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发区]赣州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检测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赣州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检测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恒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检测招标;
3、工程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开发区平安大道南侧、新时代大道西侧,凤岗片区FG06-09-01地块。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625.00平方米(约33.94亩),新建1栋四层的一级客运站、1栋二层的汽车附属用房、出地面楼梯间、值班室、地上车场张拉膜、地下连廊、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36485.1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2482.1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4002.97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203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9个。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检测工期: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检测任务;
8、招标范围:赣州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检测招标中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及配套工程检测及路面取芯检测、常规材料检测、人防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项目、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甲供材料检测、防雷检测、装配式建筑检测等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且以上资质均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证书(CMA) ;
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 (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在我市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南康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5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赣州市域外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置试验室的,不得超出所设试验室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承揽检测业务;不得借用机构本部的计量或资质进入赣州从事超过赣州设立试验室计量检测范围承接业务;也不可借用机构本部资质出具检测报告。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四、其他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4、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 赣州恒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培君
联 系 人: 罗燕 联系电话:0797-837917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鑫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 宽
联系人: 刘晓磊
电 话:18907976036
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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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金融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恒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检测招标;
3、工程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开发区平安大道南侧、新时代大道西侧,凤岗片区FG06-09-01地块。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625.00平方米(约33.94亩),新建1栋四层的一级客运站、1栋二层的汽车附属用房、出地面楼梯间、值班室、地上车场张拉膜、地下连廊、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36485.1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2482.1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4002.97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203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9个。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检测工期: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检测任务;
8、招标范围:赣州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检测招标中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及配套工程检测及路面取芯检测、常规材料检测、人防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项目、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甲供材料检测、防雷检测、装配式建筑检测等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且以上资质均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证书(CMA) ;
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 (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在我市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南康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5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赣州市域外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置试验室的,不得超出所设试验室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承揽检测业务;不得借用机构本部的计量或资质进入赣州从事超过赣州设立试验室计量检测范围承接业务;也不可借用机构本部资质出具检测报告。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四、其他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4、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 赣州恒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培君
联 系 人: 罗燕 联系电话:0797-837917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鑫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 宽
联系人: 刘晓磊
电 话:18907976036
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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