房及教育楼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本次提升改造涉及3栋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 3940 平方米,其中:2#、3#特护楼建筑面积 1170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585平方米),设置6户类家庭用房;5#儿童宿舍楼建筑面积2770平方米,设置10户类家庭用房9间特教教室,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部分: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及以下施工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涉及的方案深化、规划报批文本、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含竣工图审核)及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进行工地现场服务。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用房及教育楼提升改造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房屋结构加固、建筑平面功能布局调整、新增电梯、室内装修、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3号楼屋面防水工程等建设内容;2、按照设计施工图,完成工程施工、采购。按照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包括相关拆除、施工保护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3、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施工及供应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计费;4、其他为实现本项目目标而应由中标人进行的工作。
(3)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达到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 合同估算价:约1034.32万元,其中包含建安工程费:1009.44万元和24.88万设计费用。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白龙寺342号昆明市儿童福利院院内。
2.6 工作周期要求:总工期(含设计、施工):工期总天数21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发包人相关设计管理制度、技术要点要求、设计任务书和产品标准等规定及要求,各阶段图纸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并确保设计成果的经济合理性,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严格落实发包人工程管理相关制度、技术要点要求、质量标准等规定及要求,通过消防专项验收,确保项目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管理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设计方须提供)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②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5)拟派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不少于1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必须为专职;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不少于1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但可兼任。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含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应岗位证书及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3.4 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5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6 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如:业绩、人员等)均需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的权利。若发现弄虚作假、相关证明材料与实际不符,将上报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承诺要求:①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提供承诺)。 ②人员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③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提供承诺)。④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提供承诺)。⑤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中编制的进度计划及劳动力需求计划为即为实际进度计划,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保证施工进度,并严格按照劳动力需求计划拟派相关人员(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联合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方须为施工方,且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4日16:00时至2024年01月11日23:59时(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且不提供现场获取纸质文件或邮寄文件服务。
5.3 技术支持:
云南省电子化投标咨询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6.3其他要求: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的方式,即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1)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解密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昆明市民政局(官网)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42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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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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